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谭郁凯带着林曦在小镇的几条街巷裏绕了一圈,林曦想着她脚下的土地是谭郁凯长大的地方,是他曾经无数次走过的地方,便生出一种莫名的亲切来。有时候风景不是最重要的,让人无法割舍的是风景裏的人。
林曦在木杨桥上停下来,放开谭郁凯的手,转过身来时已是一副严肃的表情,“我问你,许佳宁为什么会再这裏?”
林曦很少这样郑重其事地跟谭郁凯说话,本以为她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和他商量,听她这样问,他倒觉得有些好笑,只随意地答道:“这裏是佳宁的老家,她想家了,所以就回来了。”
“那她干嘛住你家裏啊?”
林曦紧追不舍,谭郁凯也答得理所当然,“她家裏没人了,她不住我家住哪裏?”
“那,那你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呀?”
“我以为你都知道。”
“那如果我和许佳宁都掉进河裏了,你是救她还是救我。”林曦看着谭郁凯一脸坦荡无辜的表情,原是无话可说了,却偏偏硬挤出这样一句差点让自己咬掉舌头的话。其实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记得美人以前说过,无论再不惹尘埃的女人,一谈恋爱就接了地气,她本不是什么脱俗的人,现在就更是彻头彻尾地俗气了。
“我当然是救佳宁啊。”谭郁凯回答地干脆,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只见林曦恶狠狠地盯着他,他又补充道,“佳宁不会游泳,可你会游泳。”
“讨厌。”林曦也觉得自己太幼稚,扑哧一声笑出来。还当即挨了谭郁凯一个爆栗,“我说你脑袋裏都装些什么呢?”
“你喽。”林曦答得脸不红心不跳,每次她这样耍赖的时候,谭郁凯总是无话可说。
那天晚上,林曦住在谭郁凯家裏,和许佳宁一起住他们家的客房。她原想着可以趁机和许佳宁聊聊天,不料洗漱完毕回到房间时她已经睡着了。林曦轻唤了她几声,却不见她有任何动静,呼吸平顺安稳。林曦不再强求,钻进被子裏面,看着窗外一轮圆月慢慢入眠。
新学期开学初,林母受邀去林曦的学校给学生做一个专业见习方面的讲座,作为女儿,林曦原本是应该去捧场的,谁知刚刚和谭郁凯在会场找到位置坐下,就接到了顾毓琳的电话。
第二次遇见顾毓琳是在一年前学校举行的篮球赛上,那时林曦正因某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跟谭郁凯冷战,所以便装腔作势,明目张胆地去看帅哥打篮球。正看得起兴,肩上突然被人拍了一下,她转身,看到一个陌生女孩。
她盯着女孩子瞧了半晌,楞是没能认出她是谁来,最后还是女孩轻哼了几句“下一站天后”的调子,她才恍然大悟地“噢”了一声。
不过这也不能怪林曦,顾毓琳变化实在太大,她那一头乱糟糟的爆炸头变成了柔顺的长直发,飘逸地披在肩头,旧旧的破洞牛仔裤也换成了素凈的长裙,正好修饰她匀称修长的身材。去掉浓妆的修饰,林曦才发现,原来顾毓琳也是个精致的小美人。
顾毓琳同样是来观赛的,只不过她和林曦的初衷大不相同。随着顾毓琳的目光,林曦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眉宇间透着分儒雅的男孩子,顾毓琳告诉她那个男孩叫莫向远。
“莫向远,”顾毓琳念这个名字的时候总是很轻很柔,仿佛生怕惊扰了什么。林曦突然想到当初李想用来形容她的一个词,“憨态可掬”,原来这个词是真得可以做这样的用途。
顾毓琳是c大邻校g大的学生,比林曦小一届,同样念临床医学。
林曦很难想象,坦率直爽如顾毓琳也会悄悄地喜欢一个男生,可事实确实如此。顾毓琳喜欢那个名叫莫向远的男孩,可他从来不知道,在他眼裏,顾毓琳大概依旧是小时候拿着根棒棒糖,追着他到处跑的邻家妹妹。而顾毓琳也从来没有向他袒露过心事,比起收不到礼物,小孩子更害怕,拆开礼物盒子,结果发现裏面是空的。如果从未解开盒子上的蝴蝶结,至少还有东西可以自欺欺人。
两天以前,顾毓琳对林曦说她决定要跟莫向远说清楚,莫向远马上就要离开学校,毕业工作了,即使要死她也要死个清楚明白。今天顾毓琳打电话给林曦,让她去“当时”,虽然没有说什么事情,可声音裏分明透着分失落。
林曦当即做了决定,跟谭郁凯说朋友有事,便匆匆离开了会场,也扔下了妈妈的讲座。
真正与顾毓琳相识之后,林曦才知道,“当时”原来是顾毓琳叔叔的酒吧,难怪第一次见她时,她在酒吧裏这样与她开玩笑。
林曦刚刚踏进酒吧大门,就听到顾毓琳的歌声从裏面传出来。
“我想偷偷望呀望一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