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像狗血电视剧裏演的那样,为了争夺财产或者因为第三者的出现而撕逼争吵;
但也没有模范家庭裏每周聚餐、一家人幸福地吃饭的场景。
爸爸温良经营旅社,妈妈刘娟忙于主编的工作,两个人聚少离多,感情很快就淡了。
温演是这个家裏最早学会做简易饭菜的人。
在他出生前,父母都算高收入群体,不会做菜,也不爱吃家常菜,所以顿顿点外卖;
在他出生以后,也只是点外卖时多加一人份。
温演有时吃外卖吃吐了,只想喝粥。家裏没人做,只能自己翻料理书尝试性地做。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飞逝而过。
然而,小小的温演还没等到融入孩子集团的机会,却先等到了父母的离婚通知。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温良曾经一边面对着镜子梳头发,一边对只有他腰那么高、抱着乐高玩具的温演说。
「我和你妈妈是去雪山旅游的时候认识的。当时兴趣相投,一起去祭拜雪山神灵的时候,我看着她被高原的太阳烧得红扑扑的、泛起雀斑的脸,觉得她是全世界最美的女人。她一对我笑,我就觉得心发颤。后来一下山,我就和她求婚了。」
温演懵懂地看着爸爸。
「听起来很美好对不对?像个童话,叛逆的王子和奇思妙想的公主,最后应该结婚,然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什么的。」
温良讪讪地笑了一下,眼神闪烁。
「……所以我才说,市面上的童话故事都是彻头彻尾的诈骗之作啊。它们不告诉大家王子和公主结婚以后的剧情,就是知道仅仅是家庭琐事就足以消磨恋人之间所有的爱,才会故意隐瞒。如果王子和公主因为婚后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随便闹离婚的话,也会显得前面美好的童话故事都没那么美好了。」
温演「哦」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他才缓声问道:「所以,爸爸妈妈是要分开了吗?」
「你猜对了。」温良朝着温演做了一个bingo的手势,用剃须刀剃掉了发青的胡茬,理了理衣领,「我和你妈约了下午三点民政局见。你要一起去吗?」
温演踌躇了一会儿,还是摇了摇头。
温良揉了一把他的头发,声音裏没什么起伏:「那你乖乖待在家裏,等爸爸回来。爸爸的号码记得吗?」
「记得。」
「遇到什么麻烦事,就给我或者阿姨打电话。阿姨下午一点来,打扫完卫生就走,但手机是全天开着的。」
「好。」
「中饭我给你叫了你爱吃的牛排,外卖员敲三下门。等他走了你再拿。」
「……嗯。」
「那,爸爸走咯。」
温良朝着温演挥了挥手,大步流星地走出了门。
就在他合上门的一瞬间,温演忽然叫了他一声:「……爸爸!」
可惜,那微小的声音被关门的巨大声响覆盖,温良完全没听见。空荡荡的二层覆式别墅裏,只有温演稚嫩而落寞的声音回荡着。
「你已经……很久、很久,没和我说过这么多话了。可以再多陪我一会儿吗?」
他知道说出口也不会有人应答,但还是忍不住说了。
钟摆的声音规律而残酷,温演抿了抿嘴唇,随手把手裏的乐高往地上一丢,淡漠地看着它被砸得粉碎。
然后小碎步跑到电视旁边,打开电视机,随便调出一个频道,好让这大而寂静的房间不那么孤单。
温演知道,自己在家裏是彻头彻尾隐形的存在。
本身自我的诞生就是父母冲动恋爱的结果,算不上什么「爱的结晶」,指望那两个都是半大的孩子的人对他付出足够的爱,似乎也是强人所难。
父母拥有自己的人生,他们在成为父母之前,首先是自己。
所以,温演并不会去埋怨父母的失职。每个人都是自由的,而自由不可能全无代价。
但即便早早对这件事认知良好,他依旧会因为整天待在空荡荡的别墅裏而感到寂寞。长时间不和人说话,甚至交流都有些卡顿了。
温演的人生是卡顿播放的默片,找不出一丝璀璨的光彩来。
听到三声敲门声的时候,温演像巴普洛夫实验裏的狗听见铃声流口水一般,来到了门口拿食物。
这几乎已经变成他生存的本能。
以至于即便到了高中,临近成年的年纪,他听见有人敲门敲三下,还是会下意识地以为对方是来送外卖的。
打开盒子,裏面是被保温布保护得很好的、冒着腾腾热气的牛排。
