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还不至于让每个人都讨厌我吧。”苏锦秋实在不想听秋兰对她的教诲。
“哦——那我问你:我给你送了两次花,你都怎么处理的,是不是都送人了?”秋兰嘆了口气,淡然地问。
“呵,你倒是,很理解我么!”苏锦秋虽然心裏怀着一丝愧疚,可是嘴巴上依然硬撑着,“那么好的花,就应该送给喜欢它的人才是!再说了你已经送给我了,就不应该干涉它的去处,是吧?”
“呵,看来你真是个狠心的人,对于一个不上心的人真的可以做到绝情!”秋兰接着是长久地喟嘆,而后才接着说:“你的同事,一个女孩子,告诉我的这些事……”
“谁?”苏锦秋实在想不到,她竟然后院起火了。
可是秋兰无论如何都不肯告诉苏锦秋,那个告密者是谁。不过,苏锦秋思索了一会儿,就缩小了嫌疑范围,甚至还圈定了犯罪嫌疑人:汪真真。
在公司,特别是在宿舍,只有汪真真和她闹过一次大的别扭,而且还是因为秋兰的那束花;此外,也只有身为前臺的汪真真才会知道秋兰的手机号:这个傻瓜去公司找她时,在登记表裏填写了手机号。
“是汪真真吧?就是我们公司的前臺!她不但是我同事,我们还在一个宿舍,而且还是老乡呢;是她吧?”苏锦秋想要听到秋兰的回答。
秋兰没想到,苏锦秋不过两分钟就猜到了,看来她和那个汪真真的关系真的不咋样,怪不得那个身为老乡的女孩子会那样中伤她。
秋兰的沈默,证实了自己的猜测,苏锦秋这才知道:有的人如果存着心坑你,真是会处心积虑。苏锦秋也实在没想到,在外界看来,秋兰是她的男朋友,而现在,她的男朋友被别人蛊惑了,在他那裏中伤她。苏锦秋出了一身冷汗,好在她心裏并没有秋兰,不然这得多让人头痛。
苏锦秋不知道秋兰只是说出了冰山一角而已,她所不知道的是:汪真真起先以老乡的身份和秋兰攀上后,就开始使出浑身解数来勾引秋兰,她甚至还用手机自拍一些露骨的照片发给秋兰。在汪真真的意识裏,她是在和苏锦秋抢男人呢!在秋兰看来,苏锦秋是因为言行惹怒了汪真真;而自己顶着苏锦秋“男朋友”的身份,只不过是个箭靶子而已。
秋兰安抚苏锦秋,让她不要去找汪真真理论,因为她苏锦秋确实是把花转手送给了别人。苏锦秋明白秋兰的意思,虽然心裏怄着一口气,可是一想到在公司裏或者是在宿舍,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而自己时不时总会和汪真真扯上关系,想到这裏,只得作罢了。
就当是被疯狗咬了吧,她总不可能趴在地上和疯狗对咬吧?反正秋兰又不是自己的菜,随便汪真真怎么在他那裏中伤自己吧,都无所谓了。或许汪真真的所作所为刚好能够让秋兰打消了对自己的好感了呢?
