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这可不是什么刀剑伤,而是被兔子锋利的牙齿,生生咬伤的!
伤口上势必就残留着兔子的涎液!
明明方才还嫌弃得不行,恨不得用手帕把抓过兔子的手指,生生搓下几层皮的大魔头,居然毫不犹豫,也丝毫没有嫌弃,就一口含住了他的手指!
牧白当场宛如石化,都忘记挣扎了,直到大魔头连连吐出三口血水,并且还当着他的面,用舌尖舔舐了一下唇角残留的血迹,似乎在品尝人血的滋味时,他才恍然梦醒。
大喊一声“你干嘛”,立马要抽回手,并往后跳开。
但大魔头却攥得死紧,一本正经也十分理直气壮地道:“显然易见,我在给你处理伤口。”
说着,还从怀裏取出一方手帕,给牧白包扎手指。
“男子汉,大丈夫,流点血又死不了人的!”牧白震惊无比地道。
真不至于这样啊!
大魔头要是想占他的便宜,有一百种方式,真没必要选择这种!
大魔头已经包扎好了,还抬头望他,神情认真地道:“若是这兔子的涎液裏有剧毒呢?你一个凡人之躯,哪裏受得了这个?”
牧白的目光正好落在大魔头给他包扎好的手指上。
如果说,他的手指之前是纤纤玉指,那么现在,只能用猪蹄来形容。
听见此话时,他竟不知该震惊大魔头笨拙的手艺,还是该震惊大魔头的假设。
牧白惊讶无比地道:“你怎么会有如此奇怪的想法?一只小兔子而已,涎液裏怎么可能有毒?你当这是流浪狗啊?”
再说了,就算是流浪狗,也不能用大魔头这种处理伤口的方式啊。
通过放血,或许可以排点毒,但通过用嘴吸出毒血,这种方式大错特错!
“你怎么能以貌取人……不,是以貌取兔?”
大魔头用词居然如此的精准严谨,刀锋一般森寒的目光,直直地落在牧白怀裏的兔子上,他磨了磨牙,突然很想吃兔肉。
兔子似乎察觉到了,惊恐地竖起耳朵,立马往牧白怀裏扑,还后爪乱刨,一个劲儿往他衣衫裏钻,大有一副见了鬼的架势。
大魔头:更想吃兔肉了。
牧白可是他即将过门的夫人,他都没摸过牧白的胸口呢,竟被一只来历不明的野兔子捷足先登了。
简直可恨!
当即就想将兔子抓过来,活活摔死。
牧白察觉到了他的意图,赶紧把兔子护在怀裏,他道:“这兔子看着还小,一点道行都没有,如此柔弱可怜,你可不能伤了它!”
大魔头:“有志不在年高。”
牧白:“……”
眼瞅着大魔头罪孽的魔爪,即将落在了可怜的兔子身上,牧白又道:“这可是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而且,刚刚你还和它握爪了,自称是它的爹爹!”
试图强行唤起大魔头的一丝丝父爱。
然而,大魔头却面无表情地道:“弒亲的畜生,万死也不足惜。”
此话一出口,牧白竟看到大魔头的咬合肌,狠狠颤动起来,楞了楞,随即想起了大魔头昔日的“丰功伟绩”,只怕就是他自己口中所说的,弒亲的畜生,万死也不足惜。
牧白有点后悔,刚要说几句安抚之言,哪知大魔头话锋一转,突然道:“不能要孩子!”
牧白:……?
“孩子就是累赘。”大魔头又道,眉头蹙得很紧,似乎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额头上的青筋直往外爆,“讨厌孩子……我讨厌孩子!”
牧白以为,他是想起了悲惨的童年,他口中讨厌的孩子,应该就是他自己,忍不住又心生几分怜悯,糯糯地唤了声:“大魔头……”
——你别难过,你现在有我了。
可这句话,委实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牧白不想再骗人感情了,所以,便没有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