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十宜嫁娶
今日便是马玉兰的出嫁日了,一大早,赵婶就打发她的侄子赵明启同志来知青点接姜暮夏过去。
辛亏姜暮夏顾忌着马家的婚礼特意早起了两刻钟,不然就该让人等闹笑话了。
这边姜暮夏跟在赵明启身后出了知青点,那头男知青的屋里悄悄推开了窗。
曹宏盛探出脑袋先是朝外瞟了一眼,紧接着便笑容古怪地盯着顾霁白直看。
“你看什么呢?”
曹宏盛的视线实在是过分炙热,闹得顾霁白即使是在专心看书也忽略不了,只好抬头望他。
“啧!”
曹宏盛嗤笑一声,“我观你这面相和我那七舅姥爷是越来越像了。”
“还不知道吧,就在刚刚,有一位英明神武的兵哥哥把咱们小姜同志给带走了。”
“这年头哪个小姑娘没有一个拥军梦啊,那崭新的绿军装,我看了都眼热,也不知道小姜同志好不好这一口……”
“当然,我知道你一点都不关心这个问题,毕竟,你又不喜欢人家。”
曹宏盛哥俩好地拍了拍顾霁白的肩膀,低声道,“你放心兄弟,我明白,我都懂!”
曹宏盛和顾霁白兄弟多年,早因为无数次在危险边缘的反复横跳而试探出他的底线,在他彻底发毛并用票据威胁他之前,率先闭嘴走出了房间。
房间内,还未睡醒的男知青们呼噜震天,仍然睡得十分黑甜,没人知道在那一天,向来刻苦读书的顾知青,手里的书久久都没有翻页。
马家的婚礼流程就如同姜暮夏早前设想的那般非常简单。
姜暮夏作为马玉兰的伴娘一直陪在她身边,看着她与新郎一起吃完了一碗红糖鸡蛋汤后就要准备送嫁了。
虽说不是远嫁,但在拜别父母,离开这个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家庭时,马玉兰还是没有忍住红了眼眶。
“别哭,今天是你的大好日子不能哭的。”
姜暮夏笑容满面地抬手,细致地抹掉了马玉兰眼角的泪花,紧接着凑到她耳旁轻声道,“玉兰姐,你要是再哭,保准赵婶也要忍不住了。”
这话一出,马玉兰回头望了一眼守在门口的爹娘后,立刻就把泪收了回去。
“暮夏你说的对,我是要去过好日子,我不能哭,不能让爹娘再为我担心了。”
这年头几乎没有人能坐着四个轮子的婚车出嫁,就连两个轮子的自行车那也是紧俏货,谁家出嫁时新郎能骑着自行车来那可是非常有面子的一件事儿。
而这次马家嫁女,县城里的新郎官居然骑了三辆自行车来,可以说这一次马家在村里很是风光里一把。
因为赵明启也正好有一辆自行车,所以姜暮夏一早就被赵婶特意关照,让她跟着他的车进城。
或许是因为赵婶一心想要做媒的缘故,这一次的赵明启比上一次见面时主动了许多,一路上时不时地就抛出话题想要和姜暮夏好好聊聊。
“听说小姜同志是霁市人,我前两年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曾经途径过那儿,当时坐在火车上一眼望下去风景可美了,可惜当时时间紧任务重,不知道将来还能不能再有机会……”
“或许能有吧。”
目前“金龙鱼”她都还没抓进鱼塘呢,哪还有精力在外头养野鱼啊。
于是,姜暮夏只好无奈地装了一路的困,假装听不懂赵明启的各种明示暗示。
幸好,赵明启也不是不识趣的人,在看出姜暮夏兴致不高后就没再一直和她搭话,还了她一段安静的旅程。
其实,姜暮夏一开始能不嫌麻烦的答应赵婶给马玉兰做伴娘,除了确实存了一部分讨好大队长的心思外,更多的是想借机去广安县的县城里逛一逛。
来之前,为了套牢“金龙鱼”她原本已经下定决心哪怕是吃点苦头,也要在村里耗足两年,等着恢复高考了两人再一块儿考出去。
可如今只在村里住了一个月她就发现,当初的自己实在是过分天真。
住在知青点里,一屋子那么多人,那是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香。
目前来看,别说在这儿待两年了,就是两个月那也是够够的了,她得想办法带着顾霁白一块儿进城!
这种艰苦日子压根就不适合她姜暮夏来过!
而且躲在村里每天为了芝麻大小的事儿搞宅斗也不符合她的身份。
她堂堂一个满级绿茶,每天就面对这么弱的对手,虐起渣来就跟切西瓜一样简单,完全没有成就感。
更关键的是赢了她们也没一丝一毫的好处拿,这简直就是在浪费她的时间,浪费她的才能!
这一趟进城,她就是为了看看能不能遇上什么好机会的。
今日的婚宴菜色如姜暮夏猜测的一样,没啥硬菜。
这年头粮食紧张,猪肉票据啥的更紧张,哪怕是马玉兰的夫家是县城的,条件不算差,但也置办不起一道大荤来,猪肉白菜大杂烩就是桌面上最撑台面的一道硬菜了。
看着这清汤寡水的菜色,以及好似饿足三天三夜,筷子使得刀光剑影的同桌们,姜暮夏随意地对付了两口就借故离席。
一出马玉兰夫家的大门,姜暮夏便直奔来时看见过的那间国营饭店而去。
来的时候她可是闻着味儿的了,那叫一个香!
一进饭店,她便掏出一沓票据,极具土豪做派地把饭店里带荤腥的菜全点了一遍。
至今为止,她已经近二十天没沾过荤腥了,虽然有系统兑换的营养剂,但那只能保证身体健康,完全替换不了肉能带给她的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