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毛绒小狗
客厅的方向,时不时会传来谭天赐的笑声。
这声音不大,却像是在告诉谭乐。
你看,他们才是一家三口。
在一个家庭裏,总是有一个孩子会得到更多的偏爱。
就拿谭乐他家来说,也是这样的。
谭乐是领养来的,谭天赐是亲生的。
并不是所有被领养来的孩子,都会感受到这种落差。
但是这种落差于谭乐来说,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
他不知道自已亲生父母的姓名,不知道任何关于自已的身世。
只是在小时候,在听到谭峰和黄丽偶尔不小心说漏嘴的时候,通过他们的只言片语了解到了自已的身世。
据说他还有几个姐姐,那些姐姐出生以后连一口奶都没有来得及喝,便被亲生父母抱着送掉。
相比之下,他这个在亲生父母膝下被养到了三、四的矮子,也曾经是受过偏爱的。
只是……
他毕竟还是太笨了。
长到三岁多的时候,他说话都说不清楚。
所以,在当亲生母亲再次怀孕的时候,他的亲生父亲便托了人。
“送走吧,可是无论如何都要帮他寻着一个好人家。”
这套说辞,就像是处理在路边捡到的小猫小狗一样。
谭峰曾说过,“过继”他花了挺大的一笔钱,足足需要三千块。
那时的谭峰和黄丽,在国营矿场裏上班,一个是矿场的技术员,另一个则是矿场的安全员。
这两个岗位在当年是出了名的香饽饽,连送他去谭家的婆子都说,他是积了大德才能寻来这么好的父母。
的确……
当时的谭峰和黄丽,是好得不能再好的父母。
他们工作稳定,婚姻幸福,家庭美满。
除了…没有孩子。
那时的医学技术不发达,两个人结了婚超过三年,黄丽也没怀孕。
这于现在来看,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儿,可是对于当年来说,结婚多年无子,便是最大的恶。
他们努力到了结婚的第五年,终于在热心亲戚的建议下,决心从远房亲戚手裏“过继”一个男孩,当作自已的孩子。
他们给他起名叫谭乐,因为有了他,这个家庭便有了欢乐。
谭乐很喜欢这个名字。
至少,在起初他刚来谭家的时候,还是很幸福的。
那时的他,像是城裏的孩子一样过了人生的第一个生日,也像城裏的孩子一样周末可以去公园、可以逛商场。
他吃了甜到发腻的大白兔奶糖,也喝了城裏孩子都不怎么有口福喝过的北冰洋汽水。
逢年过节,再也不需要捡妈妈、姐姐的旧衣服,他也会有自已的新衣服、新鞋、新书包。
更甭提那时谭峰和黄丽的工资高,厂裏福利待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