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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妖王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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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的极力辩护下,男子最终被判处无期。

男子并没有死。

当他看向男子时,男子一脸挑衅的对他竖起了中指,仿佛他胜利了一样。

压抑了十一年的气愤再度涌上心头,他瞬间冲了过去,随手拿起一把椅子,就往男子头上砸去。

把男子打倒在地后,又抡起椅子朝着男子砸了几下,才被众人拉开。

只见地上的男子没有了动静一般。

最终男子当场死亡,而他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那年他十九岁。

十九岁那年,他被判了十年,冤冤相报何时了。

可他也不知道自己后不后悔。

看着男子的妻女,尤其是女孩那充满仇恨的眼神,他知道。

她就是年轻的自己吧。

几缕残阳照在那里却被无边的黑暗所吞噬,在残破的泥墙上泛不起一丝涟漪,那里像是一副棺材坐落在这偏僻的角落,矮矮的,充满着压抑,那里就是无人关注的监狱。

监狱里没有灯,一片黑,不见天,不见地,不见自己。耗子、蟑螂、壁虎,在黑暗里爬来爬去。

“他”每个月都来看他,跟他说自己毕业了,跟他说自己要结婚了。

又过了几年,“他”带着妻儿来看他。

如果当初没有冲动,或许他的孩子也已经有一岁了吧。

但他并不后悔。几年来他想通了,自己本来已没有了活着的信念,是“他”给了他最后的希望。

他潜心改造,最终提前两年释放。

那年他二十七岁。

二十七岁那年,他走出监狱的大门,站在门口的是孤零零的那个“他”。

兄弟,我们回家。

“他”把他接回了自己家中,一如既往的像是把自己有的一半都给他一样,这一幕让他想起了曾经的那个“他”。

那年他三十二岁。

三十二岁的他,赢来了人生中最喜庆的一天。

后来跟他聊天,他说道:

如果没有“他”,我可能已经死了,因为心死了。

“他”给了我活下去的动力,那就是为了“他”好好活着。

那天,两个稚嫩的声音同时响起。

爸爸~

干爹~

泪在他眼角打旋......

我想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不想任何人离开或者难过,因为有家,因为有深沉的牵挂,生命才不会因无根而枯萎;也是因为有家,以内为有如此深沉的牵挂,生命才会熠熠生辉。

兄弟就是你喝得烂醉如泥,吐的他满身污物他却又无怨无悔背你回家的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人生贵相知,何必金与钱。

最牢固的友谊是共患难中结成的,正如生铁只有在烈火中才能锤炼成锅一样。如果说,友谊能够调剂人的感情的话,那么友谊的又一种作用则是能增进人的智慧。真挚的友谊犹如健康,不到失却时,无法体味其珍贵。

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或多或少都会经历一些磨难与挫折,但它们并不是让我们厌恶的东西,只有经历了挫折才能看到真情,经历了历练才能有所成长。

现在想想,你能想起来的那个“他”,又是谁呢。

爱情是生活的调味剂,一段美好的爱情能够给人以温暖和力量。每个人都渴望收获纯粹真挚的爱情,犹如“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每个人都渴望收获忠贞不渝的爱情,恰似“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每个人都渴望收获长久的爱情,正如“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故事发生在一个偏远的山区。

他出生在一个贫瘠的山区,这里山依偎着水,水映照着山,静静的和谐,淡淡的孤寂。

山间一座破旧的房子,一张泥土堆的桌子,一个破板凳,那黑乎乎的没有玻璃的窗户,不见有一丝光线透出;那厚厚的土墙,也许年代久远,也许已步入危房行列,这足以体会他的艰苦。

他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靠着种植葡萄为生。

故事从这里开始。

寒冷的严冬,河水一改往日的活泼,似乎安静地睡着了;枯黄的树叶随着萧萧的寒风,纷纷投身于大地母亲的怀抱。

刺骨的寒风呼呼地吹着,不时地向着破房袭来。

那年他三岁。

三岁那年,他刚上幼儿园,可能因为环境的缘故,一个三岁的孩童看起来异常的懂事又伶俐。

这一天,他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那个她。

她甜甜圆圆的脸蛋上挂着一对好看的小酒窝,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不时滴溜溜地转动着,身上有一股机灵而淘气的劲儿。

