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对于我来说很难熬,因为我知道等在外面的阿哲更难熬!
我在办公室如坐针毡,终于熬过到了下班!
我迅速冲出办公室,急急忙忙出去找阿哲。
今天我要想个好办法弥补一下对他的冷遇,其实不是我对他冷,而是我在这个公司上班就要遵守这个公司的制度,我的确是没有办法不赶他出去,他这个在国营单位工作的人,的确不知道我这个在中外合资的公司裏面做事的难处。
说来也怪,我在使用第一套方案,就是等着寻找和peter先生一同上下班,乘坐一个电梯的的那几天中,从没有遇到过和peter乘坐同一个电梯的时候,因此我才改换了第二套方案,可是今天在我火急火燎地要去寻找阿哲的时候,竟然在电梯裏面遇到了peter!
就是这么巧!
看到我慌慌张张跑进电梯的样子,peter先生用疑惑的眼神询问我究竟是在忙什么。
我刚刚在他的办公室留下的好印象是不是又被我这样毛手毛脚地样子一扫而光?那样我的努力岂不是白费了?
我立刻镇定下来,学着他的样子耸耸肩,不以为然地说:“美国人走路都像是在小跑一样,目的应该也是为了惜时吧?”言下之意我这样匆忙是为了珍惜时间。
“不错,美国人走路是比较快一些,尤其是没有站在路上一边走一边唠家常的习惯,这一点你还是比较了解的!”peter听到我这样的解释,很讚赏我的观点,对我笑着说:“不介意的话,一起吃晚餐?”
啊?
peter先生竟然要和我一起吃晚餐?
不会吧?
这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