凡事有因必有果。
自小所有人又都告诉我们,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怪只怪唐笙雨当初太傻太天真,坚定笃信这些古人云。
于是她曾种下她爱的因,巴巴在一旁浇水施肥,日日想象着这土内是埋了怎样一颗惊世的爱情奇异果。
不知不觉某一日,那种子不负她所望,果真长出了惊人的果实,那颗果实却名唤——“剩——女——果”。
捂嘴——瞪眼——后退——跌坐在地——咬唇——摇头——挥泪——颤抖——要她相信这恶果她宁可去死!
有什么用呢?这果子笑得似个贱人,在她面前迎风招展。
事实是,她压根来不及表示惊讶以及悲痛便已经木知木觉地被光荣加冕为“剩女”,待她反应过来,也不过木之木觉地继续过日子。
头上那顶碍眼的冠冕偶尔与她的脑袋有些个磕磕碰碰,她也只能束手无策,神通广大如孙悟空,依旧被一顶金箍死死掐住。她又能如何?
结婚吧,结婚是万水千山远赴西天,待到终成正果,那金箍自然失踪。
然而她这颗“剩女”果,却是因爱发芽,长不出爱来,实在死不瞑目。
念及那个背着她男友之名的男人白崇俊——撇嘴,笑。她尽管从未爱过他,却衷心感谢他这几年为她挡住外界的枪林弹雨,若不是他,她怕是迟早要将所有现代人的心理病通通得一遍而后自绝以谢天下。
可惜感谢仅止于理性,什么感谢严重到要以身相许?她疑心从前那些为公子大侠所救而后许身感恩的小姐姑娘分明是动了情心,报恩不过是顺带捎过。
前两年,尚能拖拖拖。社会认为她尚未老到非嫁不可,于是社会原宥了她的过错。
三十岁,终于被年岁逼上悬崖绝岭。
面前横着两条路,一则结婚,二则被主流社会抛弃。
她不是什么特立独行的奇女子,不过想在芸芸众生裏面目模糊地窝着打盹,实在没有底气拿出女烈士英勇不屈的神情横眉冷对千夫指,然后被命运揪出来示众。
腆着脸绞着十指表示,她选择结婚。
但……白崇俊?退——
挂在悬崖边上作红旗飘扬状,她实在无有心思惦记着如何经营三十岁的成熟风韵,心心念念想的不外是如何能吊在悬崖边上多撑个三年五载不死之身。
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与白崇俊去缔结一段婚姻,无疑是一场悲壮的跳远——跳过爱情直达坟墓。
不肖说她,便是他怕也心有不甘。
她猜度着,白崇俊也并不爱她,尽管为
人男友该做的,他全做齐了。
但有些着紧是发自内心的,任何形式亦无法替代。他对待她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太过从容,只有当一个人不害怕失去,才有筹码从容。
于是,他们这两个五十步与百步,便相互从容着表演了一场拖拖踏踏无休无止的恋爱戏码,谁都不愿喊停,谁都不愿上演结局篇。只是将过程裏的逛街吃饭看电影调情牵手亲吻等等生生往
死裏拉长,漫无目的地重演了一遍又一遍。
若是她没有爱过人,她兴许会以为他们多少也是相爱的。
可惜她十多年前错尝情爱滋味,从此如毒瘾在身,其余声色犬马,红男绿男一概无法满足她胃口。
三十岁的此时再来怨恨从前少不更事不管不顾实在是为时已晚,况且命运强悍,那袋毒品一早摆放在了她的餐桌上,根本由不得她不用……
唐笙雨的生日在一月,一月的s城,正是寒冷刺骨。
白崇俊周日打电话邀约唐笙雨当晚一同去庆生,他周一要出差一周,必然要错过她生日那日。
三十岁是大生日,于是他怎样也要为她庆祝一场尽些心意,便将日子提前。
他在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任职,平日裏做事极为卖命,深得公司赏识,毕业十来年已经由个小职员升做总经理。
他家庭背景相当普通,全凭自己赤手空拳卖命打拼,这成绩实属不错。但他尚未满足,野心
满满地打算着将来自组公司,建立自己的事业王国。
与她分租一套两室一厅的室友严佳说:“白崇俊其人值得一嫁,男人必得有企图心,有事业心,且有实现的能力。这样的男人,跟着他才不怕将来捱苦。”
要一世不挨苦,这样的目光需得多么远大?一个人一朝得志,谁又知道会否一世得志?仅仅十八年,风水亦要轮着转。况一世乎?
然而严佳又说:“白崇俊这么拖拖拉拉不提结婚是什么意思?谈着恋爱却始终回避婚姻,态度可疑。又不是十八二十的年纪。”
她想,凡事总有正反两面,权看双方比例孰轻孰重。
便是她对白崇俊亦常常会冒出截然不同的念头。
有时,她会懊恼她不爱他,若她爱上他,便是他不爱她,能一世守着他的躯体也是好的。
有时,她又庆幸自己不爱他,没有回应的爱何其不幸?守他一世必然心力交瘁。
唐笙雨走出公寓大楼,一阵冷风灌入她脖子,她往围巾裏缩了缩。
天色阴霾,早早已经暗了下去。
远远看见白崇俊的白色小
轿车停在公寓对面的花坛边,她打了个哆嗦,快步走去钻入副驾驶座。
往手上哈了口气:“天天天,冷得我要休克了。早说不用庆祝,你来我屋裏坐坐烤烤暖气便好了。”
白崇俊发动了车子,望着裹得鼓鼓囊囊的唐笙雨道:“你老是那么夸张,满大街穿得薄薄的女孩子在街上走也没见冻死人,不知道以为你赤道来的。”
车子的暖气裏,被冻得异常纠结的细胞松弛了下来。她脱了外套与围巾,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靠在椅背上嘟囔道:“我在大冬天来临之前也曾壮士断腕地铁了心要过一个漂漂亮亮的冬季,但冷空气实在霸道,它远远咳一声我便吓疯了,全忘记漂亮两个字怎么写。”她兀自笑着。
白崇俊瞄她一眼,公平地说,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子。不仅仅是身段的窈窕,面貌的娇美,最奇异的是她眸色深处仿佛永远住着个少女。
他遇见她时,她二十六岁,离少女时代已经远了。然而,这四年,他却时时能在她身上见到那个年少的她。
那少女藏匿在她的眸色与神态间,也并不与这世界互动,只是自顾自地活在她身上。
在这实际得有些冷感的城中,一个三十岁仍留有少女神色的女子实属少见,她能迷迷糊糊活到这个份上简直匪夷所思。
他想,作为男友,他应当热爱她的这些特质。尽管他不是个迷信爱情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