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瑾喜欢这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精致的瓷器、漂亮的姑娘、温柔的阳光,但是他所最爱的,还是将一切美轮美奂的事物撕碎,在他手中化为灰烬,让他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
他从来都不相信所谓的永远,即使自己拥有的,一旦死去却也不知道落在谁的手上了,所以,将自己最爱的事物毁灭,某种程度上,真正实现的永恒。
“阿瑾,我就先回去了,明天见哟!”明丽大方的女子笑得如同三月温阳,一切黑暗污秽都消散在温暖的笑容中。
傅瑾微笑着目送她远去,闭上眼睛,贪婪地呼吸着她的余息,带着阳光的味道,顺着气管滑进他的胸腔,将他的全身都燃烧腐蚀殆尽。
越是污秽,就越是渴望阳光。
这就是人类的劣根性。
女子走进熟悉的院落,正准备拿钥匙,一阵冷香袭来,意识有些模糊,她努力想要睁开眼睛保持清醒,但是只是徒劳。
女子昏迷在自己的院落前很久,由于周围的房屋离得很远,所有人都没有发现。
穿着黑色风衣的男子抱起心爱的姑娘,搂进自己的怀裏,空落落的院子裏四处散落着监控器零碎的痕迹。
路上的人们都用羡慕的目光看着这一对如胶似漆的情侣。
“阿瑾,你累不累,放我下来吧。”女子的头紧紧靠在男子的胸膛处,声音闷闷的但是带着些许甜蜜。
“没关系。”男子微微一笑,轻吻女子的发间。
半吊子的腹语,漏洞百出的骗局。
直到警察找上门来的时候,傅瑾正在解剖女子的尸体,或许并不能称为尸体,现场的所有人还看着放在玻璃盘子裏的心臟微微在跳动,被紧紧束缚在床头的女子还在痉挛,渐渐无力地颓然寂静。
证据确凿。
傅瑾也没有想过逃亡,从容地伸出了双手,甚至还向已经面色发青了的警察们轻笑:“你们真是扫兴,我都还没有享用午餐呢。”
几个面色稚嫩的小警察面色匆匆地跑出去呕吐。
傅瑾没有等到公正宣判的那一天就饮弹自尽了。
当时他抢了典狱长的配枪,手中拿着尖利的铁片,一路浴血,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当时所有的人都不会忘记那个穿着一身血衣的男子,笑容温润,眼神中闪烁着疯狂的红光,对着自己的心臟连开了三枪。
然后一切归于沈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