但是一想到汪真真是一个假得要命的人,苏锦秋又不想让她把秋兰给蛊惑了,于是就告诉了秋兰汪真真的一切,包括她和男朋友的前因后果。这下秋兰知道了汪真真的底细了,如果他还是让汪真真给坑蒙拐骗了,那就和自己没有关系了;那只能怪他自己,或者是他自己愿意的呢。
“五一快到了,你是怎么打算的?”秋兰在苏锦秋将要挂电话时,问苏锦秋。
“不知道,到时候再说吧,没准我会回家呢,或者和同事一起出去玩几天,反正现在是还说不准。”苏锦秋决定要对秋兰撒谎了。
“哦,五一的时候,我还想带新人过去拍婚纱照呢,咱们也可以小聚一下;到时我可以直接把钱给你,这样不是更好么?”秋兰有点惆怅了,因为他意识到了苏锦秋的躲避。
“钱的事再说吧,反正我现在可不敢答应你说,我五一能腾出时间来陪你们玩。”苏锦秋一听到秋兰还要来深圳,就觉得头大了,连忙回绝。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一周之后,崔莺莺和高鹏飞的担忧终于落实了。
一周之后,崔莺莺独自一个人去看兰殊时,就知道了:兰殊已经被周平吃掉了。看到兰殊那初为小女人的娇羞和甜蜜,崔莺莺想起了那句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很久以后,兰殊才告诉崔莺莺事情的经过。
原来,在周平来到深圳的第二个夜晚,周平在兰殊那裏吃喝之后,就赖着不肯走了,后来在周平的强烈要求和兰殊的半推半就之下,两个人发生了关系。于是,第二天,周平就退了旅馆,真接搬进了兰殊租住的房间裏,两个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让兰殊想不到的是,这个已经毕业将近一年的周平,竟然是个纨绔子弟,自己每天上班之后,他就跑到楼下的网吧去玩游戏,整整一个礼拜都过着白天逍遥、晚上神仙的日子。后来,经不住兰殊的劝导,周平这才买了几份报纸,在“人才招聘”栏裏圈圈画画的,这才开始了正经的求职生涯。然而,每天挤公交车,挤人才市场的辛劳加上连日的打击过后,周平对深圳有了另外的看法,觉得深圳确实不是个人呆的地方,天气太热了,人又太多了,竞争又太残酷了。
虽然也有过几次的面试经历,但最终都没有谋得一个工作,周平就心灰意冷了,继续过着白天泡网吧、晚上泡妞的舒畅日子。
而兰殊也实在想不到,几年的书信来往,自己竟然没有看出周平的本性,虽然觉着他是个差点谱的人,可是毕竟已经将自己的清白交付了他,就只得想着未来的路两个人怎么一起走下去了。
临近五一时,周平决定带兰殊回一趟老家,让父母见一见未来的儿媳,把两个人的婚事定下来……
☆、北京,为爱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
爱情,是多么让人神魂颠倒的东西呀!
2006年的“五一”,实在是个很有纪念意义的一个长假,每个人都对它怀着憧憬和期待,可惜结果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或者每一天的日子都是这样的吧?
苏锦秋和王小利早就商定好了,要在五一共聚商量未来的路;兰殊也要跟着周平见未来公婆,白玉洁带男朋友去见家长了……这个假期,註定了意义非凡。
苏锦秋在处理妥当了公司的事宜后,就向田家禾请假,说是回家相亲。
虽然田家禾多次向苏锦秋诉说晚婚晚育的好处,可是人家不听也实属无奈了。大笔一挥,签上自己的大名后,田家禾还是想再说一句,于是也就说了:“小苏呵,你还年轻,婚姻的事可以再向后放一放么,不要过早地把自己置入围城裏,不然也制约了未来的发展空间……”
田家禾自顾自地说着,苏锦秋淡然地笑着,不时地点头,可是心却早就飞走了。
“阿苏,你真的想好了,确实要嫁给那个书呆子了?”崔莺莺看着收拾行李的苏锦秋,心裏又是一阵酸楚和不安。
“嫁不嫁的,这回去了就能确定下来了,现在我哪裏能说得清呢?”苏锦秋虽然自己对于这段感情也怀有不确定,可是她一旦听到大家对于王小利的非议,她就觉得莫名其妙。
“哎,你一旦去了很多事情都不由你了呀,阿苏!”崔莺莺还是没有说破,她希望苏锦秋自己能够领悟而且做好应对。
“我明白你的意思,不就是不要让男人随便得到呗!我懂。”苏锦秋笑了笑,内心充满了感动,在深圳还是有个人会为她着想的。
“老高说你呀,又是一个羊入虎口的兰殊!男人是什么东西,老高最有发言权了,他都替你担心了,你可真得多长个心眼呵,别到时候让人家卖了你,你还在那裏帮人家数钱呢!”崔莺莺着实替苏锦秋忧愁,因为知道苏锦秋是个在感情上一片空白的女孩子,而且她又是这样的性情。
“你和老高为我着想这么多,我很感动,在深圳,我就只有你们两个哥们了,等我回来了咱们一起喝酒去!”苏锦秋说着,弯腰去收拾东西,因为她怕再说下去,自己要控制不住地落泪了。
“哎,可能我和老高也是瞎想的,你看:你都去了他家了,他妹妹还是你同学的同学,他妈都给了你他家的传家宝了……总之,你们肯定会有结果的!只是,你们这中间隔着千山万水的,又这么久没见面了,感情还会一成不变吗?”崔莺莺自顾自地说着,越说心裏越酸。她看着苏锦秋,就像看着已经失了清白的兰殊一样,除了心酸和怜惜之外,无能为力了!
