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拉起袁伟:走吧。
袁伟不肯走:你先走,我反正没事,等下走。
走吧,胡钦他们要下课了。约好了,今天晚上有事商量的。
袁伟:,好吧。
那,明天你们还来吗?姑娘从吧台里念念不舍探出了头。
不知道,我不像他没事,我平时比较忙。明天,还是你值班吗?地儿做犹豫思考状,阴了袁伟一刀。
是的。不是我,你们就不来啊。姑娘很是羞涩的淫荡着。
来啊,他不来,我也来,明天见啊!不等地儿答话,袁伟边说边走,一把将他扯出了圆梦ktv。
据袁伟说,那个夜晚,地儿在给姑娘上课的时候,至少喝下了五塑料杯咖啡。于是,当夜,地儿再次无眠,上吐下泻。
他中毒了。
那个夜晚是这个故事的开始,事后很久,经过一场龙争虎斗,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结果。
两人在都表示出了对于那位姑娘(因为她甜腻清脆的就像春花秋月一样,我们就称其为春花吧)的爱慕之后,达成了一致的协议,那就是公平竞争,只要是想和那个姑娘在一起玩,就必须得要三人一起,不许独自行动。
但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事都是骗人的,就像奶粉里面不一定是牛奶,发廊里面不见得剪头一样,这个协议也是假的。
第二天,袁伟收拾一番,推掉了跟三哥的饭局。准备乘地儿不在,去圆梦ktv见见小姑娘,培养一下感情。兄弟情真是没有错,但是单嫖双赌,这句千古至理,不能违背。泡妞就应该自己悄悄去嘛,险儿武晟和女孩谈爱的时候也没有叫大家一起啊,协议只是一个战术而已嘛。袁伟觉得自己是对的,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他很自豪,为了自己临敌应变的聪明和能力而自豪。
一般那个年代的ktv开门迎客,都是在人们吃完了晚饭,洗完了澡之后才正式开始的,偶尔下午有几个人,也是小猫两三只。
袁伟想过地儿可能也会和他一样视协议为无物,所以为了避免遇上地儿,他去的很早,刻意错开黄金时段,大概在大家还在吃晚饭的时候,他就去了。
可当袁伟走进圆梦ktv的时候,他突然发觉自己并不聪明,而且还很笨。
因为他看见了一个具有古典浪漫气质的诗人正坐在一张凳子上,和坐在身旁的春花对唱着《相思风雨中》。歌声一苍凉古朴,一清脆甜腻,堪称天作之合;就连两人面前茶几上并排摆着的两塑料杯热气腾腾的咖啡,都显得格外登对。
据地儿说,那天他也来的比较早,大概是人们还在吃中饭的时候,他就来了。
袁伟失策了,他虽然懂得明修渠道,暗度陈仓的计谋。但是他却没有领悟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兵家王道。他低估了对手!而对于这一点,地儿显然比袁伟领会的更为透彻,在他的战术中一定给了袁伟极高的评价。
所以,袁伟失败了。
中间你来我往的大小战役,我就略去不一一道来了。总之,那段时间,两人之间龃龉不断,我们兄弟劝都劝不听,都是各有各的理。
袁伟觉得地儿连这么丑的女人都和他抢,那个女孩明明先喜欢他的;地儿则认为,春花是人间极品,仙女下凡,是他一生的真爱,而袁伟根本就不珍惜她,感受不到她的美,要的只是春花两颗硕大无朋的咪咪和肉体,他不配爱他。
两人就像韩国和朝鲜之间的关系一样,不断的撕毁条约,不断的发生冲突,不断的兵来将挡,在这样一片狼藉的局势中,事情发展到了高潮。
