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斓没想到许墨白失踪前见的最后一个人竟然是周凛让。
寂静的街角,
夕阳西照,店裏人少。
两个男人相对而坐,桌面没上菜,
只有几瓶易拉罐啤酒。
周凛让回国发展,或多或少听说过许墨白的公司,也知道他最近混的还可以。当然他肯定不是来跟他谈生意的,周凛让从裤兜掏出打火机,
笼着手点燃一支烟,
身子往后一靠,
不耐烦地说:“找我干什么?”
许墨白没说话,拿起面前的易拉罐和他的碰了碰,
一饮而尽:“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周凛让:“?”
有毛病吧,他跟他很熟吗?在这叙的哪门子旧。
“老子很忙没空听你正在扯淡,你没事就赶紧滚!”
周凛让烦躁地踢了下桌腿,
这动作让许墨白感到熟悉,
明斓生气时也喜欢踢桌腿,
还真不愧青梅竹马。
许墨白眸色暗下去:“她平时喜欢吃鸡蛋卷,最好夹培根和辣椒,还喜欢小龙虾但不爱剥壳,她喜欢机车、包包、喜欢玩跳舞机……”
“不是,
你先等等,”周凛让抬手打断他,他的大脑cpu有点不够用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许墨白只是沈静看着他,
语速缓而慢:“你喜欢明斓。”
说的还是十分笃定的陈述句。
周凛让手一抖,夹烟的指尖差点被烫到。他的耐心终于告罄,
眉头都皱成川字:“你他妈的没毛病吧,老子不喜欢女人。”
周凛让觉得他肯定是疯了。
“是,
你不喜欢女人,但你喜欢她。”他的眼睛暗沈沈的,蕴着翻滚的海浪,仿佛能把周围一切光亮都吸进去。
周凛让彻底楞住,连刚才嚣张的气焰都消了一半。
他从很小就知道自己对女孩子不感兴趣,但明斓却是唯一例外,他在躁动不安的青春期曾多次梦到过她。他没当回事,以为两人一同长大,模糊了性别,他把她当成了男生,所以才产生这种冲动。
直到订婚宴前一天,明斓喝醉了搂着他的脖子喊他”乖乖”,明知她喊得不是他,可他的身体还是出现了反应。
他开始意识到事情在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这种感觉很可怕,就像一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突然有一天对着自己舍友ying了。
这太可怕了。
所以他逃避似的跑去了国外,一呆四五年,谈过很多任男朋友,也见过当初爱的死去活来的初恋男生,都乏善可陈,无聊透顶。
这段难以启齿的事让他迷茫和困惑,他自己都雾裏看花摸不清理还乱,眼前这个男人居然能一眼看穿他的心思。
周凛让深切感受到这人的可怕:“你少少少胡说!”
“嗯,你就当是我在胡说吧,”许墨白脸上没什么表情,似乎对这事也不太关心:“不过她性子犟,你多迁就迁就她,叮嘱她好好吃饭。”
“不是,你什么意思,该不会要把她让给我吧?”
许墨白沈默片刻,原本冷淡神色转换出几分嫌恶,似乎想到这种可能都令他感到了不适:”不可能的,你配不上她。“
周凛让:“…………”
周凛让拍桌而起:“我真是草了,你他妈是来找架打的吧!”
“我不打架,”许墨白的眼睛垂着,慢条斯理说着下面的话:“告诉你她的喜好是想让你暂时照顾她,她会遇到更好的男人。”
至少是一个温柔体贴、情绪稳定的男人。
周凛让的脑cpu持续发出负荷超载的告警:“不是,我照顾她,那你要干嘛啊?”
“我要走了。”
这段说完他像卸下了所有重担,连力气都不剩多少,肩膀塌下来。
“你去哪?”
许墨白没回答他,站起身,朝他微微颔首算做告了别,这才摇摇欲坠地离开。
“餵,跟你说话呢!”
周凛让就这样看着他一步步走进月色裏,像踏入漆黑的归途,他心裏莫名感到一阵没来由的悲伤,连带着骂他都没劲极了,整个人沈闷下来。
莫名其妙的神经病!
心裏这么骂着但还是能感觉出他的不对劲,找人跟了过去,这才打电话给明斓。
桐子寨地处红河州,海拔3000米,这裏有最钟灵毓秀的山水,却也有贫穷落后的山村。桐子寨的后山有一汪山泉池,今年雨水不足,水位下降,只到成人膝盖以上的地方。
月光下的泉水平静无波,如同一面清亮镜子,清晰倒站在岸边男人的身影。
许墨白失眠好几天,眼下带着明显的青黑,脸色苍白,只有一双眼,通红的吓人。
他静静站了一会,直至沈重的落水声穿透耳膜,紧跟着的是男人含糊的求救声,同时耳边还伴随如蝉鸣的嗡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