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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爷,我错了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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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那时候年纪太小。

我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他对我的感情。直到有一次我登了他的qq,我们班上一跟他关系特好的男生发来了一条信息,说那头母狮子还真被你小子给拿下了啊,你小子准备什么时候让哥们儿把欠你的这顿饭给请了。哥几个愿赌服输。

我那时候总算知道了神马是晴天霹雳,那整个就是一电闪雷鸣啊!

我全身冰凉,握着鼠标的手抖啊抖的,键盘好几次都打错字,可是我还是学着他的语气,给那男生回了一条,不就是一顿饭么,你们说什么时候方便,爷随时可以奉陪。

后来她就用他的qq和那位那同学拉拉杂杂地聊了一大堆,旁敲侧击的,也就大致上的拼凑出了故事整体面貌。

其实就是一个特别狗血的桥段,很多那时候小时候都玩过的。

那就是几个兄弟打赌,然后看谁能够追得到谁。他们几个打赌的方式是,他们在纸条上写上班上女同学的名字,然后谁抽到谁,就负责去追谁。

他抽到的是我……”

顾漫紫的手心变得有点冰凉,尉迟衍用大掌将她的小手包裹住。

“你并没有因为他拿你打赌的事情,就离开他,是吗?”

“你怎么知道的?”

顾漫紫惊讶地瞠大眼眸看他。

“因为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听出来这跟他是不是有钱人有什么关系。我想,应该是他告诉你,他一开始是真的拿你做赌註,可是后来是真的喜欢上你,真心诚意地想要和你交往吧?”

顾漫紫苦笑,“很明显是谎言,是吗?可是那时候的我却不知道。他生日的时候,邀请了我们几个比较要好的同学参加他的生日派对。那时候我第一次踏足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世界,光彩流离。周围的同学都对我发出羡慕的目光,看,你多幸运,你找了一个白马王子似的男朋友。那时候的我也觉得自己特幸运,一心一意地对他好。交往后不久,我就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很花心的人,跟班级裏的很多人都有暧昧。他送给我的那些礼物可我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就是不肯相信那些流言蜚语。我一方面没有什么安全感地和他交往着,另一方面一心希望我跟他能走到最后。

我们就这样一直交往到了初三下学期。这期间,不时的有人告诉我,他脚踏两条船,可我依旧没有相信。我就像是被灌了迷魂汤了,彻底地沈浸在自己一手编制的爱恋裏。那时候特傻,满心以为只要我真心对他好,他的脚步就会为我停留。为他折千纸鹤啊,许愿星啊,还给他写情诗。咳……大部分都是抄袭的…。

现在想想,二十六岁谈一场恋爱,都不能保证不分手,何况是在什么都不懂的十六岁。”

那是一段至今想来仍然觉得难过的要命的回忆,倒不是真的有爱多那个少年,只是觉得那时候的自己傻到无可救药而已。

“后来你是怎么想通的?”

尉迟衍紧紧地握住顾漫紫的手,眉心轻蹙。

他不喜欢看见她为了另一个男人伤心难过的表情!

顾漫紫回握他的掌心,将他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缓缓地道,“不是我想通的。是他主动提的分手。”

“具体的原因我就不说了,反正吧,就是我一脚被踹了。按理说这事到这裏也就完了,可是悲催是,我跟他交往的事情被我妈给知道了。起因是我妈不知道从哪得到的我给他写的众多情书裏的一封情书!

知道以后当然是各种反对了,让我不要跟他再有任何的联系。

我们那时候正闹分手呢,本来就没打算再继续连续。

按说,这事到这裏怎么着也该收尾了吧,谁知又恒生了那么几个枝枝桠桠的。”

------题外话------

抱歉啊,今天章节更新慢了一点。

可是都没有人留言啊…。真的有人在看吧?没啥信心了,哎…。

【088】爱一个人,恋一座城

也许初恋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都代表着单纯美好,可是对于顾漫紫,初恋只意味着背叛和谎言。

大学的时候《初恋这件小事》红遍了全球,感动了许许多多曾经爱过的或者没有爱过的人。在学校,当每个女生都疯狂地爱马裏奥的时候,顾漫紫在背英语单词。包括《那些年一起追的女孩》,凡事和初恋有关的电影、情节,全部都被她筛选过滤。