某一天,春花那位身为ktv老板的姨妈放了她两天假,本来准备回乡下自己家去的。但是地儿先天得到了消息,在他的大力怂恿和经济利诱下,春花改变了主意,决定和地儿一起去她想象中那个天堂一样的市区玩两天。
于是,地儿先天找我拿了三百元,找险儿拿了两百元,找三哥拿了伍佰元,这对当时那个年代中的年轻人来说,绝对是笔不小的数目。
然后,他带着春花踏上了去市里的客车。
来到市里后,地儿带着春花下了馆子,吃了人生中的第一顿肯德基,还在市里最繁华的地段给春花买了一件背上印有很大标记的班尼路外套和两条健美裤。据说地儿原本是想要给她买牛仔裤,觉得她腿粗,宽松点的牛仔裤可以藏拙,而且更时髦。但是春花不愿意,她觉得健美裤才是流行性感的王道。
那天的春花兴奋欲狂,主动亲了地儿一下,还牵了他的手。然后,两人晚上又一起逛了公园,看了电影,吃了宵夜。
最后,地儿带着春花来到了招待所。
地儿开了一间双人房,可春花一定要开两间房,直到地儿做出了一人一张床,绝对不碰她的保证之后,春花才迟疑不定的妥协下来。
事后,地儿一脸匪夷所思地表情告诉我们:当天他们俩吃宵夜的时候每人喝了两瓶啤酒,春花感觉比他能喝。喝酒样子之老到豪爽,恐怕我们兄弟中只有武昇可以与之为敌。而且,进房之前走起路来都是虎虎生威,可刚进门没多久,地儿打开电视机,在床上摊开了路上买的一些小吃和宵夜时剩下的几瓶啤酒,第一瓶啤酒都还没有喝完,春花就奇迹般的醉了,静静的靠在沙发上,头晕欲裂,人事不知。
地儿是个绅士,他喜爱的女人醉了,当然得要关心一下,他走过去,探下头望着春花,轻柔的说:我扶你躺床上睡吧。
春花微不可及的点了下头,浑身却一动不动,没有半点要配合地儿扶她去床上的迹象。地儿没有办法,只好抱起了她。各位,相信我,这不是个技术活,是个体力活。所以,沙发到床边短短的几米距离,地儿休息了好几次,来到床边的时候,已经是满头大汗,只能用尽全力把春花抛到了床上,这么大的力道,春花居然没有醒。
看着春花肉体横陈海棠春睡,旖旎无边的躺在床上,地儿再怎么绅士,毕竟也是个正常的男人,他也会有欲望。不过,他曾经再三发誓给我们说,他当时真的只是想悄悄的亲一下。
我相信他!任何一个如此文艺的,写下满本歌词的男人说他自己很单纯,我都会相信。
地儿抱着一丝犯罪的心态,低头悄悄的亲在了春花的嘴边。
于是,一切都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势发生了,奇迹般醉去的春花,在下一瞬间又奇迹般的苏醒了过来,一条肥硕的舌头带着刚吃完的凉拌海带的味道飞快地穿过了地儿的双唇和牙齿,犹如入海神龙一样,勇猛无比轻车熟路的在地儿的口中飞腾翻越。
可怜的地儿!此前连女人的手都没有细摸过,哪里受得了如此惨烈的刺激,他无力的瘫软在床上,唯有双腿渐渐僵硬、撑直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与世间所有的男欢女爱都大同小异,每个人都能够想象得到。
唯一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地儿说,在整个过程中春花都精准而熟练地引导着他的动作,却又始终不曾睁开双眼;对于地儿的询问也是一概不答,却又叫声如雷。
醉了吗?没有醉吗?地儿至今都还没有想明白。
当然,过中还有段比较经典的对话,其实也不算对话,因为春花只是说过一句话。具体情况我整理如下:
是不是这里?
。
是不是啊,我找不到哦!
还是没有答话,但是一只手伸了过来引导着一切。
半响,终于开口:你进来唦??!!
我已经进来了啊!!!???
