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毒牙分队的枪支优势就体现了出来,他们每个人手持的基本上都是半自动武器或者是自动武器,发射速率明显比日军那边的步枪手要快很多,特别是手持加兰德步枪的士兵,每次装弹之后,抬手就一口气把八发子弹全部打出去,直到听到当啷一声加兰德弹出弹夹所特有的脆响之后,才立即转移阵位重新装填子弹。
所以毒牙分队这边一个步枪手的火力,基本上就顶的上日军那边三个以上的步枪手的火力,而且加兰德使用的7.62步枪弹是属于全装弹,威力大,穿透力强,有些日军躲的小树,都能被击穿,直接把树后的日军干倒在地。
另外他们手中的卡宾枪也同样犀利,虽然卡宾枪使用的子弹也是7.62毫米子弹,但是这种子弹是采用的直筒型弹壳,圆形弹头,威力介于手枪子弹和步枪子弹之间,属于一种中间型的子弹,穿透力虽然很差,但是卡宾枪的弹夹容量是十五颗子弹,虽然打的并不远,可是二百米内精度还是相当不错的。
使用卡宾枪的人员,往往探出枪口之后,就一口气可以打出十五发子弹,压得好几个日军抬不起头。
所以日军数量占优,但是火力却始终没有能占便宜,他们只能被压在林间,在道路两侧却不能相互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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