七分熟,胡椒酱裏拌了一点点柠檬汁,还附赠了一份草莓——应该是温良单点的。
温演熟练地掰开一次性筷子,开始吃这份已经被提前分割好成同样大小的牛排肉粒。
其实温演并不喜欢吃牛排。
温良会留下「儿子爱吃牛排」的印象,是因为某一次的家庭聚会,一家人出门去西餐厅。
那天,温演整整吃了四人份的牛排。
「你这小子,有这么爱吃牛排吗?」温良看着温演圆滚滚的肚子哈哈大笑,大手一挥,「行!今天你爱吃多少吃多少,爸爸买单!」
坐在对面的妈妈刘娟也一脸惊奇。
温演出生后是住家保姆带的,她并没有亲自给温演餵过奶,更没有给他烧过饭,自然不了解自家儿子喜欢吃什么。
平日裏虽然有观察过他吃剩下的外卖盒子和他的点单记录,但菜品分布实在分布太平均,简直像故意把家附近的每一家店都点个遍一样。遂无果。
今天看见温演反常地狼吞虎咽牛排,刘娟觉得很有意思,还拍了张家庭合照留念。
那张照片后来被冲刷出来,一直塞在温演的钱包裏——和凌存的照片一起。
事情其实很明了。
温演并不热衷于吃牛排,那天狂吃几人份,只是为了能在餐厅裏多待一会儿,让父母多陪他一会儿而已。
就算长大了以后性格再淡漠、再无所谓一切,温演尚且为孩童的时期,也很难完全不对父母产生依恋感。
这是无法违抗的生物本能。
温演像完成任务一般吃完了食物,正准备把外卖盒子丢掉,却发现盒子的边缘粘着一朵紫色的矢车菊。
……为什么外卖盒子上会有矢车菊啊。
温演眨了眨眼睛,脑内搜索一番。
似乎只有附近公园裏的河堤草坡上有矢车菊。
那个送外卖的人,在来这裏之前,难不成带着食物盒子在草地上躺了一会儿?
还是因为什么特别的事情,不得不在公园裏耽搁了一会儿?
今日悠闲。温演被吊起了好奇心,索性决定出门去公园看看。
午后的阳光正好,金灿灿地在河面上铺陈开,撩起一片粼粼的水波。
温演低着头,在草堆裏寻找自己的目标——紫色矢车菊。
找了半天,一无所获,还和一个高高壮壮的胖男孩撞了个满怀。
「餵,没长眼睛吗?你撞到人了!」
小山一样健壮的孩子猛地一挥手臂,把瘦弱的温演推倒在地。
「对、对不起……」
温演结结巴巴地道歉,却始终没得到对方的谅解。
胖男孩越教训他越生气,最后竟然挥起拳头要打他。
「你叫什么名字,竟然敢在我的地盘上打人!再敢动手,我就让我小弟揍你了!」
就在温演退无可退,准备闭上眼睛接受这倒霉的现状的时候,另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
来人是个长得很好看的小男孩,眼睛亮晶晶的,鼻梁上有颗并不明显的红痣。
那个胖男孩看见他来了,立刻偃旗息鼓,对着温演留下了一句仓皇的「你等着」,就匆匆离去了。
「你是傻瓜吗?为什么站在原地不动挨打啊。」漂亮男孩回过头,不解地扬眉,「别人打你,你当然要打回去啊!」
「……」
温演呆呆地看着他,一句话都没说。
许多年后回想起这段经历,温演觉得凌存当时说的话好笑又可爱。
「地盘」也好,「小弟」也好,凈是些中二到十八岁的凌存听见会尴尬到脸发红的词。
但是,对于刚上小学、性格孤僻、没有朋友的温演来说,能够赶跑讨人厌的胖男孩,还说出了无比帅气、闪闪发光、简直像是动画片裏才会出现的臺词的凌存,实在太帅气,太叫人憧憬了。
「干嘛不说话?」
「啊……嗯。」
「我是这个公园的老大,我叫凌存。」凌存朝温演伸出了手,脸上挂着骄傲的笑意,「你要是认我做老大的话,我就会保护你。」
温演点了点头。
「你刚刚是在找什么吗?我看你低着头沿着河堤走了一路。是糖果掉了,还是啤酒瓶盖?玻璃弹珠?」
「我在找花。」
温演鼓起了所有的勇气。即便声音还很轻,但清晰地表达了自己想说的。
他把那半朵矢车菊递到凌存的手裏。
「啊,我看到过这个花!就在公园裏那条小河的上游。」凌存一把抓住了温演的手,「我们一起去找吧!」
那是一个惊嘆句,而非疑问句。
凌存几乎从不询问温演的意见,总是自顾自地行动。
可温演就是喜欢他这一点。
稚嫩的小手牵在一起,被骄阳照射得微微发烫。成日在外面奔跑的小孩,皮肤被晒成亮晶晶的蜜色,比纯粹的白皙更加好看。
凌存发动了他所有的小弟,大家在草坡上地毯式搜索,找到了不少矢车菊。
有人急着邀功,摘了七八朵塞在塑料袋裏,献宝似的递给了凌存。
凌存于是拉开塑料袋给温演看:「这就是你要的花吗?」
温演点了点头,又摇摇头。
「我只是想、看看它们。没想折断。」