两天后,地儿满脸春风,就像是一朵久旱之后受到甘露浇灌的鲜花一样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连往日长满了全脸的小痘痘也好像平滑光洁了不少。
他淋漓尽致地发挥出了诗人对于生活的深刻体验,连说带演一番吹唬,把当时还没有交过女朋友的我和小二爷两人说得浑身燥热,七情上脸,跃跃欲试;就连见惯了风浪的武晟和险儿,也是兴致勃勃,不耻下问。只有袁伟一脸不屑地站在旁边,问他为什么,是不是地儿追到了春花,他不爽。他的表情更为不屑,却又闭口不言,毫不辩解。
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春花抛弃了地儿,转身跟着九镇水电站一个更有钱的上班族出双入对了。
地儿痛心疾首约着我们一起借酒浇愁,他不断地反省着自己的不对,平日一心发扬打流事业和忙于学业没有陪好春花,没有能力给予春花贫困家庭经济上的帮助,导致了春花的无奈变心。他说他不怪春花,等到有朝一日他发达了,他会再回来找春花,到那个时候,他们就永远不会变心,幸福的生活下去。
直到这个时候,袁伟才给我们说出了一个真实而残酷的现实,完全的打倒了地儿,击碎了他的心。
原来,春花一直游走在地儿和袁伟之间。九镇只有这么大,天天见面的两个人居然就完全不知情,都以为春花一心爱上的是自己。在春花和地儿去市里之前的某一个夜晚,袁伟留在了春花在ktv睡觉的小房间里,直到凌晨五点,这一夜,春花也向袁伟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
当地儿和春花一起从市里回来之后,在我们面前说起彼此的第一次的那刻。袁伟才知道,他苦苦找了两天,都没找到的春花居然又给地儿献出了她的第一次。
幸好,袁伟比地儿聪明一点,也洒脱一点,他知道了春花和地儿的事之后,明智的选择了离开,这才没有把兄弟之间的矛盾继续扩大。
春花之后,无论是周围朋友还是在我自己的生命历程中,我又见到过无数个这样的女人,玩弄男人于股掌之上,手段之老到厉害,令人叹为观止。
但始终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春花。
一个乡下出来不久,可以说是纯朴到根本就不懂世事的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而且长相也实在不敢恭维,却偏偏在短时间之类无师自通的学会了游戏于多个男人之间,毫不吝啬的献出自己年轻稚嫩的肉体,只为了换来那些许的,对有钱人来说简直都不屑一顾的蝇头之利。
所以,当初的我很厌恶春花,带着鄙夷,带着不屑,带着愤恨。现在的我,抱有的却只是可怜和同情。因为,这本就是一个笑贫不笑娼,利益至上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我和春花又有什么不同?
唯一的区别只是,我们出卖的东西不同而已。
但就是这样一个粗鄙不堪的女子,多年之后,我们兄弟的一次聚会上,喝到半醉的地儿在我们的调笑之中,还曾双眼通红的给我说,他忘不了和春花去市里的那一次。
如果说地儿的性格可以用一个电影人物来体现的话,我想应该是陈凯歌先生唯一的优秀作品《霸王别姬》之中由张国荣先生所饰演的程蝶衣。
金石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这,就是老六,地儿。
而袁伟和地儿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他更像人,更像一个平凡的,活生生的人。
袁伟长的谈不上帅,甚至光说五官的话,可以说的上有些许丑陋,或许这个词改为粗豪更为恰当。他没有细致的五官,但是他有着不错的身材,肌肉虬结。所以,他看上去还是有着一点男人味的。
但是就是这样的相貌,他却是我们之中恋爱次数最多,女朋友最多,也最受女性欢迎的人。
他和地儿不同,袁伟谈恋爱不是因为想要寻找一份完美无缺的爱情,也不是为了满足对于爱情的追求。
他谈恋爱很简单,就是因为,他喜欢女人,漂亮的女人。
地儿把女人看成能给予他世界上最好的一样东西的先决条件,得不到这样东西,他就无法去全心全意的爱这个女人。
但是袁伟把女人就是看成女人,简简单单的,值得去爱,值得去尊重,值得去保护的女人。
我们兄弟之间也曾经讨论过无数次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袁伟可以有这么多的女人去喜欢他?为什么这么多的女人和他分手之后,却无一例外的成为了他很要好的朋友,甚至是我们都很要好的朋友,而没有一个去恨他?
袁伟曾经给我说过一句话:
我恋爱的时候,没有一次不是真心真意的去恋爱。没有半分虚假,只是感觉过了就真的过了。分手不分手,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一辈子这两万多天之中,她曾经是我唯一的女人,我也是她唯一的男人。让我的女人去恨我的事,我做不来。
这段话很简单,但是我却从这段简单的话里面听出了一个并不简单的道理尊重,对于人和人性的尊重。
也许看到这里会有人说因为我写的自己的兄弟,所以美化了他。其实袁伟本质上就是一个很会装逼的花花公子。
如果这样说,我也不会反对,但是这样的装逼,总比脚踩几条船,得到一个女人之后还大事宣扬的装逼要好。
起码,不会结仇,你说是不是?
