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张恒走进包厢,沈梦歌摘下自己脸上的大墨镜,眯着眼打量着他道:“你现在可是大忙人哦。你来见我你的小女朋友不知道吧?”
张恒坐在椅子上,在知道沈梦歌的身后站着一个很厉害的老爹之后,张恒不禁好奇起来。
好好地千金小姐不做,出来唱什么歌?
沈梦歌被张恒盯着看,只觉得张恒的眼神之中充满了倾略性,下意识脸色一红,啐道:“你这么看我干嘛?我脸上有花?”
“没有啊,你可比花好看多了。”张恒开着不大不小的玩笑,顺便拍了下沈大美女一个马屁。
“就知道贫嘴。”沈梦歌哼了一声,嘴上不说,心里头却感觉美滋滋的。
女人嘛,总归是喜欢听他人对自己的赞赏,更何况还是自己很有好感的张恒?
张恒耸耸肩,再一次从沈梦歌的口中确认帮了他的就是眼前这个美得冒泡的女人。
沈梦歌倒没做他想,笑眯眯地说,“我这么帮你,你准备怎样报答我?”
“以身相许可以不?”
张恒随口一说,沈梦歌却是很认真的考虑了一下道:“也不是不可以啦,不过我是有条件的。”
张恒乐了,心想自己若真跟沈梦歌发生点什么……
想下都感觉充满诱惑!
他问道:“什么条件?”
“过两天你跟我一同上台表演,如果我成功夺冠,你想怎样都行哦!”
沈梦歌以蛊惑的语气对张恒道,张恒不由两眼一翻,他才不会去相信沈梦歌的鬼话呢。再说了,他也不想上台去做这些无聊事。
然而他并不知道,沈梦歌确实是有认真考虑这样的事情哦!
两人有大半个月没见,虽然认识时间不长,共同话题倒有很多。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吃饱喝足后,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多。
张恒付完账,转头问沈梦歌,“现在去哪?”
沈梦歌现在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名人,可不敢随意招摇过市。眼眸子微微一转,很自然地挽着张恒的胳膊走出饭店大门,她说,“姐姐带你去兜风。”
来到停车场,张恒第一眼就看到那辆很是显眼的奔驰跑车,这一辆车子,少说也要七十来万!
“别看了,这是我朋友的车。知道我要来参加演唱会,借我用两天而已。”
沈梦歌适时解释,张恒倒没多想,坐到车子里面东摸一下西摸一下。
沈梦歌见他一副乡下人进城的模样,暗自感到好笑,调侃道:“你怎么说也是好几百万富翁了,不过一辆几十万的跑车,至于眼馋成这德行吗?”
张恒后世是有车的,但车子都是为了生活需要,还真没开过这样高档的跑车。不过他看了一会,就觉得这样的车并不够用,首先车里面的空间不是很大,而且就只有两座,要玩点什么都没空间。
“我只是参考下以后要买什么车。”
沈梦歌听他这么说,问道:“看你意思是准备买辆车玩玩?”
张恒苦笑道:“你也知道我现在是什么状况,哪里有钱买车啊!再说了,现在买车来也没什么用啊,还不如把钱投到有用的地方去呢。”
沈梦歌知道张恒现在的身价,要买一辆车绝对绰绰有余,可她没想到张恒居然在短期内是不打算买车的。从这一句话里面她知道张恒是一个很有克制力的人。
克制力强,说明自主意识强,换句话说就是这样的人不好控制,绝非刚出头不知道事的愣头青。
念及此处,她忽然对自己没什么信心。觉得自己要追张恒不知觉的多了好些难度,可心里头又对张恒更为欣赏。
有能力、有才华、克制力强!随便一个亮点拿出来都是任何一个女人的克星!
沈梦歌更为坚定了自己要追张恒的想法,至于那女朋友?
不好意思,姐姐准备下手了哟。
沈梦歌脸上笑意更盛,暗暗打起自己的小九九。心想要不要制造一点什么突发意外来增进下两人之间的感情。
在她神游天外之际,车外面忽然传来刺耳的喇叭声。沈梦歌转头越过张恒看了过去。
只见一辆黑色的跑车跟她停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车里面的小黄毛很是挑衅的朝沈梦歌这边看了过来,大声嚷道:“美女,比一比?”
沈梦歌是玩摇滚音乐的,灵魂深处自有她的狂暴因子。在燕京时她就喜欢开自己那辆兰博基尼跑车跟人比赛。
只是在羯羊市因为自己的经济状况而没有条件去玩,现在听小黄毛这么挑衅的问,一时技痒,淡淡道:“怎么比?”
“百岁山顶,谁到谁赢。十万!”
嘿!口气还真不小。
沈梦歌乐了,扫了一眼红灯转黄,暗暗加大马力。
轰——
下一秒,一黑一红两辆跑车,形同火箭一般,速度极快地冲破黑夜。
然而沈梦歌是头一次来明珠市,对这里的路况不熟悉,刚飞掠出不过片刻功夫,就渐渐被小黄毛给超了过去。
沈梦歌眼见对方超越了自己差不多两个车身,手下动作飞快操作起来,脚下油门下压,车速顿时变快起来。
随着车速加快,两方之间的距离也被逐渐拉近。小黄毛有所察觉,速度也是加快起来。
这时候,两方已经行驶了将近三十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