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几天后卡莫西斯就会成为自己的妻子,普拉美斯就觉得自己充满干劲,一连几天笑容都没从脸上撤下来过。
虽然大部分眼睛没瞎的人都觉得他还挺惨的。
一看卡莫西斯那个脸色,就知道她肯定不喜欢他。
更何况他还夺去了本该是她兄长继承的王位,她对他说恨可能都是轻的。
甚至有人觉得,如果普拉美斯对卡莫西斯毫不设防,那么他就离死不远了。
夜晚
普拉美斯骑着马,进入了底比斯的王宫。
虽为王宫,但其实内部并不多么奢华。埃及人信仰来生,对于他们来说,与今生相比,死后的来生才是更重要的。
所以,与其装点活着的时候住的房子,还不如把钱花在身后事上。
经过通报,普拉美斯被法老召进了殿内。
殿内依然是熟悉的陈设,黄白的墻面,跳跃的烛光,华美的壁画被描绘在墻壁上,侍女们整齐划一地站在法老的身侧。
这裏是整个埃及最奢华的房间,可它却被压抑的气息笼罩着。
那些光照不到的角落裏像是藏着什么不可见的怪物,只要有人稍微放松警惕,就会被它扑上来吞噬殆尽。
普拉美斯是这裏的常客了,他早已习惯这裏压抑的氛围,不用法老招呼,他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
“明天就是你的婚礼了,这么晚还找你来,实在是有些对不住你。”霍伦海布嘴上这么说着,脸上却没有任何愧疚的表情。
他摊开莎草纸,对普拉美斯说道:“我和你挑着重点说,我找你是因为赫梯人有动作了,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可能会面临一场硬仗。”
就当下时局,两人所持意见不一,这一聊便聊到了深夜。
普拉美斯是年轻人,他并没有感到疲惫,但是霍伦海布是实在撑不下去了,率先败下阵来,他实在是没有精力再去反驳普拉美斯了。
他拍了拍普拉美斯的肩膀说道:“不早了,你先回去吧,明天就是婚礼,你好好休息,不要让我的女儿失望。”
普拉美斯告退之后,驾马离开了皇宫。
一旦思绪中断,困意便席卷而来,他打了个哈欠,心想反正他的马认识回家的路,不如就这么瞇一会儿。
刚才法老提起明天就是他的婚礼时,他感觉自己的心跳都漏了一拍,唇角也止不住地上扬,心中更是像有一头活蹦乱跳的小羊,它撅起了它新生的角,猛烈撞击着他的心扉。
虽然这个日期他早就熟记在心了,但每逢有人提起,他还是会讶然。
时间竟然过的这么快,这可是他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明天就要举办婚礼,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休息。
他要早点睡着,免得不知道要怎么度过这么一个充满期待的漫漫长夜。
突然他的马一个踉跄,像是被黑暗中的什么东西吓了一跳,普拉美斯也敏锐地察觉到了不一样的气息,他紧急剎住了马,从腰间一把拔出了他的剑。
剑光倒影明月,照进了阴暗的角落,一双眼睛正阴鸷地盯着他。
普拉美斯听到了有人朝自己全速冲来的脚步声,但周围一片漆黑,他并不知道人是从哪裏奔来的。
他竖起耳朵,听到了挥剑的声音,在右边!
他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一剑挥去,“哐”的一声,两柄剑撞到了一起,发出金属摩擦的尖锐声响。
是刺客!有人要杀了他。
普拉美斯出身指挥官家族,征战沙场已久,担任着将军的职位,这几个人自然不是他的对手。
但无奈天色太黑,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即便他已经尽力抵挡,仍不可避免地受了伤。
刺客见在马下直取他头颅不成,便退开一步,一剑划向马颈,鲜血飙出,马大惊,人立起来几乎把普拉美斯给摔下去。
普拉美斯见马惊了,也不敢再在马上逗留,松开缰绳,飞身一跃,从马上跳了下来。
落地之后他快速起身,一下挡住了从他身后刺来的剑,抬起一脚踹翻了一个刺客。
他贸然从马上跳下来,双腿麻痛,一脚以后,竟然一下子站不起来。
见他们非要取自己性命不可,他也起了杀心,抬起手,剑直捅其中一个刺客的胸膛。
那刺客中了一剑,朝后退去,撞倒了后面的另一个刺客。
普拉美斯趁机爬起来,察觉到自己的腿已经恢覆了知觉,他便撒开腿朝巷子深处奔去。
平民区的羊肠小道四通八达,普拉美斯跑得极快,把一群人远远甩在了身后,趁着夜色,他躲进了一个羊圈裏。
他屏住呼吸,埋下身形,竖起耳朵听着周围的脚步声,等到刺客走远了,他才松了一口气,推开在啃他堪堪挂在头顶上假发的羊,暗嘆算是逃过一劫。
他捂着鼻子从羊圈裏爬了出来,借着月光查看身上的伤口,并不严重,但是伤在手臂上。
他不悦地想到:手臂上扎着绷带,不好看也就罢了,万一到时候连公主都无法抱起,岂不是有失浪漫?
更重要的是,谁又会在结婚前夜,跳进羊圈裏滚了一身羊粪回去呢?
近日他风头正盛,有人要杀他不足为奇,但到底是谁要杀他?王后?敌派?还是公主本人?
普拉美斯强迫自己不要多想,想杀他的人能从底比斯排到孟斐斯,是谁派的杀手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马没了,他现在该怎么回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