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岑清允兴奋的跳下高脚凳,朝那人走去。
“嘿!好久不见!”
‘谭知夏’看到她,第一反应就是跑。她没漏过谭知夏看到她时,眼裏一闪而过的惊慌,她便更加断定她心裏有鬼了。
岑清允抓住她的手,凑到她耳边吼道:
“出去咖啡店坐坐吧。”
谭知夏推脱不了,只好应允,
“行。”
相比在她家时装出来的傻白甜形象,收起伪装的谭知夏就不讨喜了,也精明多了,无一不在提防着她。
岑清允叫了一杯冰美式,悠哉地喝了起来。相比她的悠闲,谭知夏就没那么淡定,不耐烦地催促她,
“有什么事赶紧说,我可没空在这陪你喝咖啡。”
岑清允舔了舔唇角,
“做人不能没有良心,那晚要不是我收留你,你可就要露宿野外了。”
“呵,你不会以为我是真的迷路吧。”
“哦那你是故意的咯谁派你来的啊,我的竞争对手看到我被骂,被人肉,被迫搬家,你难道就没有负罪感”
也不知她的话触动了她的哪条神经,她突然激动了起来,骂她神经病,然后就起身走了。岑清允追都追不上,她这一行为可以定义为落荒而逃吧。
岑清允改签了机票,她想在榕市留多几天,找谭知夏问清楚。但后面几天,在酒吧再没看到她了。
皇天不负有心人,就在她要放弃之际,在街上闲逛的她竟然看到谭知夏和邹昕蕊在甜品店裏面对面坐着。
岑清允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偷拍了张照片才走。
岑清允拿着照片去找老姚,和他说:
“我想找这个人,需要你帮忙。”
老姚年轻时当过小混混,还是做头目的那种,找个人对他来说小菜一碟。
下午,他们去了大学城。不知道老姚用了什么手段,不多时,便将谭知夏带来了。
老姚咬着烟,把她推到岑清允面前,
“这位小姐找你。”
谭知夏拍了拍被老姚碰过的地方,不耐烦的问岑清允:
“你找我干什么”
“邹昕蕊给了你多少钱看到我被全网踩,她肯定很开心吧。”
谭知夏白了她一眼,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哦听不懂”岑清允拿她和邹昕蕊见面的照片给她看,
“不知道我说什么要不要我帮你回忆一下。”
谭知夏惊讶得瞳孔都放大了,
“你怎么会有我们的照片!”
“我不止有照片,还有录音。话说,你的佣金到手了吗你说,我要是把这段录音放出去,会怎么样邹昕蕊不会怪罪你吧做坏事的痕迹都没有了吧千万别留下痕迹啊,危险。”
岑清允特意放慢语速,一脸胜券在握的样子,加上老姚在旁适时发出不耐烦的声音,是有几分怵人。
谭知夏在看到那张照片时,就心慌了,她也知道她们那是不正当的交易,怕出事,被岑清允这么一试探,她就供出来了,
“不关我事,是邹昕蕊让我装可怜住进你家偷拍照片的,一开始我也不知道她拿这些照片干嘛。”后面看到岑清允被“打假”,她也后悔了。
“我只拍了照片,都传给她了,其他的都不是我做的,全是邹昕蕊做的,你家地址也是她告诉发给我的。”
岑清允和老姚对视了一眼,继续审问她,
“她给你多少钱”
“也就一万,都不够我买个包包。”要知道后续屁事这么多,她才不接这单。
她确实只是偷拍了照片,后面的事她都没有参与。和邹昕蕊见面,是因为她要和她报备岑清允来学校找她这事,邹昕蕊怕出事,才约她出去叮嘱她。没想到千算万算,竟被岑清允撞了个正着。
岑清允暗中关了录音,让谭知夏走了。
岑清允和老姚击掌,老姚:
“你真有录音”
“没有,骗她的,不过这件事和我猜想的差不多,竟然是邹昕蕊。”
老姚都给她竖拇指,
“演技不错嘛。出了这些事,你前夫也应该出来说两句话吧,他怎么渣成这样。”
岑清允垂眸敛神,还是忍不住替他解释:
“他出车祸了,还不知道出了这些事。”
“原来这样,难为你了。他妈也是的,都可以评为年度最恶毒婆婆了。”
岑清允苦笑,
“不说了,我先回酒店处理事情,今晚或者明天就回格锦了,下次来榕市再找你。”
“那再见了,实在混不下去,来我酒吧,我留个清洁工的岗位给你。”
岑清允没好气地笑骂他,
“快滚吧。”
老姚讲义气,虽然他的说话不中听,但心意是暖的。
没想到来趟邬市,还有意外收获。岑清允回到酒店,心想终于可以给这些事来个结了。
她在微博公开谭知夏的录音,
“@邹昕蕊#买人来偷拍我,人肉我,内涵我是惯三,这就是富家小姐的素养我定追究你的责任。”
对于那些为了黑她而她的营销号,她放出和区临逸的聊天记录截图,
“@区临逸#小女子不才,承蒙不起区总厚爱,只是我没想到拒绝区总的代价会这么大,打扰了,求放过。”
“@陆秋曼#你捏造故事诋毁我,把我推至舆论中心,甚至引导网友网暴我,到底为哪般婆媳一场,我承认我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也不至于让你如此憎恨我吧。”
她曾经为人妻为人儿媳妇,对于前婆婆的‘控诉’,她做出片面之词的解释,随便大家信不信。事实是怎样,她想等前夫出来说话。最后她说希望以后不再因为私事占用公共资源,到此为止。
岑清允连发三条微博为自己解释,敲下最后一个字,重新检查了一遍,dj发送。她关了电脑,收拾行李回格锦了。
回到家,她才看到谭知夏的私信,她再次和她道歉,求她网开一面放过她。
岑清允看在她提供了证据,又是是学生的份上,就不追究她的责任了。
——
段奕铭身体在恢覆,无论陆秋曼怎么阻止,他都坚决要见陆希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