初恋,并不都像电影、电视渲染得那么美好。

也许“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的内心深处,都藏着一个人,每次想起他的时候,会觉得有一点点心痛,但我们依然愿意把他留在心底。就算今天,我不知道他在哪裏,他在做些什么,但至少知道,是他让我了解,什么是初恋这件小事。”《初恋这件小事的经典臺词》但是,对顾漫紫而言,初恋绝对是一件大事,一件至今想来仍有一种不堪回首的大事。

“不是每个人,都会有那份幸运能够在最美好的年华都会遇见一个马裏奥,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像沈佳宜那样,拥有柯腾那么纯粹的守护。如果可以,我多么想我的初恋也是一场在海边的牵手散步,是树荫下的偶偶私语,是你借我橡皮,我教你功课的单纯和美好。”

说这句话的时候,顾漫紫的眼底仍然忍不住浮现泪意。有一种伤是它已经结痂、脱落,但稍经碰触,仍会牵动神经。

顾漫紫的身体有些发颤,尉迟衍紧紧地抱住她,“如果回忆让人不快乐,就别说了。不要勉强自己。”

“那段时间,真的只能屋漏偏逢连夜雨来形容。先是以前写给他的那种幼稚的情诗被我妈给发现,再是早恋的事在班级裏被公开。那段时间,班主任几乎天天分别找我和他谈话。我都说我和他已经结束了,班主任还是不放心,天天找我训话。有一天,班主任特别严肃地把我给叫到办公室。我才踏进办公会,迎面就一个巴掌就甩了过来。”

这段往事顾漫紫鲜少和人提及过,直到现在想来,都还是感觉脸上火辣辣的。

手不自觉的抚向脸庞,一只大掌温暖地覆在了上面,顾漫紫抬头对尉迟衍笑了笑,后者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你老师打的吗?”

黑眸凝聚一股风暴,声音裏有风雨欲来的隐忍。

他要让那个老师永远都无法再教育界待下去!

“嗯~不是。”

顾漫紫握住尉迟衍的手,在被窝裏交握,声音轻到不能再轻,“是他妈妈。”

尉迟衍的手倏然地握紧,“你老师没有阻止吗?”

顾漫紫像是没有听见,自顾自地说道,“那一巴掌真的把给我打蒙了,虽然我小时候不听话我妈就揍我出去,但是她只会选肉最多的屁股下手。我被打得楞在了原地,完全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

老师没有过来安慰我,只是把他妈妈拉到一旁,谦卑地劝他妈妈不要跟我一般见识。他妈妈很生气地甩开了老师的手,大步地走向了我,骂我没家教,小小年纪不懂得学好。说我是拉泥巴扶不上墻,以后肯定没有出息是啊。说她要是生了这么个女儿,肯定恨不得把她给活活溺死。

总之是怎么难听怎么骂。

不但她指着我的鼻子大骂,警告我以后不准再影响儿子的学习,同时把他身边,要他当着老师还有校长的面,一五一十地说出我是怎么主动追求的他,又是怎么死皮赖脸地缠上他。

我那个时候才註意到,原来他也在办公室裏!

他乖巧地走到校长和老师的面前,按照他妈妈的要求,将我们会在一起的这件事,全部都归结到我的死缠烂打上。

难过、痛楚、难堪……不,这些形容词根本就足以形容我当时心情的万分之一!”

眼泪在眼眶裏聚集,顾漫紫挣扎着不让它们落下,为了那些人掉眼泪,不值得啊,不值得的…。

“嘘~别再说了,别再勉强自己回忆了,我会心疼。”

虔诚地吻去顾漫紫眼角的泪珠,尉迟衍将她紧紧地搂在怀裏。

没关系的,从今往后,她的心就交给他来守护,然后再也不让它受伤。

怎么还是哭了吗?