苏锦秋就在崔莺莺的註视下,继续收拾东西。崔莺莺和高鹏飞的担忧也是她的心结,她也怕自己像兰殊一样,在前途未卜的情况下被动地失了身,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苏锦秋刻意将王小利他妈送的镯子给带上了。一则这实在是个宝贝,放在宿舍真的不安全,何况自己还不在;二则这镯子附属的意义非凡。
除了崔莺莺和高鹏飞,没有人知道苏锦秋的五一之行的去向和目的。她没有告诉父母,自然也没有告诉好友林嫣然,甚至也瞒着王小美。
对父母,苏锦秋说是公司放假不几天,不值得回去一遭;对林嫣然,苏锦秋说哪裏也不想去,想要好好休息几天;对王小美说假期还未确定;对秋兰则说自己和同事出去外地了;对几翻邀请她的高振华说公司组织大家旅游……总之,苏锦秋对着大家撒了一圈的谎言,她只怕大家五一过后找她对质,真要说些张冠李戴的话了。
时间一天一天地溜走,苏锦秋的心也跟着紧张起来了。虽则紧张,苏锦秋还是有条不紊地按照计划行事,包括买一些平时舍不得的品牌服装和一些品牌化妆品,苏锦秋甚至开始看着杂志学习画眉和打口红,更是花了近两百块钱买了一瓶只有10ml的香水。此外,还特地重新做了个发型,染了颜色,烫了头发。哎,不得不说,女人的美只为自己心仪的男人准备;女人的天真在爱情裏,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又是浑然天成。女人于爱情,似乎是有着天生的灵感,她很清楚如何取悦男人、改变自己。
因为大家还要上班,所以苏锦秋也就独自一人去了火车站,独自地追随着人流上了火车;看着渐渐倒退的建筑物,苏锦秋的心开始雀跃:终于要去北京了!北京,我来了!
假期的票确实不好买,好在苏锦秋早就定好了行程,而且也早就向田家禾打过了招呼;尽管如此,她还是定了个硬座。仗着自己年轻,苏锦秋想就是无座,也能站着到了北京。
第二天下午,当再次听到车厢裏传来播音员的声音时,苏锦秋吸了口气,知道即将到终点站:北京西站了。苏锦秋拿着包包,快步来到洗漱间裏,洗脸、摸面霜、打粉底、涂口红、修眉、梳理头发,等到忙完了这一通,才再次回到座位上,忐忑地等待着与王小利的重逢。全然无视周边人的侧目。
终于到了终点站,苏锦秋随着人群被挤出了车厢,一出车厢就看到了来接她的王小利。
王小利仍然还是当年的样子,白皙的皮肤,穿着白色的t恤,一条宽松的牛仔裤,踩着一双黑色的半旧的凉鞋,肩膀上仍然是那个旧得发白的帆布书包。
王小利一手接过苏锦秋的行李箱,一手揽过苏锦秋的肩头,与苏锦秋相拥着,随着人群涌动,而苏锦秋就好像是他稔熟多年的爱人一样。
被王小利揽着的苏锦秋脑袋马上就怅了,王小利那熟练的动作犹如他们是多年的夫妻。苏锦秋虽然并不排斥王小利的亲昵动作,心裏却在嘀咕:为什么男人和女人亲近,根本就不需要前戏呢?他们毕竟已经几个月没有相见了,她看着他觉得熟悉又陌生,他呢?竟然完全没有陌生的意味吗?
