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庆祝
竞标会不出所料,宋启任得标,幸福地产和安阳地产在得知克罗格和乐安地产合作后,就知道他们肯定战败,本不想来自讨没趣,可话都放出去了,不去就代表认怂。
两位地产老板愤愤看了宋启任一行人,一挥衣袖离去。
对做生意不懂的宋沛言都能感受到来自两位老板的恶意,所以说呀,钱这东西,多了不嫌多,少了却是不行的。
“爸爸,祝贺您顺利拿下项目。”宋沛言给了宋启任一个熊抱,被宋启任调笑拉开,“行了,快让开,多大的人了,人都看着呢,也不嫌丢人。”
宋沛言哼哼,“他们要看就让他们看去,我抱自己爸爸还要他们同意不是?”
“怎么还越长越回去了,行了,站好了。”
宋沛言撅嘴站好。
这孩子,宋启任别过脸,笑意不减,对纪淮南说:“多亏了纪总的鼎力支持,我才能顺利拿下这个项目。”
“宋董客气了,项目是好项目,值得投资。”
对纪淮南的回答,宋启任显然很高兴,“好,我定了餐厅,名字叫普洛斯旺,就在市中心最高那栋楼顶层,纪总,晚上要是不嫌弃,一起吃个饭?”
普罗斯旺?听名字就很高端大气上檔次,东西一定很好吃,宋沛言眼冒金星,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
纪淮南不经意的一撇,打算拒绝的他却改了主意,“好,多谢宋董的邀约,晚上一定到。”
“好,七点见,纪总。”
“沛言,你跟我们一起走吗?”一旁一直没说话的邓志宇开口,笑看他。
嗯?宋沛言想,跟我爸我很乐意,有你在吧,那我还是跟着我的主角大哥在一起比较有安全感。
“爸爸,我东西还在酒店呢,就不跟你们过去了,晚上我跟纪总一起过去。”宋沛言伸手不打笑脸人,给足邓志宇面子。
“好,那就先回去收拾收拾。”宋启任也就不管那么多了。
“纪总,沛言就麻烦你了。”邓志宇道,“他从小就不认路,小时候走哪儿都是我看着,就劳烦了。”
邓志宇这顺嘴一提,宋启任才想起来自己儿子是路痴这回事,但最近他发现他儿子似乎路痴癥好了,还能自己坐公交了。
宋沛言脑壳清醒的一震,忘记了原身路痴的设定了,心裏安慰了下自己,在纪淮南要说话之前,又淡定的开口,“邓总不必担心,现在不比小时候,走哪儿都有手机导航,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懂。”
宋启任:他怎么就没想到还有导航。
纪淮南隐隐升起的小火苗在宋沛言一句话裏熄灭,对他的回答很满意。
邓志宇也不尴尬,“确实,是我多虑了,还以为你还是当年的小孩子。”
能别说当年了吗?你在这儿缅怀什么,我还没死呢?宋沛言大写的无语,“人长大了,心智也会跟着长。”又对宋启任说:“爸爸,我和纪总就先回去了,晚点见。”
“好,去吧。”
邓志宇:“晚上见,沛言。”
宋沛言扭头就走,压根当没听见邓志宇的话。
“宋董,晚点见。”纪淮南说着跟上宋沛言的脚步。
上次在纪淮南公司邓志宇就发现了,纪淮南对宋沛言有占有欲,这点就更加激起了他的争夺心。尽管宋沛言对他没有好感,他也要把人撰在手裏。
车内。
纪淮南问宋沛言:“你对他有敌意?”
“谁?”宋沛言楞了一下,反应过来,“也说不上吧,就是一看见他就心裏发怵。”从心裏由内而外散发的。
“小时候的你,好像很喜欢他。”
喜欢?那也是原身,宋沛言瞎扯,“不记得了,大概吧,印象不深的话应该是不喜欢吧。”
……
回到酒店,收到了酒店服务员给他干洗好的衣服,今天一早的时候就把两套衣服给了酒店干洗,不然没得穿。
宋沛言换下束手束脚的西装,换回那套粉白的衣服,把西装又折回行李箱,另一套衣服挂在衣挂上。
青华市和南华市不一样,这裏的人长得又高又壮,小姐姐都是高挑的,显得他就十分的矮小,存在感爆棚。
昨天跟着亚当斯夫妇逛了半天,看了不少美丽的风景,也参观了历史博物馆,令他在意的便是这博物馆。
从博物馆裏他知道,青华市是古代最繁华的贸易地区,南北双方的商人把这裏作为中转枢纽。
一张张图绘画了当时的盛景,其中不乏还有上古神话传说——白鹿守护光明。
还有个传说,青华市是离神最近的地方。
古时候的世家大族白氏信奉鹿神,是鹿神最忠实的信徒,从古至今从未断过,这座博物馆也是白氏出资设立的。只是白氏向来神出鬼没,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人们也不知道所谓的白氏是否真的存在。
白鹿的传说为这座城市蒙上了神秘的色彩,宋沛言不禁想到在现实世界裏,他们也有许多神话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具有代表性。
晚上,纪淮南和宋沛言来到普罗斯旺,听名字就是一家外国餐厅,裏面的装潢也是经典的欧式宫廷风格,浓郁的浪漫气息,昏黄灯光的格调,舒适轻缓的音。
和纪淮南家的大别野不能比,他还是喜欢那种半欧式,这种地方很显然和他格格不入。
“爸爸,我们来了。”
“坐。”
宋沛言不想和邓志宇面对面,走进了内测的位置,纪淮南坐外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