她是他的邻居,亦或者是他的知己,陌生的环境下,让他见到她有种莫名的安全感,她也一样。

孩子只见能有什么心思,不过是一起嬉戏,一起打闹罢了。

他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今儿去我家吃饭,明儿去你家玩耍。

就这样,在欢声笑语中,他们一起度过了三年时光。

那年他七岁。

七岁那年,他与她都去了镇上的一所小学,小学不大,没有百来人,却透露出古朴的样子。

家离小学有五公里,天还没亮就要上学,每天都是他去叫醒懒洋洋的她。

四十多分钟的路程,每天早上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总是可以看见那一轮朝阳,那时的他们多么单纯。

小学五年间,他很争气,一直是学校的第一名,而她却永远垫底。

那年,她问他,那么努力的学习做什么,不如玩来的痛快。

他沉默的笑了笑,没有说话。

他想有出息,想考出这座小山,想看看外面的世界。

但他此刻却不敢说,因为他怕真的走出去了,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在城市,我们有着无数的选择,可以选择喜欢的老师,喜欢的班级,喜欢的学校,喜欢的人。

而他,在山巅之上,却别无选择,唯有经过九年的刻苦才能够到边缘的世界,再经历四年的心酸,才能看到那美丽的城市之光。

他真的很想看城市的曙光。

那年他十二岁。

十二岁那年,他与她步入了镇上的同一所初中。

现在的她,如同亮丽的月光白花瓣,滴润的珍珠花芯,铜红色花蕊,仿佛都能嗅到白茶花淡淡的清香了,美丽不仅看到,似乎都能闻到。

而现在的他,更像是一个瘦弱的书生,带着一幅厚厚的大白眼镜,看上去十分弱小。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勤奋是一种美好的品德;勤奋是一种努力自强的精神,勤奋是一种勇往直前的精神。一勤天下无难事,勤奋,更是变理想为现实的行动,是由量变到质的过程,是走向成功的阶梯,是成为天才必不可少的条件。

即使在初中,他仍然是学校拔尖的存在,学习依旧是第一名。而她似乎也没变...

那年,老师出的作文题目是:我的未来。

他在作文中写道:未来我想当一名医生,他是一位善良的白衣天使,他有一种舍己救人的好品质。他可能不富有,甚至有点贫穷,他可能不高大,甚至有点瘦弱,他可能不光鲜,甚至有点卑微,但他却用羸弱的身躯,守护着一方平安,医生就是最美。

不过,作文最后一句话,却让他所想象的一切瞬间化为泡沫一般:如果可以,我的未来更希望能够留在“它”身边,我的未来或许宁可走不出这大山,却愿走进“它”的心间,默默地做个只守护“它”的天使。

作文的最后,他把她用它代替,他并不想让她看出他的心思。

而她却写道:

标题:我的未来,内容:未来我只有你。

孩子的世界就是那么的童真童趣,他们哪里懂什么是爱,或许只是彼此之间的依赖罢了。

那年他十六岁。

十二岁那年,他与她分开了。

他如愿以偿的走出了小山,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

当他来到梦寐以求的城市时,失望了,甚至有些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努力,同时也自责自己好像把她弄丢了。

只见这座城市,是一座更大的山,城市建在半山腰上。

也就是他从一座山,凭借自己九年的努力,来到了另一座山。

此时的他想起了她。

“这里不是我的终点,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再努努力就能走出这座大山,带她一起去那真正的繁华都市。”

她因为成绩不好,家里也没钱供她读书,便跟随父母做起了农活。

此时的她,依旧“妙宫粉黛无颜色”,是那么的美丽,大方。

可凑近一看,一脸的泥巴粘在脸上,又是那么的可爱。

他每个星期都回来看她,跟她说着学校里的趣事,说着高中学到的知识。

她看着他,想起了小时候一起在大榕树下游玩,想起了每天早上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