在尉迟衍的亲吻裏,顾漫紫才知道,原来自己一不小心,还是掉了眼泪。

只是,有些话还是要说的。她要趁着今天有勇气的时候,将一切都说出来,从此以后,密封,再也不去触及。

顾漫紫握住尉迟衍的手掌,借由他掌心的温度,传达给自己需要的勇气,继续道,“他的爸妈只是在我们那个地方做生意,据说老家并不在a市,因此尽管有钱,在a市的影响力却始终有限。所以她妈妈才在校长的面前要求他演了那么一出戏。然后重新挽回她儿子的良好形象之后,给校长和老师都送了礼,在他们全面打点后,最终学校以我作风不良为由,开除了面临中考关键期的我。而他,在中考那年的暑假,也在我的世界裏消失得干干凈凈。仿佛我的生命裏从来都没有出现过那么一个人。

分手后才听说,他玩过的女生不止个位数那么简单,好多还为他堕过胎。我算是幸运的,因为交往的时间不算太长,加上两个人也没有怎么单独地约过会。

这就是我初恋的全部,充满了欺骗和难堪。

我曾经不止一次地问过我自己。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初恋会是那样的?为什么我全心全意的付出,换来的是彻头彻尾的背叛?我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为什么,为什么象征美好和单纯的初恋到了我的身上就充满了骯臟和心计呢?

那时候,很多女同学都羡慕我找了一个又帅又有钱的男朋友,认为白马王子就应该是这样的。可现实呢?严格意义上来讲,那人或许不见得有多富,可是殷实的家庭背景的确让他轻易地就获得了许多女生的青睐。我们那一年都才十六啊,十六岁的男人就懂得如何讨女孩子欢心,如何用礼物攻势来征服女孩。这太可怕了……我知道,我遇见的只是个案,不见得所有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是如此。

可是越长大越发现,当一个男人有钱有才有貌,他的选择范围和选择机会就会比他人要多很多,他的生活是”乱花渐入迷人眼“。在这种情况下,你怎么能够要求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就连韩子默也……”

就连韩子默也如何,顾漫紫没有再说下去,尉迟衍却是懂得的。

蛮婆子和韩子默是在三年前交往,初恋是在十六岁。用了近十年的感情才从初恋的阴影当中走出,当初一定也是几经挣扎才做了那样的决定接受韩子默,却没想到还是等来了一份背叛。

既然花了十年的时间才接受另一份感情,为什么……那么快就接受他了呢?

“为什么那么轻易地就相信了我?”

尉迟衍将心中的疑问问出口,等了半天,没有听见回答。

低头,睡梦中仍眉心轻蹙的睡颜进入他的视线。

伸手抚平顾漫紫眉心的褶皱,尉迟衍在她的唇瓣印上一吻,眸光坚定地凝视着怀裏的睡颜,“我的蛮小猪,此生,我决不负你。”

…。

将埋藏了多年的心事统统都说了个痛快,这一觉,顾漫紫睡得无比得畅快。

醒来,一室的昏暗,小手习惯性地向床边的位置探去,扑了个空。

因为睡得太久,脑袋有些隐隐发疼,顾漫紫坐起身,揉了揉太阳穴。

心有灵犀。

尉迟衍开门进来,按了下房间门口的开关,坐至床沿,俯身,亲了亲顾漫紫的脸颊。

“醒了?睡得还习惯吗?”

“嗯。”

顾漫紫熊抱住尉迟衍,“就是肚子有点饿了。”

睡醒就感觉肚子空空的。

“中午怎么叫你都不醒。睡了一整天,肚子当然会饿。你这头蛮小猪。”

尉迟衍宠溺地捏了捏顾漫紫的俏鼻。

都说怀孕后的女人会越来越嗜睡。

以前一有风吹草动就醒的人,现在除非睡到自然醒,不然雷打不动的了。

“去洗个脸,我们出去吃。”

北的家裏从来不开伙,那些厨房器具的,还得找人收拾一下才能用,至于食材,就更加没指望了。

尉迟衍拉顾漫紫站起身,领她到卫生间。

顾漫紫惊奇地看着卫生间裏,自己的毛巾、洗面奶、牙杯、牙刷等已然摆放得井井有条。

她和尉迟流氓一致认为,住酒店不会有住家裏舒服,所以才会想要在殷战北家住几天,但是……现在这架势未免也太有点大张旗鼓了吧?

