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所长而言,除了那些重大节假日需要首尾选择一天值班之外,除此之外,平常普通的双休日。
是不需要在这待着的。
只需要留一个正式的,加上几个辅警在这值班就够了。
“不对啊,那你干嘛说他临时有事,提前走了?他今天都不上班,他来这干啥??”
利国涛又想到了老警员的回答,立马质问。
“我们所长比较喜欢钓鱼,他上午来这儿钓了鱼,中午在这吃了顿饭,又睡了会儿,本来说下午还去钓的,不过家里来了电话,就提前走了。”
老警员如是说道。
“.......”
利国涛觉得米利坚的那个什么《小丑》电影第三部应该就得请自己去当主演了。
这尼玛也太小丑了吧。
我怀疑你们在针对我,有证据的那种......
故意在给我挖坑等着我跳呢是吧。
“下午13点,库区发现了一具女尸体,最近派处所有没有接到失踪人口的报警电话?”
江一听不下去了,索性不等利国涛询问了,他直接开口、切入正题。
江一现在越来越觉得这个利国涛的副大队长成分有多水了。
正常人体平均是有55%-65%水分构成的。
如果是利国涛的话,他觉得这个比例得拉高到80%。
其中大脑的含水量,应该能90%......
脑子绝对灌水了!
你这副大队长是怎么干上去的,真是好奇啊。
“库区发现了一具女尸体?真假的?”
“你们这业务水平有一说一是得提高了,县局的副大队长都到了,还真的假的,你斗音恶搞视频看多了是吧?”
江一也带了点微怒的语气。
这么混子的队伍,指望他们去破解命案、悬案,够呛。
“呃失踪人口的话,我查一下,稍、稍等!”
几分钟后,老警员翻遍了一整个失踪人口登记本,快速摇头道:“没有,最近没人报过失踪人口。”
“镇上一共多少家住户?常住人口多少?”
“这个......稍等!”
老警员跑去档案柜又开始翻箱倒柜了......
一阵寻找后,他拿出来了一本旧镇派处所的基本介绍。
“旧镇派处所位于旧镇,位于龙马路与宏图路交叉口往东300米......”不知道念了多久,终于读到了关键一行:“哦,找到了!旧镇当地户籍登记人口5494人,常住人口有2049人。”
“多少户人家?”
“这个还真没统计过......”
“得,联系一下这些常住人口的家里边,让他们联系一下家庭女成员,看看能不能联系到......”
“这个工作量怕是有点大啊......”
“要怪就只能怪你们前期工作没做到位,多少户人家都没统计清楚......我们也无能为力,打吧。”
江一说完后,回头对着利国涛说:“利队,问问法医那边儿,看看尸检报告出了吗。”
一千多个人逐个联系,工作量确实大。
如果能从法医那边儿掌握到更具体的尸体信息。
年龄、身高、体重这些。
那就能进一步缩小排查范围了。
“好,我打个电话问问。”
利国涛掏出了手机,开始联系县局法医科室。
不一会儿后,电话挂断,他摇头道:“尸体死亡时间不止是昨天晚上,又经过一夜的泡水,尸检难度比较大。”
“让他们慢慢来吧,尸检不能急。让他们打电话确认吧,咱们回现场继续摸排犯罪遗留物吧。”
“行,没问题,听你的。”
“......”
利国涛又补充道:“这案子破了,第一行第一个名字写上你。”
这时候他已经认清现实了。
这哥们是个大手子。
没有他,案子不一定啥时候能破。
而且卖一个功劳,还能结交个人情。
说不定哪天就用到了。
人情这玩意儿,最好是提前储备,不能说你前脚送完家乡特产,后脚就开始提要求,那就是在胡闹了。
“呵呵,先破了案子再说吧。”
江一直觉告诉他,这案子挺棘手。
一是现场没有监控摄像头,等于说直接切断了监控摄像这条排查途径。
二是虽然有目击证人,但是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价值太小了。
时间有限,警力不充足,要是挨家挨户的去排查每个人昨晚的不在场证明,估计能摸排到下周......
所以这就是说为什么全国各地的警方都在反馈一个问题。
人手不够用。
因为破案这玩意儿,真的挺费人手的。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上一万个警员去上门摸排,比请100个福尔摩斯都好使。
人员不够的情况下,这个方法基本可以放弃。
侧重点还是先紧着现场的犯罪遗留物去吧。
......
“你确定是在这个位置他们抛的尸?”
为了确定排查范围,在返回库区案发现场的时候,特地喊上了小卖部的老板。
“三个人两个扛着上半身,一个扛着下半身就往水里扔.......这种事儿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行吧......”
江一点了点头,“对了,一直没问,咋称呼啊?”
“我姓冯,单名一个刘。”
“冯刘?风流?你爸妈挺能取名字哈。”
江一听完都乐了。
“爸妈没文化,我爸姓冯,我妈姓刘,干脆就直接俩人姓氏结合在一块儿了。”
“那你带我去你钓鱼的地方转一趟呗。”
“啊?”
“怎么,不方便啊?”
江一微笑的看着他。
这个冯刘的嫌疑,不能完全排除。
谁知道他到底犯的是同伙罪,还是包庇罪。
如果真是如他自己所说,目睹了抛尸现场,那两男一女也没威胁他,直接就放他走了。
照这个思路发展,他就算不报警,应该也不构成包庇罪。
虽然那三个人没有威胁他,但毕竟刚杀过人,还抛了尸。
这谁能不担心遭到报复?
所以,冯刘完全可以说我担心遭到报复,所以不敢报警。
这么一来,那这就是处于自我保护的紧急避险原则。
包庇罪的定义,那得是主观上故意去帮助犯罪分子藏身、指路、隐瞒......
但如果他担心遭到报复,就不属于是故意隐瞒。
所以要不这个冯刘还隐瞒了一些东西。
要不就是他犯的其实是同伙罪!
有可能他就是抛尸团伙的成员之一!
“有啥不方便的,走,我带您去。”
冯刘笑嘻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