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0-9-15
2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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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芬和李芸接受的第一个孤儿是一个有怪异疾病的小女孩。
她们的孤儿院还没选好场地,便遇上了这个可怜的孤儿。
事情发生在彩芬出院后的第十五天,那天,天气阴阴的,秋风吹到人身上有些凉意。
彩芬在偌大的北京找场地找了半个月都无着落,不是月租太贵就是人家嫌办孤儿院不吉利,总之就是很不顺利。最后,彩芬决定租到偏远一点的北京乡下去。但是能到哪裏去呢?正纳闷着,她的孤儿院姐妹吉米就打来电话,说是她知道有一个地方很适合,是一对年迈的老人住的,他们没有子女,但有房子,不过,他们的房子离北京市区有些远。
“我到xx公园等你,我们一起去看看吧。”吉米很热心地说。
“太好了,那就xx公园见。”彩芬笑着说,多少天来这是笑得最舒畅的一次。
xx公园并不是什么大公园,而是一个小区裏的公共场所,加了点娱乐设施而已。
彩芬刚到公园,便见xx公园裏围满了人,到底发生了什么?接着她听到了小孩的哭声:凄厉!无助!儿时的记忆马上涌上她的心头!她拨开人群往裏挤去,只见当中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在无助地哭泣,也不知出于什么,她一把抱住了那个恸哭着的小女孩。
“原来是她的孩子……”人群裏有人这样问。
“终于良心发现了……”于是,有许多人接过话茬。
“还是做母亲的比做父亲的心慈手软……”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
小女孩不哭了,瞪着一双大眼惊恐地看着彩芬……
“阿姨,我要妈妈……”她擦擦哭肿的双眼,怯怯地跟彩芬说。
彩芬这才註意到小女孩身上挂着一块牌子,还用线缝在了衣服上。
“这女孩叫王小露,她的脚得了怪病,有一只不知什么原因总是很粗,而且越来越粗,我们已经送她看过好多医院了,但是,我们钱花光了还是没有帮她治好,有哪位好心人收留她吧,我们是无能为力了……”
“跟我走吧,我带你回家……”彩芬没有说带她去找妈妈,那样的妈妈还是妈妈吗?
小女孩如果没有怪病,模样是很好的,彩芬收着那张没留下联系地址的牌子,抱起了小女孩。
“原来是个好心的人……”人群裏一下子爆发出讚嘆声。
“还是好心人多……”
人群很快便散了,彩芬刚站起来,吉米便出现在她面前。
“她叫王小露……”彩芬见了吉米就给她介绍小女孩。
“就叫小露,不用姓了,既然都不要人家了,人家干吗要跟他同姓?”吉米生气地说。
“嗯,也不用叫小露了,咱回去给她取个好名字,这衣服也不要了,他们连人都能遗弃,还穿他们的衣服干吗?”彩芬摸了摸身上的牌子,也想扔了,但转念一想又决定留下,小女孩的衣服留还是留着吧,也许她的父母有一天会良心发现找上门来,也许有一天当小女孩的病好了的时候,当她独立了的时候,她还会想念亲人,就像自己想念母亲和姐姐一样,也许小女孩的母亲并不知道小女孩被扔了,是小女孩的父亲一手干的……
“你是我们家第一个成员!”彩芬在小女孩额头亲了一下。
小女孩“咯咯咯”地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