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如果有僵尸,也不会比我此时更僵硬了。
我想起了,从前沈霖微末之际,啊不对,是我微末之际,沈霖他就没有过微末的时候,我遇见他时,他已经身居高位了。
那时候我入太真宗不久,被分配去做苦工,在种植朱翎果的果园裏抓虫子。
那种虫子又细又小,是火红色,被咬一口能痒死人。
我那时候去见沈霖,一边给被咬到的地方涂药,一边兴奋地跟沈霖说,我听说朱翎果有多么多么珍贵,多么多么好吃。
现在想起来,那段日子其实过得很苦。
但我得偿所愿,顺利成为了太真宗的弟子,满心裏都只有高兴,看什么都觉得新奇,从来没有觉得辛苦。
沈霖帮我涂药,含笑听我说个不住。
他有点敷衍地安慰我说,想吃朱翎果,以后总能吃到的。
我当时是怎么说来着,我想起来了。
我毫不迟疑地反驳沈霖说,“根本不会有这样的机会,朱翎果极其难得,只在宴席上用来招待贵客,我这样的身份,怎么可能吃得到呢。”
其实我也没有很想吃朱翎果,这种果子只是好看又稀奇而已,吃下去又不会增长修为。
我当时只是觉得新奇,随口一说而已。
倘若不是今天灵机一动用朱翎果糊弄陆宵,我甚至已经把这种果子忘到脑后了。
毕竟在果园裏捉虫子,对我来说,已经是很久远的回忆了。
我简直要喊救命了,沈霖怎么还记得这回事啊!干大事的人记性都这样好的吗,随便一件事,这么多年过去,都还念念不忘。
接着我又想到,他堂堂沈家主,从宴席上拿走一个果子,不知道有没有叫人看见,别人会不会笑他没有见识。
然后我想到此时最要紧的事情。
怎么办,好像要输给沈霖了。
朱翎果一出,他看起来比我还更像深闺怨妇,我看起来,比他还更像是衣冠禽兽薄情负心汉了!
但我不能输,因为输了就要命了!
我假装出神地看着朱翎果,片刻之后笑了笑说,“如今朱翎果对我来说,依然可望不可求,但与你而言,已经举手可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