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混元引雷术第一重境界,能第一次就看到混元引雷术第一重,是你的胆量勉强配得上,你根本就不值得我出第四重。”
混元引雷术,顾名思义,引雷术,引的是自然之力,自然法则最难勘破,欲破法则者,轻则痴傻入魔重则身殒,所以此类术法亦被视作禁术。
而奉千杀是得大机遇之人,他毫发无损,但也因修得此术无法使用灵器,他并不在意,这世间值得他拥有的仅有一把灵器,倘若有朝一日他能拥有,为它废掉一身术法未尝不可。
顶空电光闪花众人的眼,天雷滚滚为奉千杀所控制,面临强大的威胁,梁宥不见惧色持剑以对。
古朴黑剑金光大耀,天雷降临之时,应时地腾地升起数丈金光,两道冲击相攻,犹如山崩地裂,天地都要为这一剎颤动。
令众人惊异的结果发生了,奉千杀的天雷竟被梁宥一剑拦下,那样的一剑轻易得天雷在其面前都显得脆弱。
真正意义上见识梁宥能力的乐洵,瞳孔震颤,下意识惊呼:“太强了。”
若有此神力,他们先前根本不需要跪地求饶啊。
乐洵无法继续思考,有人偷袭他们,他、温萧书与梁宥一同被套住没有灵气的狭窄空间。
那是鬼仙莫如风,将他们三人再次套进锁灵镯中,阻断了他们与灵气的联系。
乐洵气得破口大骂:“卑鄙小人,无耻,还自诩鬼仙,就是秃驴一个。”
鬼仙面色奇差无比,但是他忍下来了,众人以为他也是为熔骨弓而来,但他在困住三人之后,没有抢夺的动作,反而对着魔人道:“你想让熔骨弓认你为主,唯有击败他,我已经帮你拦下这群捣乱的人。”
乐洵恍然大悟,又是骂道:“原来这个秃驴跟魔人是一伙的。”
魔人见锁灵镯中的三人不能再阻拦他,也不去理会他们,他转而唤了声熔骨弓,熔骨弓一如两百多年前一般并无反应。
他勃然大怒,“几百年了,我终于能够再次见到你,为什么几百年前你不肯认我为主,几百年后你依然不肯认我为主,我也受天道恩泽,我也是无人匹敌的强者,难道你是要我杀了他才肯认我为主?”
鬼仙出声道:“慢着。”
这时鬼仙又动作了,他先后递了一只手镯和一把剑给了哑奴。
“这是一把甲品灵器,你最好带上手镯,能将这把甲品灵器发挥多少,取决于你的力量,你要是扮痴卖傻那么多年,不可能一点不会。”
鬼仙的操作让众人百思不得其解,先是阻拦梁宥救人,又给了哑奴可以对抗的力量。
乐洵脑海裏一堆打结的乱麻,他怎么也摸不着头绪,怪异地道:“这秃驴到底想做什么?”
臭小子张口闭嘴就是秃驴秃驴地骂着,鬼仙受不了了,怒气冲冲跑到乐洵面前,这小子反应快,果断拉着梁宥当盾牌。
梁宥道:“你要做什么?”
鬼仙道:“帮他做出决择。”
乐洵不忿地道:“什么决择,这是在逼他去死。”
在鬼仙递出两个物件后,熔骨弓自哑奴怀中脱出,它的意味不言而喻。
哑奴不是傻子,他并非神志不清,此刻的他比任何时刻都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要应下这一战。
如果受天道恩泽是熔骨弓认主的标准之一,那身为天命之子的他为何不能一争,他这辈子活在陆绍带给的耻辱中,似乎这辈子也难以摆脱耻辱,让熔骨弓认他为主,就是他掌握自己人生、摆脱过去的第一步。
哑奴没有迟疑地带上手镯,千玄派内,剑修最多,他日日想尽办法躲着陆绍和周夫人,去偷看那群剑修比试,哑奴天资过人,两眼可记住招式,在脑海中就能不断重覆演练。
如今是他实操第一次,不知能发挥多少威力。
他心道,自己理应是强的,不然那些人再快的招式在他眼裏为何都是慢动作,好似生怕他记不住一样,不然他每日于脑海中重演着场场比试,未受教导的他还能指出其中不足。
这么看来,熔骨弓他非拿不可。
鬼仙贴心地将锁灵镯内的三人放远些距离待着,一众灵师们生怕被波及也自觉跑开,他们看向哑奴犹如在看一具死尸,敢应战的哑奴就算有鬼仙的帮助,也活不了几时。
魔人轻贱哑奴,态度也随意,随便叫天降下雷电攻向哑奴,让众灵师大跌眼镜的是,戴上手镯的哑奴真有几分本事,明明应当什么都不会的他,一一闪避了。
众灵师开始怀疑,那手镯真那么厉害?
他们不知,那是靠着哑奴过人的天赋,手镯的作用是帮助他不需打下累年的根基,就能将他的本事展现出来。
眼看二人纠缠,乐洵惊疑道:“他使出来的招式,看起来好眼熟啊。”
的确眼熟,梁宥心道,因为那是他的招式,怕是在上元节那夜学来的,他只展示一遍,便能大差不离地覆刻下来,这天赋也太叫人眼红了些。
魔人道:“仅凭三脚猫的功夫还不足以我认可,你到现在都是一直在躲,拿出你真正的实力别糊弄我,再来!”
他两掌聚出雷团,哑奴紧抿下唇,已能感知到那团雷电的可怖,被它击中起码重伤不起。
他咬牙迎上,不再躲避,便是再次被击倒。
奉千杀雷电中轻蔑地道:“连这招都接不住,当年我也是你这般年纪却已难有敌手,起来,我那一招不会使你残废,别跟个残废一样赖在地上,给我继续。”
奉千杀出招并不留情,即使出于轻贱他压制自己的实力,对于哑奴来说,依旧难见一线生机。
哑奴百般挽回自尊,而事实偏要与他不愿的方向发展。
“熔骨弓要是被你这个草包废物拿着,简直是糟蹋了它。”
见他被打倒迟迟不肯起身,奉千杀又是一怒。
“我苦修灵术多年,天下多少有灵性的灵器要认我为主而我看不上,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拥有把像熔骨弓这样的宝物,熔骨弓不会认可废物,我亦不可能同废物打,起来,给我继续。”
奉千杀出招狠戾,打得他毫无还击之力。
不知多少次爬起,他都会继续倒下。
哑奴满面尘灰,身上的新伤旧伤无法分辨,他已经成了一个血人。
魔人可见他的心性,难得道:“你若言败,交出熔骨弓来,我可以放过你。”
他努力平覆着胸腔的剧痛,缓缓地道:“这场比试不公。”
这场比试的确不公,哑奴所知招式无一能伤到魔人。
但这不是他认为的不公。
他直视魔人,双目化作利刃刺进奉千杀的眼底。
“因为我不会认输。”
魔人不可击败一个忍受十八年屈辱的人所有的求生意志,所以比试对魔人来说是不公的。
只要他咬牙撑住,不论被击倒多少次,他都不会认输,比试就不能结束。
比试不公。
他不会认输。
就如同他会咬牙忍受十八年的屈辱,成为一只陆绍眼裏合格的狗。
奉千杀哂笑,“好啊,你能不能承受这一击。”
哑奴带上的手镯有一个缺陷,若过久地依赖于它,那么这辈子都没法使用灵术。
鬼仙没有言明的一点,这么长时间过去,哑奴理应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