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莫寰来了一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顺便还示威了那些习惯谩骂的人,让他们知道随便对别人精神造成损害是可能要赔偿的。”萧玉显然猜到了幕后之人是莫寰
“呃,理论上也想这样,不过毕竟法不责众。最后虽然这样判了,但是并没有公开宣判。而且原告律师最后让被告的那个女人当庭痛哭,让她意识到了自己的荒谬。这女人最后遗民了,传说现在是同志运动的激进者。”李斌自然也不掩饰。
“合乎逻辑——莫寰插手了是说这个女人当初结婚的时候就知道那男人是g吗?”
“见到他男人和其他男人滚过床单,不过她觉得这不是问题。她觉得是男人一时尝鲜,只有女人最终才是男人的正宫,所以就动用了自己家族的力量推波助澜了一下这个婚姻。男人呗家庭逼迫不能也就答应结婚了,当然又和这个女人说过自己是喜欢男人的,可是女人太自信所以依旧结婚了。”
“哈,结婚之后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于是因爱生恨就弄得这男人破产了?”萧玉又漏出了嗤笑,若是他遇上了也会和莫寰一样做法,更不用说莫寰还可以借机打压这女人的家族生意,一箭双雕可谓再好不过了。
发生这件事情的时候萧玉不在,没听过很正常,但是这么轰动效应的事情其他人也没详细听过,所以大家现在还很纳闷。
“呃——”突然从叙事转变成分析,让李斌不知道怎么说了。
“哎呀,你们这群虽然也是基佬,可是不混圈,当然不知道了。”是婷婷已经从审讯室出来了,听了小半个故事。
“什么圈?”君琪从刚才的故事开始非常佩服那个敢去告人的g,于是现在对他们所在的圈很感兴趣。
“去去去,咱们不混圈,太鱼龙混杂了。”杨高峰拉走了君琪,明明在学校执勤结束都下班了非要让他们回来,就是为了毒害他家君琪呢。
“哈哈,斌哥,你刚才说的这个名媛现在还是单身吧?”萧玉这是要去勾搭了。
李斌顿了一秒,点了点头。
“也是哈,见识了莫寰那等小说中才有的酷帅狂霸拽的总裁,这小名媛大概也喜欢不上其他人了。”萧玉又是笑,笑地李斌好不尴尬。
“老大,莫寰大哥其实用‘妖孽’形容更贴切吧。”展志知道莫寰很狂霸,不过怎么也没有痞子那种拽,当然和长相有很大关系。其实莫寰更偏阴柔之相的,如果换一身休闲学生运动装走在街上即便熟悉的人也很难把他和寰宇集团的莫寰懂事联系在一起的。
“去去去,别打岔。你们今晚上有没有人去g吧的?”萧玉这是真的打算要去混一混圈了,当然究竟有多少成分是为了查案大家不做猜想,但可以肯定有很大成分是去看帅哥,看圈裏的帅哥来满足他的恶趣味。
大家都有家口,于是一致摇头。
“切,真是扫兴。”不理众人,拉着莫宇回中山路13号去。洗个澡装饰一番,他萧玉一定要惊艷登场。当然还得先吃点东西,酒吧这个地方半夜才是正点。
不过李斌回家后莫寰忽然问起他有没有记得张跃这么个人,看到李斌一脸楞神地看着他还进一步解释就是当年那个告女人侵犯隐私的那个g。
李斌当然记得这人,今天刚刚聊过,李斌纳闷的是怎么莫寰会突然问起来,难不成他们查案又洩露什么出来了,不过看这样子不太像,除非莫寰真的是反派幕后大boss。
“什么事?”李斌倒也不会继续怀疑了,毕竟已经解释清除了。
“圈子裏的事情,理解没错的话他今天晚上应该是要学着武侠小说裏面的大侠要金鹏洗手,邀请我过去当个见证人。我想问问你一起过去还是?”
李斌不是毒舌的人,如果是萧玉一定会调侃一句“应该是金盆洗菊”大会吧,所以只是问了一句:“你觉得应该去么?”
“当年那件事我怎么说也是推波助澜的人,所以这个时候不去会显得很小气,很容易让人以为他退圈是因为我始乱终弃什么的。再者我还有其他考虑,毕竟这个圈子的消费能力是不容忽视的,跟我接下来要上的项目会有些关系,因为我要去显摆一番,让他们羡慕嫉妒恨。”
“好,那我们一起去。”李斌当然要一起去让别人羡慕嫉妒恨,虽然放心莫寰不会沾花惹草可是被别人摸一把去了也是很失算的事情,在爱情面前垄断是应该的。
萧玉吃了点晚饭基本上就在考虑要去哪家g吧过今天晚上了,当然首选是能碰上今天听说的那个名媛张跃。事实上当他再点开张跃的微博的时候就发现不用多花心思去调查了,因为前几天张跃的微博上已经公布了今天他会“金盆洗手”的消息,自然包括地点。
萧玉想到的自然是“金盆洗菊”,当然也不会去地下留言什么的,毕竟这样的字眼其实有戏谑的成分在。接过这么个调侃的想法,萧玉更关註的是找个张跃前几天发布了自己金盆洗手的消息之后微博就一直没更新,今天突然转发这么一个微博还说了那么激烈的话显然是有点意外事情发生了。
当然不排除张跃作为名媛炒作的嫌疑,不过要深层次考虑这次金盆洗手的目的。如果退出本身就是一出炒作,那么今天的转发不过是提醒人们今天记得去酒吧见证而已,毕竟这样的活动他作为名媛发起人是可以从酒吧的收成裏面抽成的。
如果不是炒作,那么今天一定是发生了让张跃很不痛快的事情。至于是什么,值得玩味。再考虑到这今天案子的行凶者也和这条微博展示出来的言论有高度一致,那么更加要考虑一番了。
不过一切都在见了人再说吧,如果这个张跃这样做的目的是杀掉圈子裏面那些不敢出柜的人,那么晚上就真的可以见证一出大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这章裏面的那个案子是真实故事,原来法律条文还可以这么用,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