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夏的一个庶兄本就瞧她不起,这回更是动辄冷嘲热讽。
狗一直围在跟前叫唤也怪招人烦,季夏一忍再忍,终于没忍住反唇相讥:“我有一技之长,能养活自己,若侯府实在嫌我丢人,把我扫地出门我也绝无二话。我一个人过得好好的,没必要非得找个搭子,倘若时运不济,摊上个兄长这样的终日狂吠,嫌日子太痛快了么?”
“一个破鞋还挑三拣四!”庶兄恼羞成怒,口不择言,无意吐露她当年“走丢”的真相:原来她是在季博识授意下被他某个有特殊癖好的债主掳走。
难怪季博识在她回来后并没表露多少欣喜,还默许简成仁那种货色接近,原来他一早就默认她已失去了结亲的用处。
若非师父在她刚落入魔爪时救下她,此时此刻她要么被玩死了,要么还在水深火热裏挣扎,总归差别不大。
“云桉,我这条命开始是季博识给的没错,可那以后就归了我师父,我不再欠季博识。”季夏双眸沈静,声音清朗:“师父教导我‘志毋虚邪,行必正直’,倘我今日不做些什么,才是真的问心有愧。”
大概精于算计者都难逃被反噬,三年前设计亲生女儿闻怀宁入局的闻珺楚情况也没好多少。
同季夏一样,闻怀初也主动担下了相府间谍的角色。
得知此事后,余敬笙特地让简云桉给他二人带了句抱歉,称新娘冢那夜不知二位是出淤泥而不染的并蒂莲,险些错杀,实在不好意思。
并蒂莲一词用的微妙,足见余公子心思果然灵巧。
队伍壮大,几人分头行事。
简云桉把原主记忆从头到尾重捋了一遍,又发现一处细节:蔡氏玉陨后,她的陪嫁丫鬟小爱也不知所踪。
这位小爱姑娘显然不似智能音箱一样叫一声就能出现,简云桉对她的去向毫无头绪,又拎了两壶好酒去古玩铺逮着老掌柜的脑子薅。
可老掌柜也没神通到将小到一个丫鬟的行迹了如指掌,简云桉也觉自己这回有点强人所难,正待道别,老掌柜半瞇着眼享用好酒,不知是说醉话还是提点她:“孩子,飞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啊……”
简云桉心思一动,问道:“老伯,您知道小爱姑娘的老家在哪儿么?”
“不知。”老掌柜再次戳破她的希望,毫不留情。
他咂着嘴细品佳酿余香,又说:“干什么非得是老家呢?你打听的这个小爱姑娘打小跟小姐一块儿长大,情谊不比亲姐妹薄,此心安处是吾乡嘛……”
简云桉细品这“此心安处”,隔天去了蔡氏的坟头。
说来惭愧,她头一回出现在蔡氏墓前,却是为着案子。先前原主受困简府,没什么出来的机会,她穿来后,又因为蔡氏不是她娘,从未生出过悼她的心思。
“您对她平安一世的期望未能实现,我很抱歉。”原主记忆裏蔡氏是个很温柔的女人,眉目沈静,面对女儿时永远含笑。简云桉没有跟蔡氏有过接触,自谈不上感情,也没什么好说,直觉她不会想听简家群狗的发疯日常,就捡着简雯说:“雯雯的哑疾被治好了三成,已经能说一些简单的文字,她在尹宅过得很好,衣食无忧,再没人打她,还有专门的先生教授功课,我会替您和她照顾好雯雯,还请您放心。”
蔡氏死时,简家还没落魄成现今这副衰样,蔡氏的墓地却实在寒酸,占地狭小,墓碑粗制滥造,但碑文凹槽裏没有落尘,甚至堪称光洁,墓前一隅也很干凈,不难看出有人定期打扫。
会是小爱姑娘么?
山上杂草丛生,人踏出的小道在其中蜿蜒,简云桉一路沿着坟场的“发缝”行走,在路尽处看见一个山间小屋。与墓碑的洁凈迥异,小屋积满落灰,瞧着不像有人住,而两边再没了路。
简云桉那晚在新娘冢的坟地待出了阴影,本就是壮着胆子过来,这回看见个鬼片标配荒冢空宅,更觉两腿发软,退堂鼓奏响,急急往原点回退,打算叫上山脚留候的卞遵一块来找人。
转身之际,不知从哪伸出一只丧尸一样枯瘦的手,陡然捏住了她的腕子,简云桉不是胆大之人,眼珠子险些夺眶而出,吓到深处一声惊叫堵在喉咙发不出声,像只哑火炮仗。
“姑娘莫怕。”一个嘶哑的声音说。
简云桉不敢回头,“丧尸”却很没眼力见地移到她面前,她被迫与之对视,愕然发觉眼前人的五官与原主记忆裏的小爱有六分相像。
小爱失踪时不过十几岁,这才过了几年,她怎么老成了这副模样?!
猜出她的心思,小爱自嘲一哂:“多年蝇营狗茍,便是故人也不识了,姑娘有心,还记得来看小姐,去家裏坐吧。”
她说着拨开杂草,杂草后竟还有条极狭的小路,一眼望不到头,通往山的深幽处。
简云桉指着眼前的小屋,呢喃出声:“这不是……”
“狡兔三窟,你都能找到的地方,我自不会真的在这裏住。”
简云桉惊魂未定,不知道该不该随她走,自从脑袋裏被余敬笙灌了毒,她待人接物多了许多防备。
多年未见的故人,还是故人么?
小爱看出她的犹疑,问道:“怎么,姑娘循着小路走这么久,不是来找我的?”
“是,”简云桉说:“只是再往裏即是深山,外头还有人等我,要不让他也……”
“我不同意。”小爱斩钉截铁:“你我俱是多年未见,我在山上不人不鬼地藏了这么久,姑娘不信我,我就信姑娘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