她看着他哭了,他也察觉到了,但他依旧讲着书本上的内容,保持着最后的平静。

那年他十九岁。

十九岁那年,他依旧像往常一样,回到家就带着她往田里跑,讲述着课本上的知识。

而这次,唯一不同的地方,便是他哭了。

他说这是最后一次给她讲课了,可能要好久不会再见面了。

她看着他像是失了神一般,但又像早已在预料之内,脸上挂满了微笑,她慢慢的摘下头上那唯一的发卡,递给他。

她知道,他考上了,考上了他一直追求的大城市。

是的,他考上了全国数一数二的医学院,他要走了,他接过发卡,脸上充满了不舍。

相会再别离,别离再相聚;秋风吹旷野,一期只一会。她更期待的是再相会的那一刻。

落日里,飞车向云霄,生命不长不短,刚刚够用来好好看看这个世界,爱在日落黄昏时。

跟随着黄昏,他的身影渐行渐远,她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哭花了那迷人的妆容。

他看着她远望的眼神,失了神,喃喃自语道:我爱你,等我。

那年他二十一岁。

二十一岁那年,他大学毕业,分配到附近的医院实习,每天无数的病患让他手忙脚乱。

可他的口袋里,依旧有一枚粉红色的发卡。

那年他二十二岁。

二十二岁那年,他带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跑回老家,只想快点见到那梦中的她。

他有能力带她去大城市了,他回来接她了。

走到她家门口,他大声的喊道:小语,我回来了。

没人回应......

过了一会,一位看似跟他一般大的男孩走了出来,手里抱着一个小婴儿,婴儿在他的怀里嘤嘤的哭泣。

您找谁。

他找我。

一位农村妇人打扮的年轻女子从屋内走了出来,一把从男孩手里接过婴儿,摇摇晃晃的哄道:宝宝乖,妈妈在,不哭了。

还没有认清楚日的隐约,夜就盛大的来临,其间一刻,明与暗,爱与不爱,希望与绝望,一念之间,便是黄昏。

她哭泣的眼眸看着他,轻声说道:对不起,下辈子,早点回来娶我。

原来,在他走后的第二年,她的父母将她许配给了那个男孩。

那一年她以死相逼,可那一年,她也因为父母的逼迫,放下了最后的倔强。

在他们那,十七岁的姑娘就要嫁人了,而她已然二十岁,父母其实也是为她好。

所幸男孩对她很是要好。

绝望顷刻间冲上心头,自己爱了二十二年的女孩嫁给了他人。

他想起了那句,默默地做个只守护“它”的天使。

他把父母接到城里,再也没有回去过。

那年他三十二岁。

三十二岁的他已是顶级医院的医生,无数的患者像潮水一般源源不断,可他的口袋里,依旧是那最初的粉红发卡。

那年的他依旧没有成家,或许医院就是他的家。

他的手里救活了无数人,却没有一人能救他,这是多么的讽刺。

未来我想当一名医生,他是一位善良的白衣天使,他有一种舍己救人的好品质。他可能不富有,甚至有点贫穷,他可能不高大,甚至有点瘦弱,他可能不光鲜,甚至有点卑微,但他却用羸弱的身躯,守护着一方平安,但她才是最美。

看着发卡,他只知道她过得很好。

西城杨柳弄春柔。动离忧。泪难收。犹记多情,曾为系归舟。碧野朱桥当日事,人不见,水空流。韶华不为少年留。恨悠悠。几时休。飞絮落花时候、一登楼。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

如今的他依旧装着发卡,孤身一人。

时光荏苒,世事辗转,多年以后再回首,你的故事,她的小山,青梅枯萎,老去了竹马,与谁再道,别来无恙。

真爱并不是非要得到,而是你好便是最好,真正爱一个人,是发自内心地希望对方变好,又有谁还记得那年的青梅竹马,谁又曾许了她嫁衣红霞,直到等来了满头白发,却只剩下抓不到的一袭袈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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