何况,这么多年,我没有见过袁伟因为任何一件事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有过哪怕那么稍微大声一点的说话或者臭脸,也没有见过他和任何一个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会和别的女人同时在一起,更没有听过他对包括我们在内的任何人说过他的每一个女人的半句坏话,我也见过多次他对于多年前的女朋友所提出的恳求而尽心尽力的去办,还见过他每年去看望一个车祸死去的女友的父母。
同样是玩,别人玩女人玩的是钱,他玩的心。
只不过,这一次,他又在玩心的时候却惹出了一个大麻烦。
某次,袁伟在去一家叫做浪之夜的发廊按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十七岁的按摩女,我们就叫她小芳吧。
小芳确实长得很不错,可以说非常漂亮,高佻清秀,皮肤极为白皙;可惜的是,小芳最美丽的时光却是在九十年代末的一个落后山区的小小发廊中度过的。如果她能出生于现在的某个城市里的话,就算没有星探,选美之类的机会让她出人头地。
那么至少她也可以在网上开个博客,拍几张要裸不裸的照片放上去,然后写点做爱感想之类无病呻吟的东西。
我保证点击率可以一个星期破百万,然后大红大紫,成为号称用身体写作的的另一个美女作家,而且她的美绝对会让她比已经出现的那几位要更加走红得多。
可惜她小芳没有这个机会。
她要想活下去,要想有碗饭吃,那么就只有一个方法,去从事人类最为古老的两样工作中的一样。
卖淫。
袁伟去按摩的时候,帮袁伟服务的就是她,然后,天雷勾动地火,两人热烈的相恋了。
和妓女相爱没有什么不对,妓女也是女人。
自古以来,妓女传出来的佳话也一样不少,宋代名将韩世忠与梁红玉,明代士大夫常熟钱谦益与柳如是,近代蔡锷将军与小凤仙,无不是传诵千古,一时佳话。
所以,如果袁伟今后能够出名的话,也许这也会成就一段美好姻缘。
只是,时间过去千年,物事皆非。
古代,这样的女子叫做风尘女子,还有几分文气在,现在统一叫做小姐,通俗的叫做鸡,不好听的叫婊子。
称呼的转变象征着制度的转变,古代女子通常是因为命苦所以卖身为妓,老大就只有一个妓院的老板。
但是现在的制度却是完全不同,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下:
现在大部分的小姐投身这个伟大行业的真正原因并不是贫困,而是爱情。当然也有一部分是因为下岗之类原因而导致的生活所逼,更有一部分是因为虚荣,赚钱容易。
但是大部分确实都是因为爱情。
她们往往出生在乡下,相貌不俗。因为爱上了一个人(这个人往往都是流子),然后在甜言蜜语下跟着这个人出去打工。
结果出去了之后才发现这个工和想象中有点不一样。是需要躺着工作的。
于是有些爱的没有那么深的就当然不愿意,理所当然换来的就是打,打到愿意为止,有些爱得深的为了情人,就牺牲一下吧,于是甘心奉献。
不管怎么样,她们沦为妓女的最初原因都是所谓的爱情,多少罪恶假尔之手的爱情。
那么,她们被迫或者自愿的卖了之后呢,难道她们的男朋友就一次性卖给发廊,浴场之类的地方,然后走人不管吗?
不!现在的人懂得长期投资,他们会和发廊,浴场的老板们商量,你抽多少成,我抽多少成。老板站在台前负责的是提供安全的场所,男朋友站在幕后负责的是小姐的数量和工作。
于是,她们口中的男朋友在别人的口中一概称为鸡头或者是吃软饭的,这也是流子里面最被人看不起的一种人。
或许,他们根本就不叫做流子,仅仅只是捞偏门而已。
小芳也有这样的一个男朋友,只是袁伟一直不知道。
有这样的一个男朋友也无所谓,毕竟九镇范围内我们还算是比较罩得住的。
只可惜,这个男朋友还有一个表叔,这个表叔叫做保长。
而这个保长当年打流的时候,有个小弟,叫做罗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