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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小丫鬟轻手轻脚打开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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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怨不得她,搭救昭胤时她才十岁,娇滴滴的闺阁女子最重视清誉,救了昭胤还不算,竟还被他讹上了,她哪裏肯给他好脸子。为了名声不受损,林虞瞒的滴水不漏,就连昭胤,也不知道她到底是谁家的小姐。

昭胤的这一声“阿蛮”,似乎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林虞神色这才自然了一些,她缓缓站起身,恭敬地垂立着,这才想起衣襟上还沾着一大块油渍,一时又不自在起来。依誮

她拘谨道:“臣妇失仪,请皇上赎罪。”说完又实实在在地行了个礼。

臣妇?呵呵!

昭胤平和的面容聚起一片阴霾,大拇指上的扳指,被他捏的几欲粉碎,生生裂了几道细缝。

林虞抬起头时,昭胤面上的阴霾已消失不见,又是一派风光霁月。他弯下腰,做了个叫起的姿势,林虞这才站起身来。

昭胤走到靠墻的太师椅旁,缓缓坐下,宴会上那样多的人,为了掩人耳目他只匆匆瞥了林虞一眼,如今细看,发现林虞比以前标致了很多,眉眼长开了,眸中含着一汪春水,像是会勾魂一般。

他压低声音道:“你瞒得倒是紧。”昭胤掌权后,覆又回到当年的宅子寻找林虞,却发现宅子早已卖掉,且交易的信息都已被抹掉,他竟连林虞的踪迹都寻不到。

林虞低下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她当年不顾名节搭救昭胤,已冒了极大的风险,断不会拖泥带水留下隐患。

昭胤被官兵追杀,身份已十分可疑,且他又是不告而别的,谁晓得他到底是什么人?倘若他心术不正,回过头来沿着宅子查到林虞的身份,反咬一口,林虞岂不是要凭白毁了名声?

是以昭胤离开以后,林虞着人卖掉了那处宅子,且派人到官府将买卖记录消了个干干凈凈,任昭胤手眼通天,也查不到已经消除了的记录。

林虞不是小家子气的人,况且所做的事合情合理,并无不妥,所以就坦坦荡荡承认了,她温声道:“防人之心不可无!”

“呵!”昭胤轻笑,站起身,一言不发出了屋子。

昭胤一出去,抱着衣裳的丫鬟就走进室内,她低垂着眉眼侍候林虞换衣裳,而后又带着林虞匆匆回到正殿。

林虞回去的时候宴会已接近尾声,官员都正襟危坐,专心致志的看乐女舞蹈,只有卓成公主喝的最尽兴,她晃晃悠悠站起身来,华丽的衣摆将酒壶扫到地上,甘烈的酒正好洒到她起先倒牡丹露的位置。

宫女见长公主酣醉,赶紧上前,扶着她出了宫殿,长公主走后没多久,昭胤也回了寝殿,众人遂退去。

林虞和陆悯照例坐着软轿到西华门,而后上了陆府的马车。陆悯懒懒倚在矮凳上,对车夫道:“去长公主府。”

林虞微怔,长公主寡居,晚上到公主府于理不合,但陆悯又启是讲究俗礼的人,况且他与长公主情分特殊,不能一概而论。林虞顿了顿,并未多言。

马车一路行到公主府,门房似乎与陆悯很熟,并未通报,直接打开大门,让他们进了府。

小厮把他们引到花房,长公主已换了衣裳,她身穿一件素雅的藕荷色对襟褙子,头发用木簪简单的挽了个结,有大半披散在肩头,脸上的铅华也已洗凈,看起来虽不如大妆时艷丽,却多了一份清丽娇柔之感。

林虞进门的时候,卓成正站在一株茉莉花旁边修剪花枝,花木扶疏,香气袭人,美人与娇花相衬,看起来如古画一般。

陆悯走到花架旁,斜斜靠在架子上,看了卓成一眼,说道:“我不小心把你的画像撕坏了,今日重画一副!”

卓成放下手中的剪子,转过身看向陆悯,眉眼一片清明,半点宿醉的样子都没有,她环视四周,看了看屋内的花木,问道:“就在这裏画吗?”

