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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种小麦或者稻米而烦恼了,“这些土地,要是种上了小麦,都不用出去再买馒头了,这些荷花不能吃不能喝的,种它们作甚?”

他老婆提醒他,“烂泥裏面可以挖藕。”

中年男人想了想才说,“藕?那又不能当干粮吃,种它作甚?!要不说,这裏的人腐败嘛,真腐败。”

我绕开了他们,慢慢在园子裏面安静转着。

快到晚上8点,万荷千峰园最后一次清场,明天,这裏就是别人的地方了。

人群逐渐散去。

我绕到祖屋后面的晚枫亭,最后一次仔仔细细的看着这裏,似乎要把这裏全部装在眼睛中,带走一般。我不敢照相,我怕这些照片又一次引起致命却无法阻挡的波涛。冯伽利略告诉我,人死liao,死liao,人一死就一了百了。

现在的我,已经不属于这裏了。

只是,再怎么留恋,再怎么不舍得,终究要曲终人散。

周围的广播中已经开始播放‘难忘今宵’了,人们纷纷走向大门,然而园子中的灯一直亮着,似乎预示这夜晚并不是全部的终结。

游客离开,整个空间安静了下来。

伴随着黑夜的到来,十余辆汽车悄然而至。为首的则是几辆黑色奥迪车a6,都是小号车,后面则是几辆黑色梅赛德斯。他们不像游客一般,在大门外的停车场停下,而是打开了大门,直接开车进入万荷千峰园池塘前面的草地上,压碎了刚要发绿草坪。

司机打开那几辆奥迪的车门,下来几个人,园子中的灯光无比辉煌,我看的清楚那几个人,都是地方臺新闻上的熟脸,而其中一个男人,戴着金丝眼镜,穿着尼克服,就是燕城勋家五老太爷的孙子,勋暮生的‘大堂哥’。

随后,后面的人也打开了其中一辆梅赛德斯的车门,勋世奉从车子裏面走下来,这次有些不一样,他没有带他那些白人保镖,而仅仅是带着司机和助手一般的人物。

果然,‘大堂哥’镇得住场面。

燕城毕竟是共产党的天下,这裏又偏远,似乎都没有经过改革开放的洗礼,实在不适合那么嚣张开着迈**,带着等同于王室成员保镖一般的安保人员招摇过市。

勋世奉的举止依然很沈静,只是他修长挺拔的身材和身上万古不变的深色手工西装,以及国王般的存在感,让他和周围的官员立刻泾渭分明,说鹤立鸡群也不过分,因为他没有官员们那种‘公仆’的朴素感。

为什么会是他呢?

万荷千峰园的主人为什么偏偏就是他?

那份‘苏离’和‘勋世奉’之间的、长辈们订下的单方面的婚约,对于他,除了是资本扩张的手段之外,还算什么?

这个园子裏面的所有东西,一草一木,对于我都是稀世之珍。

更不要说爷爷拼命呵护下来的瑰宝,这些经历了乱世、抗战、解放战争还有文革而保留下来的古董字画,虽然曾经是苏氏家族的私人收藏,可终究还是属于整个世界的。

我爷爷生前一直想建一个博物馆,可以永久无条件向公众开放,展示这些民族文化的遗产,可是目前,它们都属于一个财雄势大的资本家,也许,终此一生,再没有面向大众的机会了。

在英国的时候,勋暮生曾经告诉我他哥哥向一个教堂收购一副被纳粹杀害的艺术家的作品,人家不卖,他们给的回答就是,这些画作应该被人们看到,如果挂到你的城堡裏去,它们将永远无法面对大众。人们需要看到这幅画作。

勋世奉的回答:let

them

buy

it,

let

them

bid

me.

(让他们买下它,让他们出的价格比我还要高。)

也许他外表彬彬有礼,冷淡又自持,其实骨子裏,他是一个具有极强独占欲和征服欲的男人。普林斯顿的毕业生有很多,mit的博士也不少,只是在最黄金的年纪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却是凤毛麟角,我想,性格才是勋世奉成功的最重要的原因吧。

他们进入祖屋的院子。

不能再看了,我收了心从晚枫亭下来,向外走。

其中一辆奥迪车的司机问我,“谁?怎么还在这儿?”

