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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所有人都朦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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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庆有,下来下来。”

  陈剑功招手,这还需要他们进行裁定吗?

  丢人!

  徐庆有没动。

  李建昆搭眼望去,呦嗬!挺倔强啊,脸皮也是真厚。

  他倒想看看,这孙子还想耍什么花样。

  “各位裁判,这个回合就算他赢了……”

  “吁——”

  满场嘘声。

  哪来的脸喂?

  “就算”这俩字,也好意思说出来?

  徐庆有终究是爱脸的人,但他更清楚,此时下台,那他就成了正儿八经的loser。

  说点实际的问题,以后他哪还好意思在沈红衣面前,嘚瑟诗歌?

  这条路会彻底堵死。

  而他暂时还想不到其他的路。

  沈红衣懵懵懂懂的,相当不好追。你跟她吃个饭啥的,她根本不会多想。唯有每回找她讨论诗歌时,才能从她身上感受到些许异样——

  心弦被撩动的感觉。

  有件事他没有骗老贼,他是真的喜欢上沈红衣了。

  这样一个漂亮单纯、甜美可人的姑娘,但凡是一个正常男人,越接触下去,越难以把持。

  徐庆有主动屏蔽掉那些嘘声,继续说道:“但按照比赛规则,我还能继续,不是吗?”

  初选PK赛的规则,的确如此。

  两两对决,直到一方黔驴技穷为止。

  这样安排,主要是考虑到诗歌体裁有很多,有时候两首诗很难互相比较,同时一首诗的失利,似乎也难以说明选手的真正实力。

  为了绝对公平起见。

  裁判们你看我我看你,话虽这样说。问题是,你有啥作品,能打败对方的这首《见与不见》?

  没听到教授的评价吗,他都自愧不如。

  这首诗哪怕是放到大赛尘埃落定之后,绝对也是数一数二的佳作。

  纯属,浪费时间。

  可是呢,按照规则,选手一定要继续,他们也不能阻扰。

  只有陈剑功低声啐了几口,真是还嫌不够丢人啊!当初就不应该同意这小子参赛。

  搞定裁判后,徐庆有又望向李建昆,他是有计划的,因为他心里比任何人都清楚。

  《见与不见》这首诗,他怼不过。

  他已经不求赢得比赛,但求扳回一城,在名义上不输老贼。

  他要挖个坑,给老贼跳。

  他有点把握。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老贼,这是一个极度自负的家伙。

  “我已经不考虑比赛结果了,哪怕算你赢也无所谓,你敢不敢跟我比点别的。”

  好家伙!

  底下多半学生,简直被他的厚颜无耻给惊呆了。

  他又“算你赢”……搞得好像他不屑于结果,让对手赢的一样。

  不过也有些学生,满怀期待。这姓徐的无不无耻,暂且不论,倒是说出了他们心中的诉求。

  谁不想再听听情圣的佳作?

  李建昆都懒得喷他,这鸟人什么德性,他一清二楚,见怪不怪。

  这是还有点不服的意思呗?

  来嘛!

  踩这孙子狗头的事,还嫌多吗?

  “甭搞拙劣的激将法了,有什么招,尽管使,我招盘全接。”

  徐庆有笑了,瞧瞧,老贼就是这么自负,即使看破前面有坑,他也一定认为自己能跨过去。

  你不栽跟头,谁栽?

  现场众人总算看出点猫腻:这两人似乎有过节!

  难怪。

  “当下诗歌体裁,如果说最火的,无疑是朦胧诗,咱俩比这个。”徐庆有道。

  朦胧诗很不好写,越是对诗歌有研究的老派诗人,越难写。

  它与传统诗歌风格迥异,重意不重形。所谓朦胧,不是表现在诗句上,而是意境,往往一句话能带来诸多解释,带给读者无限的遐想空间。

  当然了,这是徐庆有对朦胧诗的定义。

  他不是不太擅长诗歌吗?

  所以升入大学,进入文学系后,刻意在恶补这方面的短板。恰逢诗人食指的一首《相信未来》,火爆诗坛,后有北岛、芒克、顾城,舒婷等人涌现,朦胧诗兴起。

  简而言之,他赶上了朦胧诗的潮流。

  他研究得最多的,就是朦胧诗,颇有心得。

  徐庆有刚才已经看出来,老贼所有诗歌的段落,情感充沛有余,而意象不足。

  朦胧诗,他绝对不会!会,也是个渣渣!

  李建昆呵呵一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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