陆悯说是。

卓成转身往门外走去,一边走一边道:“我得去梳个头。”

陆悯懒懒道:“不用梳,你这样打扮比平时看起来要年轻一些。”

卓成定在原地,用手指把头发拢了拢,看向林虞,问道:“我这样真的比平时看起来要年轻一些吗?”

林虞点点头:“您这样看起来很年轻,也很美。”

得到林虞的肯定卓成才放下心,她又折到花房,走到一株绿梅旁边,折了一支开的最好的绿梅,拿到手中,问陆悯:“这样好看吗?”

陆悯认真道:“好看!”

卓成轻舒一口气:“那就画吧!”

林虞站在一侧,觉得自己有些多余,她不自然地轻咳一声,说道:“我去吩咐下人准备文房四宝。”说完快步走出花房。

不到一刻钟丫鬟就把墨宝端到花房,小厮还搬了一张书桌放到陆悯跟前,陆悯拿起狼毫毛笔,看着卓成细细描摹起来,他平时懒懒散散的,做事却很认真,莫说卓成的衣物鞋子,就连头发丝儿也画的分毫毕现。

林虞杵在原地,不知该做些什么,索性转过身,向厨房走去,他们三人都饮了酒,趁着作画的时间,熬一盅解酒汤也是好的。

将陈皮、葛根、豆蔻切成碎丁,放到吊锅裏熬煮,熬煮一段时间后,清水变成红褐色,有浓郁的药味溢出,这就是熬好了。

林虞看向一侧的香炉,才两炷香的时间,也不知道陆悯画完了没有,罢了罢了,再等等吧,过去的早了,说不定会遭人嫌,还不如在厨房多待一会儿。

墻角的橱柜裏放着红薯,林虞把白糖熬成香油色的糖浆,将切好的红薯放进去,做了一道拔丝山药,新出锅的拔丝山药甜糯可口,夹起来细丝能拉一尺来长,陆悯喜欢甜食,喝完醒酒汤以后再吃一些拔丝山药也是极好的。

陆悯画完画像,向身后招了招手,:“过来看看我画的如何?”

他转过头,身后只有一株红色牡丹,连林虞的影子都没有。他垂目思索,似乎每次他与卓成见面,林虞都会避开,想到这些,陆悯狭长的丹凤眼瞇了起来,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愠怒。

他对候在门外的丫鬟道:“二夫人去哪裏了?将她请过来。”

林虞很快就过来了,她身旁的丫鬟拎着一个食盒,林虞将食盒裏的东西摆在桌子上,拿起瓷勺盛了两碗醒酒汤,笑盈盈道:“我煮了醒酒汤,二爷和公主都喝一些吧!”

卓成颔首,端起醒酒汤小口啜了起来,陆悯却冷了脸,瞧都不瞧醒酒汤,将目光投向林虞,阴阳怪气道:“你倒是贤惠。”

林虞不明所以,她明明就是很贤惠呀,陆悯怎么还冷了脸,难道是嫌弃醒酒汤太苦?她赶紧把食盒裏的拔丝山药端出来,放到陆悯面前,柔声道:“我还做了拔丝山药,您尝尝。”

不说还好,说完以后陆悯脸色更难看了,他轻哼一声,转身就往外走,林虞一头雾水,向公主蹲了蹲身,赶忙追了出去。

陆悯箭步如飞,眨眼就出了府,林虞追不上也就不追了,慢悠悠走到马车旁,掀开车帘钻进马车,还被坐稳就被陆悯抱起来放到膝头。

他的手箍在林虞腰间,勒的她有些喘不上气,她戳戳陆悯的手臂,温声道:“二爷,您勒的我难受。”

说完以后,陆悯不仅没有放松,反而勒的更紧了,林虞性子温和,却也不是泥捏的,适才她分明什么都没有做错,陆悯为何要对她甩脸子,甩脸子也就算了,现在竟还故意箍着她。

她脸一沈声音也提高了一些,正色道:“陆悯,你放开我!”

