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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悲欢聚散一杯酒,南北东西万裏程 (33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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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无殇的医术果真精妙不凡,不出五日,秦凡身上的伤口竟已基本愈合。只是为了避免伤口感染,秦凡已有多日没有沐浴,正逢肩上长出新肉,浑身奇痒难耐。

“这药那么苦,你喝着却眉头也不皱一下,身上一点痒怎么就忍不住了?”

“胡儿亲手端,亲手餵的药甜得跟蜜一样,一点也不苦。”秦凡说着,还煞有其事地砸吧了下嘴巴。

“贫嘴。”我笑着点了点他的脑门。

“伊人。”听声音就知道,来人是玉无殇。

刚来时,他总是唤我小姐。他毕竟不是小荷,小晴,我听着别扭,便告诉他,包括秦凡,这裏无人知我身份。未免横生枝节,让他以化名相称。

伊人一词,本是用来形容美貌、曼妙的女子的。不少人家希望自己女儿能出落得如花似玉,因此女儿家取名为伊人的多不胜举。也由此,女子取名为伊人,难免落入俗套。

然而,前几日听玉无殇一唤,竟是生生多出了两分出尘的味道。

他的声音本就极是好听,温润低沈,清澈得不沾一点俗气。语调淡淡,又带些许柔情,倒将‘伊人’二字的形象用声音表现了出来。

“无殇哥,有什么事吗?”我笑着问道。

“我今个上街瞧见支珠花漂亮得很,寻思你最合适,就拿来了。”他说着,摊开了手心。

“谢谢无殇哥……”

自从在这裏住下,玉无殇只要一有机会上街,总会带好些小玩意回来。不光是我,满院子的姑娘人人有份。这样的他,却让我小小的烦恼了一下。

玉无殇本就是一介翩翩公子,一双蓝眸熠熠生辉,如海洋般深情,让人见了,不禁觉得亲切随和,这样的眼,只消沾些许笑意便能让人感觉如沐春风,顿生好感。加之玉无殇其人乐善好施,对于女子更是殷勤不断。记得以前在一部电影裏曾看到过一句话,是一个女子用来形容一个感情骗子的,用来说玉无殇倒也贴切得很:他总是深情地看着你,不论周围有多少人,他都会让你觉得他的眼中只有你。

这样一个男人,多少女子能够抗拒?看看流莺这裏就一目了然了。还都是些受过特训的精英人才呢,也不是一个个乖乖拜倒在玉无殇的脚下。

“秦凡的伤好得差不多了。我想,我们差不多是时候离开这裏了。”玉无殇说着,似乎不经地抚了抚袖口。

“离开这裏?胡儿,你们要去哪?”秦凡虽是个孩子,但对周围的事物和人情世故有着一种天生的敏锐。几日的相处,他总是能从玉无殇身上感到几分淡淡的疏离,这种疏离在秦凡接近胡儿时,又会变成排斥……

所以,当玉无殇说要走时,秦凡很着急,他怕胡儿会丢下他一个人离开。

“无殇哥,你有想去的地方?”感到秦凡的不安,我安慰地握住了他的手。

“我有一位师傅住在楠朝,离这不远,我们可以去投奔她。”玉无殇沈吟片刻说道。

“秦凡伤刚好,现在还不适宜颠簸,再过几日吧。”

“是。”

“胡儿,我的伤都好了,伤口都已经结疤了,动起来也不疼了,不信你看。”秦凡说着,大力地甩了两下手。

“再休息几日,总不会有差错的。”我笑着,按下了他的手。

“胡儿,好胡儿,我在这都闷得发慌了,凡儿好久没晒太阳了,凡儿好想离开这裏……”

“好吧……”我无奈地点了点头。转头对玉无殇说道,“你下去准备准备吧。”

“是。”他一应声便走出了房间。

玉无殇怕是早料到我会拒绝现在离开,但他摸清了秦凡的性子,秦凡一向乖觉,更是万不愿拖我的后腿,所以今日故意挑着他的面说。我宠秦凡,段经不起他软磨硬泡。而事实也的确是如此。

翌日,我们便告别了流风,可惜这几日一直未曾见到流莺,也没有机会当面道谢。

“我们从这裏走,不出十日就可以到楠朝。”玉无殇嗜黑,他的坐骑是一匹通体全黑的宝马,而他也一身黑色劲装,身上只余几缕金丝,远远看去,竟是贵气非凡。

“无殇哥哥的师傅是个怎样的人呢?”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秦凡也跟着我管玉无殇叫哥哥,起先玉无殇并不习惯,却不料秦凡是个牛性子,玉无殇拗不过他,也只好随他去了。

“……家师是个好人。”沈默了良久,当我们都以为玉无殇不会再开口时,他却突然说道,“当年,如果不是家师相救,我与家弟都已一命呜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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