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给我,不用勉强。”
我咬了口肉,才发现自己夹错了,对着筷子裏半肥的东坡肉发了难时,董烟青立刻就拿碗过来,夹到了自己嘴裏。
我目睹他一点都不嫌弃地吃得干脆,眼底不自觉漫上水雾。
“我夹错了,我以为是瘦肉。”我干巴巴地解释了一句,可他真的完全没一点介怀的意思,吞咽着嘴裏的,又伸筷子给我在盘子裏挑了快最嫩的瘦肉。
我从小就是个破坏气氛的能手,知道为此太感动太矫情,可是我忍不住。
眼泪砸到碗裏,给这顿原本浪漫的晚餐添上一层悲情的底色。
董烟青见状没有贸然出声,放下筷子坐到我身侧,拿出纸巾揩过我的眼角。他对我们这间的亲密太理所当然,自然不会将店裏其他闲杂人等放在眼裏,他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了。
可我当年只是摸着黑,追着他的背影註视了很多年,确定关系后连在路边抱他一下都要在梦裏演习很多遍都不敢的人。
后来很多年,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我问过自己为什么偏生会对他着了魔似的喜欢。
哪怕伤痕累累,粉身碎骨。
依然对他的爱比恨浓烈。
答案我踌躇了很久,大概只在离开他时最清醒。
我想是他值得,董烟青值得。
不是先来后到,不是出自我原生家庭的悲哀,不是我非爱他不可,就只是他纯粹的值得。
后来万般风景落入我心底,梦醒时分,灵魂深处,我依然坚定认为:
可能我十六七岁能逃过他的蓄意接近,可能我二十出头能躲过他的刻意追求,但是我重来一次依然无法保证能在而立之年守住自己的心。
当他丝毫不避嫌在人堆裏给我擦眼泪,像我是他眼底最珍视的宝贝时,我就决定好了为这个人撞一辈子南墻。
我说:“从没人吃过我的剩菜。”
我感动得那么明显,泪水没有一丝演的痕迹,他明明可以用一分的感情做出一百分的回答。
却偏偏选了最没有效果的那种,他说:“也没人吃过我的,为了礼尚往来,言宋小朋友帮我把芹菜叶挑出来吃了吧。”
他这样,除了逗笑我,对抓紧我是没有一点助力的。我不会就此卸下心防,精神上不会有一点负担,只要我忘得够快,谁还能为这块肉感动那么多年。
但凡他说一句“这也是我第一次吃别人剩菜呢”?当年的我,可能就不经撩,会更快心甘情愿走进他一早就打算用来锁住我的那扇门。
命运循环不留情,我註定是要遭在董烟青手裏的。
就是因为他没这么说,我才一直愿意相信,在匹茨堡的这间中餐厅,董烟青曾不自觉对我有过心软。
因为相信他心软过,才奋不顾身地奔向他,坚信献祭也有意外的结局。
认为这段天赐的良缘是我的归宿,而温良缘是董烟青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