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疼。
我走进宿舍楼,经过长长一排邮箱的时候停下脚步,我们的那个邮箱又被塞满了。我取出一堆信封来。大大小小有用的没用的,什么手机帐单,什么俱乐部的介绍,学校哪个社团的宣传……粗粗翻一遍没有我的信。不过其中有一封引起了我的註意,它不太一样,信厚厚的有些分量,信封也不是常见的官方白色。那是带着点紫色的极具私人风格的信封。上面的地址人名是手写的,字迹流畅漂亮。
杨恒收。若伊·罗林生寄。来自美国。
这个名字我有印象,我记得上个月收邮件的时候也有这样一封信。
我把包放回房间,拿着一打信走进厨房。正巧杨恒在,他坐在桌边啃苹果吃,一双脚搁在另一张椅子上,没有穿鞋。
“这儿有你一封信。”我从手中挑出那封淡紫色信封给他。
他接过,盯着封面看了一会儿,然后把信塞进牛仔裤的口袋,继续咬苹果吃。
“在美国有朋友啊?”我忍不住问他。
“嗯。”
“怎么在美国有朋友啊?”
“移民过去的。”
“哦,这样啊,我看那名字是个女生。”
信封也像,字迹也像,那么厚的信裏面是什么呀?上个月也收到了,经常来信吗?交情很不浅吗?看着那半截露在口袋外头的紫色信封,我蓦地觉得不踏实起来,想问问他这所有的疑惑,但他一直歪头看窗外,啃苹果的时候也看着窗外,那表情很不愿意说话似的。
“嗯。”结果,他仅仅嗯了一声。
“你不看看信吗?”我还问。
“现在不看。”
“好厚一迭,看也会花不少时间吧。”
唉,我在说什么啊,脑袋不好使试探都不会,却偏偏被那抹紫色牢牢锁住眼睛,怎么也移开不去。厚厚一打都是信纸么?这年头谁还写信啊,搞得这么浪漫主义,这个若伊·罗林生到底是什么人物啊?
他总算吃完苹果回过头,脸上显出不耐。
“你很好奇?打开看看?”他把信拿出来,扔在餐桌上,‘啪’地一声。
这人是在发脾气么?怎么会……但那张脸紧绷绷的却像是真的生气了。
“不是不是,”我忙摆手,“不好意思,我不该问东问西。”
他仍然郁郁地瞅着我,一声不吭。
我稍稍退开一步,不明白他何以这个态度,咬咬牙我勉强解释:“我不过是,不过是……不是故意要探你隐私,哦,这个隐私对你很重要的话,我就不问了,生什么气啊,不过是封信……”
不过是封信而已,我对自己说。又不是小孩子了,那么好奇做什么?但我觉得委屈,你不爱说就不说,干什么摆出一张臭脸呢?
他从椅子上抽离双腿起身,拿起信翻来覆地去玩一会儿,然后抬头说:“若伊是我以前的邻居,后来搬到美国去了,她喜欢写信,以为这是文明的象征呢,”他顿了顿,从鼻子裏哼出声,“这种费时费力的把戏也玩不腻,她不懂时间在走一切都在变,一厢情愿守着这种愚蠢的形式,无聊透顶。”
他绕过桌子来到我跟前,莫名地扯起嘴角,眼睛裏现出再熟悉不过的揶揄的神色。
“还想知道什么?”
“哦,没什么没什么。”我摇摇头,还在消化他突然蹦出的一连串话。
不知为何,我的脑袋裏忽地响起嫚婷的话来,‘我们自以为知之甚多的事情,无不潜伏着等量的未知因素。’这话又是出自哪裏?
他没再说什么,打开冰箱取出一罐啤酒,拉掉拉环喝起来。
我有点困惑,心裏的不安怎么像水中涟漪一样不停地往外围扩张呢?对眼前这个人我知道多少?我以为我足够了解他,爱吃米饭多过土豆,爱喝啤酒多过烈性酒,爱编游戏的程序多过网络系统,爱开无聊的玩笑多过正经说话,爱赤脚走路,爱打网球,爱背包旅行,爱……
可是,我足够了解他吗?
他往门口走,想起什么似的又停下脚步,回头看向我:“我和她以前是恋人关系。”然后皱紧眉头,“很久以前,那是叫初恋么?什么初吻,初夜,你知道——”
他忽地收住口,用信封的一角搔搔脖子,“唔,你好像还不知道。”
转个身,他总算步出厨房。
我站在原地微微张着口,心跳得利害。不是的,我其实……一点都不了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