小娇妻生气了,陆悯的火气反而下去了一大截,他慢悠悠松开手,饶有趣味地看着林虞,想看看她生气时是什么样子。没成想林虞就说了这一句气话,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她直挺挺坐在他的大腿上,紧绷的小脸很快就恢覆以往端庄的模样,

陆悯的无1名火又升腾起来,低头含住林虞小巧的耳垂使劲咂1弄,咂完还是觉得不解气,又轻轻咬了一口。

天光大亮,林虞睁开眼看了看身旁沈睡的陆悯,她撇撇嘴,轻手轻脚挪到浴房洗漱,洗完以后换了一身衣裳,走到饭厅用饭。

小饭厅有一面镜子,林虞凑到镜子跟前,细细端详自己被咬的那只耳垂,没有咬痕,颜色也跟往常无异,白嫩白嫩的,她却总觉得酥酥痒痒,甚至还有微微的疼。

陆悯这个坏东西,他是属狗的不成?

林虞抬手揉了揉耳垂,这才坐到饭桌前,用了小半碗八宝粥,吃完饭以后拿着针线筐子到芫荽处绣花,绣到一半,王来敲门进去,他躬身道:“夫人,二爷醒了,请您回卧房!”

林虞只得站起身,折回卧房,刚打开门就闻到一股清新的花香,定睛一看,八仙桌上放着满满一筐凤仙花,粉的、红的,白的……各色花瓣掺在一起,五彩缤纷,十分好看。

陆悯向林虞招招手,林虞坐到他身边,只见桌上放着一个石臼,陆悯抓起一把花瓣放到石臼裏,慢慢捣了几下,原本柔嫩的花瓣尽数变成汁液,他拿出一小包白矾倒进汁液,与汁液搅拌均匀,慢慢的汁液变得浓稠起来。

陆悯托起林虞的素手,把汁液涂到她贝壳似的指甲上,他涂得很认真,边边角角也不放过,林虞原本浅粉色的指甲此时变成了淡淡的玫瑰粉,看起来愈加可爱。

涂完以后,陆悯盯着林虞的指甲看了一瞬,眸中闪过一丝笑意,他低下头,猛地把林虞的小指吮在口中。

指尖痒痒的,又热又麻,林虞用力把指头抽出来,指甲上的玫瑰粉蹭到陆悯的嘴角,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那一点颜色晕染开来,沾满嘴唇,无端的增添了几分风情。

林虞低下头,翘着指头倒了一杯水递到陆悯跟前,温声道:“二爷您快漱漱口,凤仙花裏加了白矾是有毒的。”

陆悯不以为意,接过茶盏喝了一口水,随意漱了两下,就吐出来了。林虞无奈,拿出帕子,给陆悯擦拭嘴角的汁液,她的指甲还是湿的,擦拭起来很不方便,手指不小心碰到他的唇,柔柔嫩嫩的还带着湿意,极尽魅惑。

她哆嗦一下,随即镇定下来,面不改色帮陆悯把嘴唇擦得干干凈凈。

陆悯直勾勾看着林虞,眼睛一眨不眨,随后托起她的手,把那个被他吃掉颜色的指甲重新涂好。

桌上放着一块白色布帛,陆悯把布帛剪成条形,裹在林虞的指甲上,认真绑好,这时丫鬟从门外进来,躬身禀告:“小姐回来了!”

小姐?放眼整个陆府,除了早已为人妇的陆氏,现下统共只有一位小姐,那就是陆菲。四个月前陆菲的姑母患疾,姑母膝下只两个少年儿郎,儿郎笨手笨脚,做不了侍候人的活计,于是陆菲自告奋勇,远赴豫南给姑母侍疾。