我,“游客。”

“游客?快走吧,这裏不对公众开放了。”

“好。”

祖宅外面有一座古香古色、雕梁画栋的大门,虽然早已经没有了摇曳着的烛火,不过夜幕总是把不那么明亮的灯光压的若明若暗的。

我在大门外面。

我看见勋世奉在这座大门裏面。

他听见了声音,停下脚步,慢慢转过身体,有些面无表情的看着我,似乎我是一个跑错了场的演员。

至于我,只是觉得眼前的心情异常覆杂。

这裏原本属于我,今天却属于他。

我在门外,他在门裏。

可是,我却似乎是走过了千山万水来到这裏,与他相遇。

……

然而,我什么都不能说,最后,也只是冲他笑了笑,终究还是离开了这裏。

我到外面,过了上下班的高峰,燕城的道路上显得有些冷清,我的手机有震动,我低头看着来电显示,划开了屏幕。

“alice……”

“是我。”

“既然到了燕城,一起吃个饭吧。”

……

很久很久,我没有说话,电话那边的勋世奉也没有说话,就这样安静着,似乎我们的通话已经结束。

可,并没有。

终究,我回答,“好。”

82

答应和勋世奉吃饭,我忽然发现,自己没有合适的穿着。

我带出来的衣服不多,只有牛仔裤和衬衫,毛衣,外套和匡威的鞋子,穿这样的衣服与勋世奉吃饭,这种违和的感觉,就好像听到郭德纲与周立波宣布订婚并且发誓一生相亲相爱一般。

我想至少去买一条裙子。

可是小城市裏面实在没有可挑选的余地,市中心的荔枝百货大楼中,只有一个名叫白领的牌子还算凑合。只是,那裏的一条裙子不但需要5000元+,更雷的是,它们的设计全是令人淡疼的水钻和无语的蕾丝,穿上不像一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的白领,而像乡镇企业家的风骚的小老婆。

最后,我还是只能穿球鞋、牛仔裤和衬衣。

我能做到的就是把手机放在兜中,不要拎着那个据说能令他发狂的桃粉色机车包。

从小旅馆的镜子中,看着我这身穿着。

忽然想起来,很多很多年前,我第一次在伦敦见勋世奉,似乎,也是这样的打扮。

那个时候,勋暮生父亲的葬礼结束后,勋世奉大约控制住了局面,他从纽约飞伦敦开金融会议,可以抽出1个小时的时间看看弟弟,并且请我们吃顿饭。

于是,我和勋暮生奉命开车从三一学院到伦敦,去觐见勋世奉先生,外加领饭吃。

因为覆活节考试周刚过去,我和勋暮生经过了各种paper,course

work,assignment,外加exam的洗礼,我不但写了自己的作业,还帮他这只不靠谱的笨熊写了一半的作业,于是我就被摧残的活像一只直立行走的僵尸,木讷讷的。

从学校到伦敦不远,差不多1个小时的高速公路,一路上,我都混沌沌的。

只是,当勋暮生把车子开进他们家在海德公园一号公寓的停车场的那一剎那,我沸腾了。

这是位于伦敦knightsbridge的公寓,均价2000万英镑,顶层是一个卡塔尔的家伙买的,据说花费了1个亿的英镑!这裏是全球范围内顶级豪宅中的顶级豪宅,相隔不远的地方就是白金汉宫、不列颠自然史博物馆和泰晤士河流。

那个时候,我和勋暮生互相对家世和背景都了解的不甚充分。

学校中,一切人和事都很简单。

在三一学院这个圈子中,大家交人交心,不论家世。

我,“lance,你哥哥太腐败了!就为了在伦敦落脚打尖,就这么烧钱,太禽兽了!”

勋暮生停了车子,淡淡的说,“这是我名下的公寓。”

我,“土豪啊!”

勋暮生,“我妈送的。”

那个时候我知道,勋世奉和勋暮生,不是一个娘生的。

“我哥只是过来这裏请我们吃饭,他不愿意到外面的餐厅去,最近不太干凈。哦,对了,一会儿吃饭的时候,拜托你优雅一些,不要像一个埃塞俄比亚的难民,我哥看不上这样的吃相,还有,他这次过来……”

从停车场到门口,勋暮生一直在说他哥哥的八卦。

诸如,他一向只结交21岁以上、成年的、可以饮酒的、成熟的白皙的、最好是蓝血的美女。女人在他面前最好穿着得体,一般都是裙子、高跟鞋,外加适当的珠宝。

“至于你这身……”勋暮生扫描了一下我的打扮,嫌恶的说,“女人穿牛仔裤和球鞋,对于他而言,就好像看见了一条土拨鼠,不过,你怎么穿都没有关系,在我哥眼中,你不能算是个女人,只能算是雌性的动物。”

我,“……”

还有,他哥那次从纽约过来,日程表中其中一个事情就是专门和他女友分手,然后送出一套位于邦德街的公寓作为分手礼物。

我咂舌,“你哥一向出手这么大方?”

“不是。”勋暮生摇头,用眼睛对准了虹膜扫描仪,准备开门,说,“因为那个女人的家族很有富有,以后与他们还有生意往来,所以,……,不然,我哥不会再看她一眼。”

我,“为什么?”

