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摘下眼镜,掏出手绢擦了擦。
“郝总,我在这里插一句。”他说,“除了市场、渠道等问题,药厂方面还应该在技术保密和专利上下功夫。”
“同志们都了解,过去几年,药厂在欧美申请了诸多专利。”
“这件事做得很对。”
“但是,申请专利不等于万事大吉。专利是一把双刃剑——你公开了技术,换取了二十年的垄断权。但在这二十年里,别人会围绕你的专利做各种改进,形成‘专利围墙’,反过来限制你。”
郝仁听着,不时点头。
王成的语速不紧不慢,仿佛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以P-7为例。我们申请了化合物专利,这是最核心的。但是,晶型专利、制剂专利、用途专利、制备工艺专利,这些外围专利我们申请了没有?如果我们在这些外围上没有布局,等我们的化合物专利到期后,别人就可以用不同的晶型、不同的制剂来绕过我们的专利。”
“化合物专利是由集团申请的,药厂这边只有药物专利。”李艳补充了一句。
王成点了点头:“没错,暂时是这样的。有机合成研究院擅长的是研发、制备新型有机化合物,他们那边会先行申请化合物专利;至于晶型、制剂、用途等方面,只能交给你们药厂来完成。”
“王总工,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意识到了。”李艳跟着说道,“比如P-7,除了药物专利,它的晶型专利也在申请。只不过因为人手不足,所以制剂专利和用途专利还在准备中。”
“人手不足可以增加。”王成摆摆手,“但战略方向不能错。我建议,你们成立一个专门的专利小组,至少配三到五个懂化学、懂法律、懂外语的人。绝不能像从前那样,一边忙着做实验,一边琢磨着写专利。”
“好,我们会后就着手组建专利小组。”
王成的话远没有结束。
他先是看了眼郝仁,然后才接着说道:“另外,还有一个问题——专利的全球布局。我们之前主要在欧美申请专利,但东南亚、非洲、南美呢?专利的地域性是绝对的——你在美国有专利,在美国受保护;在日本没有专利,别人就可以在日本合法地生产销售你的产品。”
“所以,我建议你们做一张专利地图,把全球主要市场分分类。”
“第一梯队:美国、西欧、日本——必须申请。第二梯队: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可以考虑申请。第三梯队:其他发展中国家——暂时可以不申请,但要做好准备。”
杜总会计师轻声提醒道:“这样一来,投入会很大。”
“投入很大,可收益更大。”王成笑了笑。
杜总会计师疑惑地看向他:“收益更大?”
“当然。”王成说话的语气,很是笃定,“接下来,我要讲的是——专利授权。我们花了很多力气、资金在申请专利上,这只是第一步。专利的核心价值不在于‘保护自己不被别人告’,而在于‘可以告别人’——也就是排他权。有了排他权,我们就可以做一件比卖药更赚钱的事:把专利授权给别人,收取专利费。”
“我给你们算一笔账。”
“假设我们有一个新药,我们自己生产、自己销售,一年销售额是一亿美元,利润率是百分之五十,那就是五千万美元的利润。”
“听起来不错。但如果我们不仅是自己生产,更是把专利授权给美国、欧洲、日本的三家公司,每家收取销售额百分之十的专利费……请大家注意,除了这10%的专利费,我们还要销售该药物的中间体给他们!可以理解为捆绑销售,即——要想得到我们的授权,必须从我们这里购买中间体!”
王成的这番话,明显存在着反垄断的风险。
但如果把该药物的中间体纳入药品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也就不存在什么风险了。
毕竟,一旦中间体属于专利技术的必要组成部分,则——在合理的专利排他范围内行使权利,具有正当性。
“总而言之,我们自己能卖的市场,我们自己卖;我们自己卖不到或者卖不好的市场,我们可以授权给别人卖。这样,我们的产品就能覆盖全世界每一个角落,而不仅仅是我们有销售能力的那些地方。”
李艳的眼睛越来越亮。
她放下笔,专注地听着。
王成继续说:“而且,专利授权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把竞争对手变成合作伙伴。听起来是不是很耳熟?没错,在过去的六年里,我们就是这样做的。只不过受限于当时的国际环境,我们只能达成私底下的协议。”
“现在不同了。”
“我们重返联合国,拿回了GATT的缔约国身份,这些私底下的协议就可以以专利授权的方式见天日了!”
“举个栗子。默克公司既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又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他们在美国市场根深蒂固,几乎没有哪家药企可以撼动。我们完全可以把P-7在美国市场的销售权授权给默克,让他们去卖,我们则收取专利费。”
“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
“第一,我们可以通过合同条款,限制默克在某些领域和我们竞争。第二,默克不会在胰岛素的问题上和我们唱反调,甚至于他们会帮助我们打压礼来、罗氏。第三,默克独得了P-7的销售权,必然会引发其他药企的不满,这恰是我们分化制药联盟、掌控主动权的绝佳机会!”
“这就是所谓的‘竞合’——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
会议室里响起了一阵低低的议论声。
可以说,王成关于专利的解读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在1985年《专利法》诞生前,整个国家都缺乏专利、知识产权的概念,导致顶尖科技成果被拱手相让,教训最为惨痛。
1972年,科研团队发现了对疟疾有100%抑制率的青蒿素。
但由于当时中国没有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为抢在外国人之前证明这是中国人的发明,科研团队于1977年抢先发表了关于青蒿素化学结构的论文,将其核心机密完全公之于众。
这导致青蒿素在世界大部分地区都失去了申请“基本专利”的机会。
最终,国外药企在青蒿素衍生物上纷纷抢注专利,攫取了全球市场超过90%的份额和每年数亿美元的收益。
而中国作为原创发现者,却无法从中获得任何专利许可费。
同一时期,杂交水稻技术也遭受了类似的损失。
当我国科研人员满怀骄傲地在公开刊物上详细披露杂交水稻技术后,美国人敏锐地发现:该技术当时可细分为46项,中国已将其中42项无偿公之于众。这导致核心技术进入公共领域,同样无法申请专利。
随后,美国公司迅速在此基础上开发衍生技术并申请专利,把“中国发明”变成了“西方垄断”。
临近中午,几位同志送来了点心茶水。
众人随意地吃了几口点心,喝了几口茶,气氛又轻松了一些。
“从1957年开始,我们就有了进入高端市场的打算。”郝仁拍了拍手上的碎屑,终于点了根烟,“几年下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远远不够。眼下条件成熟了,是时候大张旗鼓地向高端市场进发了!”
“但同样的一款药,怎么定义高端和低端?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
李艳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
可话到了嘴边,却又咽了回去。
她旁边的一位科长,似乎是看出了她的犹豫,于是便高高举起了手:“郝总经理,您提到的这个问题,我们李厂长曾经召集我们讨论过。”
“讨论的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