「那你早说嘛。」凌存没有生气。他站起身,对着草坡中气十足地大喊了一声,「不用找啦!你们可以回家了!肚子饿了就去小卖部买吃的,记得报我名字,我请客——」
「好嘞!」
「谢谢老大!」
「老大再见!」
小弟们的回应此起彼伏。
凌存朝温演伸出了手:「走吧。」
温演乖乖地把手放上去,呆头呆脑地问:「去哪儿?」
「我还想起一个地方可能有花。」凌存顿了顿,又补充道,「还有秋千,和橘子汽水。那裏是我的秘密基地,我连他们都没告诉呢。今天带你去,你可得好好感谢我。荣幸吧?」
「……嗯。」
独属于凌存的秘密基地在公园最偏僻的角落。
这裏曾经也是人潮汹涌的游乐设施。但伴随着周围小区关停,公园裏又新建起了更高级、更好玩的设施,逐渐变得无人问津。
这一点,从周围泥泞却无人打理的道路也可见一斑。
植被茂盛、灯光昏暗,到了临近傍晚的点儿,就连散步的人都不会到这儿来。
滑滑梯因为风吹雨打,已经开始风化剥落,褪色成陈旧的浅粉色。秋千的边缘沾满铁銹,看上去摇摇欲坠。风一吹,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我的记忆果然没出错,这儿就有你要的花!而且长得很好很漂亮嘛!」
凌存蹲下身,指着生长在秋千缝隙裏的紫色小花,笑着昂头道。
温演看着凌存的脸,觉得心裏像是被什么很柔软的东西轻轻碰了一下。
「嗯,很漂亮。」
「就是旁边有蜘蛛丝……」凌存抬起手,看着缠在自己指间的黏腻蛛网,面露难色,「有点恶心。」
「这边蚊虫多,蜘蛛在这裏结网,能够吃饱饭。」
温演走到凌存身边蹲下,和他凑近了些,慢吞吞地解释道。
「你看,这只翅膀很大、身体是灰色,还有斑点的,是按蚊。这只是飞虱,这只是……」
凌存侧过头,那双清澈的琥珀色眼睛定定地看着他,道:「看不出来,你知道的东西还蛮多的嘛,挺厉害。」
温演不好意思地挠了挠面颊。
「你……不会觉得我是个很奇怪的人吗?拉着你絮絮叨叨讲虫子。」
「不会啊,我挺喜欢虫子的——除了蟑螂。」凌存笑了一下,「对了,我的昆虫观察作业还没做。你明天能再出来一次吗,我想请你帮忙。」
「当然!」温演人生第一次被人邀请,有些受宠若惊,「明天下午……还在这裏,对吗?」
「对。我请你喝汽水吧,那边的小卖部我很熟,老板会给我打折。你要喝橘子味的还是草莓味的?」
「都、都可以。」
凌存拉着温演跑向小卖部,熟练地从冰箱裏掏出了一小瓶汽水,然后把钱放在了桌子上。
「老板不在,没关系吗……?」
「这裏有监控。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靠人自觉就是了。我爸教过我,做人要有诚信,不能当小偷。我才不会乱拿东西呢。」
凌存把那瓶汽水塞进温演的手中。
温演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自己的手,犹豫地问:「……你不喝吗?」
「我最近长蛀牙。」凌存指了指自己微凸的面颊,有些不好意思,「我妈叫我控糖……不然牙会烂光的,还很疼。我怕疼。」
温演左顾右盼,视线落在了一个很小众的牛奶牌子上。盒身上标註的口味居然是苦瓜味!
「那,喝不甜的东西就好了吧?」
温演一面说,一面从货架上拿下了一盒苦瓜牛奶,还顺带拿了些零食和矿泉水。然后照着凌存的样子,把钱放在了无人的柜臺上。
「凌存,我也请你……」
两人一起拎着红色的塑料袋,在门槛下的臺阶上坐了下来。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凌存转过头,看着温演。
「我叫温演。温和的温,演戏的演。」
「好奇怪的名字。」
「我也觉得……」
「不过没事,名字只是个代号而已,不重要。」凌存嘿嘿笑了一声,「反正只要变成很出名很出名的人,总会有人解析你名字的远大含义嘛。」
小卖部暖黄色的灯光照射在凌存的发梢上。
他的眼睫毛很长,在眼睑处投射下一片晕染开的黑影。
第二天见面的时候,凌存带着他的作业本,兜裏揣着几支铅笔,还有一块被切了一半的橡皮。
「……另一半去哪裏了?我同桌把橡皮弄丢了,我就切了一半给他。」凌存趴在秋千的长板上,纤细的腿抵在地面上一下一下轻轻晃着,「你要是喜欢,这半块送你好了。」
温演其实没有很想要那块橡皮。
但这毕竟是凌存递给他的。他只是想收集和对方有关的东西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