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景想告诉许良辰,她不是小孩子。
前世记忆,早已遗忘,作为一缕孤魂游荡的记忆,也只是一些平平无奇的人间景色,印象深刻的风景其实寥寥无几。
她借尸还魂后的十三年,才是她真真切切的人生。
她十三岁了。
阿景无论如何都想把这个事实告诉他。
利用瘦小的外在,博取他的同情、得到他的温柔对待,非她所愿。
阿景去捉许良辰的手,想在他的掌心写上自己的年纪。
许良辰笑吟吟地把双手背到身后,不肯让她“说话”。
她扶着浴桶的边缘,张着嘴巴,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无声无息,却格外努力。
——我十三岁。
她如是说。
许良辰薄唇微抿,随即展开了笑颜:“你家主人读不懂唇语。”
阿景歪了歪脑袋。
她不信。
眨眨眼睛,她看着他,用口型一字一字地骂他——“讨厌鬼”。
许良辰用手上的毛巾在她的脑袋上轻轻拍了一下,把她按回浴桶:“你竟敢辱骂主人,这我可不能当做没有听见。”
阿景不惧反笑。
她很高兴,原来他读得懂她的“话”。
她想让许良辰知道,她是个大人了,他可以不用对她那么好、那么纵容。
否则,她怕自己沈溺其中,无法自拔。
眼看洗澡水要凉了,许良辰怕她挨冻,没再逗她。
他匆匆给她洗完,细细擦干,然后给她的膝盖缠上纱布,再给她穿上合身的小衣小裤。
许良辰把她举起来看了又看,眼裏写着大大的“满意”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