豫南与长安千裏之遥,走到半路上,陆菲得到陆悯中毒身亡的消息,她大哭一场,随即改变行程,向长安折返,还未到达长安,又听说陆悯死而覆生了。

兄长已无恙,陆菲再没有理由归家,只好再次向豫南出发。她身在豫南,心裏惦念的却是陆悯。她精心侍候姑母,好容易等到姑母痊愈,马不停蹄就回到长安。

陆菲比陆悯小十一岁,她记事起,陆悯就是大人了,他生的好看,又有本事,每日虽根本不拿正眼瞧陆菲,陆菲却最喜欢粘着他。

她知道父亲母亲都不喜欢陆悯,她也知道陆悯不是自己的亲哥哥,但她就是喜欢陆悯,甚至对陆悯比对自己的嫡亲六哥还要亲厚。

陆菲小时候很胖,是一个小肉团,似乎没有人能拒绝一个小肉团子的示好,冷漠如陆悯,外出归来时,偶尔也会带一把松子糖给陆菲。

陆菲是侯府最小的孩子,从小被赵氏捧在手心裏养着,要星星不给月亮,她什么都不缺,唯独最喜欢松子糖。

她一直觉得陆悯是不会成亲的,他这样冷漠,即使成了亲,也不会把娘子放在心上罢。

林虞看向门外,只见一个身穿湖蓝色坦胸襦裙的高挑姑娘蹦蹦跳跳进了屋,那姑娘五官不算出挑,眉眼却很灵动,带着一股子活泼的劲头,她亲亲热热坐到陆悯身旁,献宝似的拿出一把匕首放到桌子上。

那匕首小巧玲珑,十分精致。镀金的刀鞘上雕着柳叶花纹,刀柄上镶六颗蓝宝石,蓝宝石晶莹剔透,个头一般大小,价值不菲。

陆菲含笑道:“这是我从豫南买的,逛了好几家店铺才寻到,二哥哥可喜欢?”

陆悯拿起匕首认真端详了一番,轻轻一折,就把刀刃折弯了,他认真道:“这匕首也就是个花架子,拿来做配饰尚可,用处却是没有的。”

原本欢喜雀跃的陆菲听到陆悯的话后,眸中漾起一抹泪光,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林虞于心不忍,悄悄给陆悯使了个眼色,柔声安慰陆菲:“你二哥哥现如今日日待在家裏,连消遣的东西都没有,你这把匕首小巧玲珑,他正好可以拿来把玩。”

陆菲抬眸看向林虞,面前的女子杏眼桃腮,体态风流,活脱脱一副狐貍精长相。听下人说二哥哥对这狐貍精痴迷得很,为了她曾多次忤逆长辈。

陆菲心裏的火苗“蹭”的一下就窜起来了,一个陪葬的玩意儿,凭什么光明正大站在二哥哥身边,享受正头娘子的待遇?

一想到林虞日日陪在陆悯身边,不仅与他同吃还与他同睡,陆菲就觉得膈应。她乜着林虞,从鼻子裏哼出一句话:“我们兄妹说话,哪裏轮得到你这个外人插嘴?”

林虞微怔,面前的小姑娘长的讨喜,怎么说出话来这样不中听,她还未开口反驳,就听陆悯慢悠悠道:“林虞是我的妻子,可不是外人。夫妇一体,合该是最亲近的。”

陆菲被怼了个倒噎气,这下不仅眼睛红彤彤的,小脸也涨成了猪肝色。林虞得到了经验教训,不再理会她,倒了一杯茶慢慢啜着。

陆菲的气性似六月的雨,来得快,去的也快,没一会儿就由阴转晴,大眼睛骨碌碌转了两圈,看着林虞,娇嗔道:“我年纪小,不懂事,二嫂嫂莫要与我一般见识。”

陆菲生了一张苹果脸,脸是圆的,眼睛也是圆的,如今虽已十四岁,看起来却像小娃娃一般。林虞只当她是孩子,懒得跟她一般见识,说道:“咱们都是自家人,免不了马勺碰锅沿,拌两句嘴实属正常,不必放在心上。”

陆菲点点头,笑盈盈站起身,向林虞行了个礼:“今日第一次见二嫂,我给嫂嫂行个万福,祝嫂嫂容颜永驻。”

林虞伸手去扶陆菲,看到指甲上裹着的布条又觉得不雅观,遂把手收了回来,她拔下头上的金丝累珠凤钗,递到陆菲跟前,说道:“今日第一次见妹妹,这凤钗权当见面礼了。”

陆菲瞥了一眼凤钗,那凤钗是赤金打造的,由一根根金丝扭成凤凰形状,工艺繁琐,造型精美,是能拿得出手的好东西。可惜,她不缺钗环。

陆菲笑嘻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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