勋暮生,“因为她迷恋上了我哥的脸。”

虹膜匹配,门打开。

我,“这是好事啊,至少女人喜欢他,不会是因为他的钱。”

勋暮生反驳我,“又不用靠脸吃饭,大家族的男人长成他那样,可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不过女人要是能喜欢上他的钱,似乎更能让他感觉到安心。”

我白眼,“你长的也很风骚。如果想要靠脸蛋吃饭,我看可以。女人为了你的脸蛋都能前赴后继,一怕不苦,二怕不死。”

勋暮生,“你为什么不扑?”

我,“你是我闺蜜。”

勋暮生,“白痴。”

……

当时,我只是觉得,勋暮生的哥是一个顶级怪胎。

勋暮生的公寓也是一个怪胎。

屋子中装修的极为舒服,很简约,一眼看不过不张扬,只是那种奢华需要一点一点的品味。这裏墻面上挂着一些照片,彰显了主人不平凡的家世。照片囊括了中国近代史中几个重要人物,勋暮生说,这是他母亲家族的旧照,而照片中那个很脸熟,曾经出现在我中学历史课本中的男人,则是他外公。

这一切却与勋世奉无关。

他是混血儿,因为他的母亲是白种人,与照片上的勋暮生外公家族,风马牛不相及。

覆活节前的伦敦,美如讚美诗。

繁花似锦。

阳光好似清透绵薄的丝,洒在房间的落地窗上,让外面不远的海德公园显得郁郁葱葱的,有穿着白裤红衣黑帽的骑手在骑马,碧透的蓝天笼罩着这一切。

勋世奉坐在一把黑色天鹅绒的椅子上,正在看书。

他有一张令人难忘的脸。

只是阳光照在他身上,让那张脸看上去有些模糊,好像蒙上了一层雾气,却令他的眼睛更加耀眼。

如同钻石一般的璀璨。

饭桌上,我第一次近距离的知道了勋暮生哥哥的传奇。

那一年,勋世奉25岁。

相对于他的地位,这个岁数年轻的有些过分,甚至到了恐怖的地步。

曾经是他的同行,我当时是这样想的:――如果自己幸运的话,我3年undergraduate课程可以拿到一等荣誉毕业,然后2年的硕士课程读完,在我22岁的时候,可以进入一家顶级投行做实习;然后在25岁的时候,可以有机会成为一个分析师之类的人才;但是,我绝对不可能如勋世奉一般,在这个年纪就拥有了自己的科技公司和基金公司。

如今,更是想都不要去想了。

没有英国帝国大学的学位,我此生都不可能进入金融街。

思绪回来,我抬头看了看燕城的夜空。

高,而且透。

与伦敦截然不同。

也许是因为纬度的原因,英国的天空很矮,如果到了秋冬那种漫长的黑夜,则压抑的人透不过气来。

勋世奉亲自过来了。

一辆黑色的梅赛德斯,一个司机,一个保镖。

我想自己开车门,没想到他下来,亲自为我打开车门,我坐进去,看了看他,他还是一身钢条一般的深色手工西装,手腕上钻石袖扣闪动光芒,呃,和他一比,我果然很像一只土拨鼠。

车子重新启动,缓缓滑行,车内一层水一般的安静。

他一直看着窗外。

从我这个角度看他,印在防弹车窗玻璃上的那张俊脸,和我第一次看到他完全不一样。

七年过去了,并不是说他老了,而是,气质已然不可同日而语。

那个时候,我只觉得他犀利无比的年轻,甚至令人感觉到恐怖。

如今,他则是一个年轻的国王。

说到底,他之所以显得比同龄的中国人年轻许多,还是因为毕竟他没有深陷我们文化中这种近距离搏杀的、令人郁卒的人际关系,和终生蝇营狗茍、无命运的人生当中去,从而保留了一丝诡异的纯真。

上天从来是不公平的,有些人得到上苍的礼物而拥有罕见美丽的大脑,更多人却好像被遗忘了一般,终生像老鼠一样,蝇营狗茍的活着。在不列颠读书的时候,我知道一件事,这个世上有两样东西最真实:英镑和头脑,而勋世奉拥有both,值得人羡慕与嫉妒,当然,更多的应该是痛恨。

徐樱桃总是痛心疾首的骂勋世奉是顶级贱人!

这也是一种另类的仰望和崇拜吧……

他忽然说,“alice。”

我,“嗯。”

他,“你,今年到底多大了?”

……

他为什么又问我这个?

我,“19岁。”

他,“……,未成年。”

我,“成年了。”

……

好半晌,他来了一句,“今天看你,好像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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