一直到出了火车站,王小利都一直腾出一只手来拉着苏锦秋,生怕她跑了或者是丢了似的,苏锦秋觉着甜蜜又拘束,却也任由王小利拉着。
看着火车站前空阔却坑坑洼洼的马路,苏锦秋皱起了眉头:这就是北京吗?为什么这条马路竟然这样破旧不堪呢?北京不应该是个比深圳还要好上几倍的地方吗?虽然有着诸多的疑问,苏锦秋到底还是放在了心底。她现在看着北京,除了好奇之外,就是太多的疑惑。
为什么马路上有那么多的,戴着红袖章的老头老太太们在指挥交通呢,为什么不是年轻的交警呢?为什么北京的公交车那么长那么旧呢?为什么周遭的人都带着韵味、卷着舌头说北京话而不是普通话呢?为什么北京的空气还没有深圳干凈呢?
“上车。”王小利看着公交车来了,就拉着苏锦秋的手,说。
苏锦秋随着王小利上了车,脑袋还没有回过神来。
“往后走,往后走,前门站的人屋秧屋秧的!”售票员坐在公交车前头,神色悠然地拖着北京腔。
苏锦秋一边走一边不时有重大发现:北京的售票员可真好,坐在那裏盯着大家投币或刷卡,根本不用挤着去收钱。直到苏锦秋站定后,她才赫然发现:这两截长的公交车竟然有两个售票员,一前一后,真像个门神呀,真是大奇葩呀!苏锦秋觉得自己被雷倒了,外焦裏嫩的。接着,她又被雷住了:北京果然是首都呀,连公交车票都又大又长,和深圳的车票比起来真不是一个级别!站定后,耳朵裏开始充斥着卷着舌头的北京腔,虽则是别有情致的韵味,特别是和类似于鸟语的广东话比起来,真正地好听;可是细细听着,竟然有种别样的怪道。苏锦秋一时不明白怪在哪裏,后来她接触北京人多了,才知道那卷着舌头的北京腔为什么会让有觉得不舒服:那腔调裏带着老北京人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下了车之后,王小利拉着苏锦秋,左拐右拐地,来到了一处居民区。看着有些沧桑的低层小楼,和一路上随处可见的公厕,还有鲁迅先生小说裏的槐树,苏锦秋一时还以为自己穿越了。耳边响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自序:“夏夜,蚊子多了,便摇着蒲扇坐在槐树下,从密叶缝裏看那一点一点的青天,晚出的槐蚕又每每冰冷的落在头颈上……”
“这个地方虽然有些破旧,但是住着却是好的,主要是离我单位近……”王小利一路观察着苏锦秋的神色,看出了她的诧异,于是解释说,“生活上应该是不缺少什么的了,还能够做饭;附近还有个小公园;再走走,还有几处古建筑和景点……”
“哦,那倒都没什么的,又不是长住……”苏锦秋只得表示自己不是公主,可以随遇而安。
上了楼进了屋子,苏锦秋这才清楚了,这次王小利可真的没有带她去什么宾馆了,这是一家出租房。这个房子,是三室一厅一卫,王小利显然是租住了其中的一间,另外两个房间都上着锁呢。
王小利把行李箱放下后,就向苏锦秋交待着一翻,苏锦秋感觉王小利简直把她当成了一个三岁的,没有出过门的山裏孩子,虽然觉得不耐烦,却也认真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