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孤予垂眸坐在车上,一手把玩腰间的琉璃坠,忽地,一道声音响在车外:“大人,掖庭司那边到了符合标准的药人。”
过了一会儿,沈孤予才放下琉璃坠应声,“明白了。”
辘辘前行的舆驾随之改道转向。
滴漏一点一点落下,在水面荡起涟漪。
不知哪裏来的风刮过,四面围墻的室内,所有烛火熄灭,眼前漆黑一片,接着,元初听到鞋子行走的声音。
很快烛火覆燃,一个肥胖的中年男子站在元初面前。
掖庭司直司莫尚儆,据传此人非常厌恶罪奴,厌恶到单纯的杀死不够,他更喜欢虐杀罪奴。
“惹人厌烦的东西。”
莫尚儆走到元初跟前,用刀尖抵住他的喉咙,干涩的喉咙甚至可以勾勒出刀尖的形状。
元初的眼神无波无澜,常年走在悬崖边的人,并不会因为突如其来的生死考验而动摇。
莫尚儆没有看到预料的哀求,眉头皱起,开始慢条斯理地动作——刀尖划破喉部的皮肤。元初无法呼吸,每吸一口气,都会有血腥气顺着气管上涌。
“你知道吗?我最讨厌你这种自视清高的罪奴。我本来想,你方才只要因为腿软动一下,我就杀了你。”
莫尚儆一边说,一边抽出短刀,刀尖扯出牵动血珠,元初被迫抬起头,与莫尚儆对视,“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你虽然没动,但我还是想你死,猪猡。”
抬头的动作牵动脖颈的伤口,元初与一双浑浊的眼睛对上视线,从中看到了密集的欲望、痛恨以及杀意。
元初挣扎着击中莫尚儆的下腹,拉开彼此的距离。
但未等迈步,眩晕袭来,元初感受到莫尚儆暴怒的力道,他再次成为砧板上的鱼肉。
脚边的尸体此刻映入眼帘,刀尖刺入皮肤。
“大……人,大人,七殿下到了。”门外传来声音。
“怎么了?”莫尚儆没好气道,没放下手裏的刀。
“这,这……”
门外人拖拖拉拉没说明白,莫尚儆却心领神会,他低头瞪着元初,似在做什么权衡。
过了三秒,他放下了短刀,转身走向内室,“进来吧。”
“是……”怯生生的话应道,乌木门被推开,来者看到地上的元初。
鲜亮的红血飞溅到脸上,颈部的皮肤血肉模糊,头发乱蓬蓬地散开,只一双眼睛嵌在灰败的脸上,或许连当事人都意识不到,他现在的模样有多让人有施nue的欲望。
莫尚儆脱掉血染的外衣,换了件新的,“带他下去处理伤口。”
“是。”仆役应声。
脖子上的伤口很深,普通劣质的伤药徒增新的疼痛,想来未来很长一段日子,元初都很难开口说话了。
元初脖子上绕着裹布,一圈一圈,勒得很紧,他跟在仆役身后,来到前厅。
雨后天晴,风是微凉的,四周散布着来去匆忙的文书执事,他们用惊异的眼神打量浑身是血的元初,却又在确定了什么后,投来鄙夷的目光。
元初习惯地垂着头,膝盖应该青了,他刚才跪得很实在。
一步一顿,忽然听到前面的仆役道:“直司,人带到了。”
一阵风刮过,牵动不知名的脆铃声,仆役得到进去的回答,小心推开门,示意元初。
元初低垂着头,尽量避免和室内的人对视,然后小心地迈过门槛,跪在门边,他微微皱眉,门边没有绒毯,这一跪,膝盖乌青尖锐的疼。
前厅不大,一张公案,几把圈椅,一面山水墨迹的屏风隔开明暗两个空间,元初依稀看见一个穿茶白衣服的人坐在高位处。
距离较远,元初不敢细听,只攥紧了衣服。
莫尚儆斜觑着元初,率先开了话头,“殿下,这个罪奴完全符合您的标准,而且是个甲奴,不会有后顾之忧。”
“直司向来得力,前几个药人找的也很合适。”
沈孤予笑意温润,视线落在门边,罪奴跪在地上,身体尽量蜷缩成一团,他只能看到一点头顶的发旋,还有颈部缠绕的布帛,身体并不单薄,穿着宽大的褐衣也可以看到肌肉的轮廓。
比前几个罪奴,瞧着更像样。
想到这,沈孤予看见罪奴微不可查地晃了下身体,就像支撑不住身体。
“殿下的医术是被药师称讚过的奇才,能给您当药人,是荣幸。只是……”
莫尚儆话尾一转,浑浊的目光内有一闪而过的杀意,“这个罪奴笨手笨脚的,前段时间烧火,不慎燎到喉咙,成了哑巴。”
药人在试药过程中,需要描述出自己的癥状,无法说话是巨大的阻碍。莫尚儆此言一出,几乎断绝了元初成为药人的可能。
元初手脚发麻,想要开口,却只牵动喉咙的刀伤。大殿弥漫开铁銹的气味,沈孤予审视地看着紧紧攥着衣服的罪奴。
不过一个罪奴罢了,他还不至于用个残次品。
“这样的话,很可惜。”沈孤予道。
莫尚儆露出得意的笑,连忙道:“谁说不是呢?我已找过几遍了,都京城内再没有类似的罪奴了。”
他说完,恍然反应自己失言,但沈孤予已经凝眉开始思索,连忙找补道:“但一定还有遗漏的,殿下不如再回去等等。”
沈孤予笑意未达眼底,语调随和,“不过不用了,就这个吧。”
月中药试就要开始,前九个药人都没有扛过去,就算是个哑巴,只要体质对得上,也未尝不能用。
“可他是个哑巴啊!”莫尚儆惊讶道。
沈孤予此人挑选药人标准十分严苛,宁可不要,也不会要一个残次品。
“没办法。”沈孤予故作无奈,“毕竟我给掖庭司的时间已经够久了,不是吗?你们拖到现在,让我觉得就算是个哑巴,也可以试试。”
莫尚儆讪笑,感觉自己被看穿——他收了五皇子的贿赂,存心拖延沈孤予的时间,不让他找到合适的药人。但受贿的证据都已销毁,怎么会被发现呢?
他很快镇定下来,笑容变得自然,“能被殿下看上,是福气。”
沈孤予起身走出前厅。路过元初时看到他依旧低垂着头,眼下有一块淤青,乱蓬蓬的头发让他像极了街边的流浪狗,手指修长但保养不当,显得很粗糙。
应该是常年干重活的人,连指缝间都是臟泥,沈孤予微不可查地皱眉,平白糟践了这么好看的手。
待沈孤予离开,莫尚儆堆笑的肥肉登时松懈,他瞪了元初一眼,道:
“带他下去收拾一下,送去七皇子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