“北回他郊区的房子去住。”

瞧出顾漫紫的惊讶,尉迟衍淡淡的解释。

他没有要搬回家住的打算,住在衍家是最理想的。蛮婆子现在怀着孕,住在市区方便她做定期检查。

“咦?这算不算是鸠占鹊巢?”

顾漫紫迅速地洗漱完毕,简单地抹了下润肤霜,又看了眼被自己的东西摆放得满满的流理臺,抬头笑着问道。

没想到,睡了一觉,就有一个窝了啊……顾漫紫掩嘴窃笑。殷战北那厮离去时的表情应该相当得哀怨吧。

想起殷战北被自己赶出门时那一脸敢怒不敢言的表情,尉迟衍也笑了,“算是吧。”

毕竟,这间公寓,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住上一段时间。

f市是一座以旅游闻名天下的城市,顾漫紫以前出差,曾在这座城市匆匆地住过一晚,但隔天就搭快运回a城了。

充其量,只能算是和这座城市擦肩而过一回,实在算不上真正地来过。

尽管现在是晚上,其实路边的街景什么的全部都看不清,顾漫紫还是看得兴致盎然的。

她对f城本来就充满了好感,如今只要一想到尉迟衍在这座城市出生、成长,她就更加喜欢上这座城市了。

恋上一座城市,有时候仅仅只是因为那座城市有自己最爱的那个人,或者是因为那座城市有曾经彼此相守的记忆。尽管这座城市暂时还没有他们牵手散步的痕迹,不过相信很快他们在这座城市就会有共同的记忆了吧?

此时的顾漫紫完全没有想过,日后这座城市,会成为自己定居的地方。那时候,即便是闭着眼,她也不会再在这座城市迷路。

尉迟衍从小就在f城长大,即便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出过国,在回来的那几年由于生意上的需要,也早就把f市大小都走了个便。

如今旧地重游,不能不感慨时间的神奇。

黑色的英菲尼迪在f城的夜幕下行驶,璀璨的车灯如一条金黄色的长龙,蜿蜒地前进。

还是记忆中的这座城池,只是到底隔离三年的光阴,f市谈不上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却也不全然是记忆中的模样,尉迟衍有一阵的恍惚。

“怎么了?今天特别安静?是不是还想睡?”

回过神,发现原本叽叽喳喳的人今天特别的安静,几乎都没有怎么说话。

“没有。只是觉得缘分真的很奇妙。两年前我出差的时候,怎么也不会想到,两年后我会与这座城市结缘。我想,两年前的你应该也不会想到,自己会以已婚的身份回来吧?就好像歌词裏写的那样,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如今,曾经陪在陌生人身边的我们,成了最亲密的恋人。

啊,感激那些曾经牵手又放手的人,如果他们不曾松开我们的手,我们又怎么会有机会相遇进而相恋呢。

看向窗外的顾漫紫收回视线,回头看着尉迟衍,温柔地笑道。

两年以前?如果不是遇见她,只怕他到现在都不会再踏足这座城市吧?

顾漫紫一整天都没有吃东西了,一下子大鱼大肉的吃下去会比较难消化,尉迟衍就带她到f市一家以粥闻名的餐厅用餐。

“欢迎光临。”

尉迟衍和顾漫紫一走进,就有服务员上前来询问他们是否是两个人,尉迟衍扫了眼座无虚席的大堂,“包厢还有位置吗?”

服务员歉然地道,“抱歉,现在正是用餐的高峰期,餐厅包厢的位置都被客人预定光了,不知道两位否介意在大堂用餐。”

“没关系,就在大堂好了。”

如果按照尉迟衍以往的习惯,他是不喜欢在热闹的地方用餐的,但考虑到亲爱的老婆和儿子,就同意了服务员在大堂用餐的这个建议。

顾漫紫有些讶异男人的回答,稍微一想就知道他这么做的原因,然后不免一阵感动。

因为在这座陌生城市带来的不安的感觉又会冲淡了一些。

手轻轻地握住那个无论何时都能够给自己以安全感的大掌,刚好收到男人温柔的目光,两人相视一笑。

“好的,您二位随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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