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一厢情愿以为教授女儿喜欢玫瑰,夜莺一厢情愿以为一朵玫瑰能换来青年的忠贞。
事与愿违的本质,是自始至终,都没有问过对方想要什么。
桥下河水涨落,任时休不知不觉走完了全程,望见不远处有手电的光忽明忽灭,仿佛有人逆行而来,他慢慢停下脚步。
光柱如昼投入死水般的黑夜,晃过任时休倦怠的下半张脸,余见的眼底有一丝诧异转瞬即逝,步伐随之停下了,“任时休,你今天上夜班吗。”
任时休扯出一个苦笑,“嗯,马上就回去了,你也早点回去吧。”他重新抬步上前,与余见擦肩而过。
谁知余见匆匆转了身,“等等。”
任时休没有驻足,也没有回头,“有什么话白天说吧,我累了。”
话音未落,一句带了仓惶的语调入耳,瞬间击溃了他好不容易筑起的铜墻铁壁。
“我看了你的排班记录,知道你今天上晚班。”
“……”
片刻沈默过去,余见轻轻地道:“我是来见你的。”
·
后来,余见把他带到一个破旧的出租屋。
出租屋年老失修,面积不大却空荡荡的,家具总共只有一张床和一套桌椅,椅子断了一根腿,桌角的漆也开裂了,地面的木质板砖褪色卷边,脚踩上去一阵吱呀吱呀地响。
任时休脱了鞋跟着余见来到房内,见他捡起天花板掉落的墻皮,扔进垃圾桶,以为他是来拉自己搞卫生的,拿起拖把就问:“水在哪,我负责拖地。”
余见噗嗤一笑,“放下吧,我上周刚打扫过,只是看着臟,你随便坐。”
任时休只得放下拖把,非常不自在地坐上了那个瘸腿椅。
既然不是拉他来当苦力的,那是来干嘛的?
这夜黑风高的,孤男寡男共处一室……虽然地方差是差了点,但好歹有张床,挤挤也不是睡不下。
等等……
余见他,不会吧!刚啵完嘴不认账!现在又要更进一步?
任时休头脑风暴、血流成河地想是可忍孰不可忍!吃干抹凈了再翻脸的事绝不可能发生第二次!就算你再漂亮!再恳求!再喜欢我都不行!
余见在床头柜拿出一个相框,“这裏是明轩哥生前的工作室,以前有空就会来接些私活,他走以后我续了房租,这裏也就空出来了。”
相框裏是一个男人伏案画画的场景,白炽灯的黄调光铺满纸面,映衬到男人的侧脸,勾勒他清俊疏朗的五官。
任时休只捕捉到几个关键词,这裏是“明轩哥”住过的地方。
内心顿时天崩地裂——
在逝者的房间滚床单是要被浸猪笼的!
余见把照片递过去,“你看,他就是明轩哥。”
任时休讷讷地接过来看了一眼,登时楞住了,“他……和你好像啊……”
即使只有侧脸,也看得出江明轩的神态、气质透着一股清冷,不同于余见的柔和,他的眉眼认真而尖锐,有一种与生俱来拒人千裏之外的高冷。
余见笑了,“很多人都以为我们是亲兄弟,他说他长得像我妈妈,我也像妈妈。”说着他走上前,一手按住任时休的肩,另一只手指向照片,“你看明轩哥眼角有颗痣,跟我妈妈一模一样。”
任时休猝不及防,扭头就看到余见白皙的脖颈近到几乎快要贴上来,被按住的肩头一阵火热,脑子裏嗡嗡作响。
余见全然不察,冲他莞尔一笑,“怎么样,我哥帅吧。”
任时休横竖不清醒,把“哥”字自动忽略了。
什么怎么样啊!你就算再帅我也不能够啊!这是大不敬!大不敬懂吗!好歹……好歹……
他纠结得抓心挠肝,感觉不多时就要原地飞升。
好歹咱换个宾馆都好啊!
余见抽走他手裏的相框,眼光忽然黯淡下来,“叶舟是明轩哥从小到大的朋友,他说很想带我回家,就像五年前的明轩哥不顾众人反对,带我回家一样。”
姓叶的名字出现的剎那间,任时休瞳孔放大,立刻就清醒了。
是了,他们之间还有一个大问题没解决。
余见打开相框背后的支撑架,轻而又轻地放在桌面,就像害怕打扰他的清凈,连说话都不敢大声,“明轩哥没有将我托付给任何人,包括叶舟。”
任时休疑道:“你怎么知道?”
“明轩哥是个细心的人,虽然平时话不多,但他把我照顾得很好,叶舟让我跟他回美国,却对我的病情一概不提,说明他并没有从明轩哥那裏得到过消息。”余见说得理所当然,眼神停留在照片上舍不得挪开。
任时休再次感嘆他一颗七窍玲珑心,竟能观察得如此细致入微,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那你为什么不戳穿他,还说要考虑一下?”
余见的眼皮垂下,抚了抚照片右下角的一行小字,淡淡地道:“或许,他想要带回家的人,从一开始就不是我,而是明轩哥吧。”
这行小字飘逸紧凑,赫然写着——
[叶舟摄于二零一五年,赠与江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