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掠北阳
04
在燕京,一说很有地位的陈家人,身处上流圈子的各界人士都会不约而同想到许景辉,其次,便是她近两年在业内初露锋芒的独子陈北劲。
鉴于少年时代性格过于孤僻,又因数度辍学转学,社交始终游离在同龄人之外,陈北劲出国读书之前,在国内并没有接触过几个和他同等身份的名流伙伴,只有业内老一辈人,对许景辉这个不成材、还有自闭倾向的废物儿子略有耳闻。
有不入流媒体恶意揣测,回国之后在商界游刃有余的陈北劲,和出国之前的陈北劲根本不是一个人,更有甚者,还编排出一个许景辉和她丈夫陈耀河在加拿大的私生子老大出来。
证明条件如下:私生子会流利地说写中、法、英三国语言,受邀参加业内讲座时,个人长篇发言与讲臺表现皆堪称完美;而少年陈北劲从不参加任何校内社团活动,语文作文零蛋,英语连及格都及不了,更别提讲法语了。显然他私生子大哥在父亲膝下成长,更加聪明优秀;
私生子大哥性格稳重,自信有风度,举手抬足每一个动作,都别有一番成熟男性的魅力;而少年陈北劲叛逆乖戾,野性难驯,故他母亲便以“保护儿子”为由(据许景辉素来的行事风格,媒体将此举措定性为“嫌丢人”)而藏了起来。许景辉将儿子送去普通重点高中,自此让儿子消失在上流社会圈子裏。
区别最显着的一点,私生子大哥外形英俊,皮肤偏深,体型高大,比例与仪态完美得无可挑剔,五官轮廓深邃,混血基因明显,无论是聚光灯下西装革履的模样,还是户外运动时被抓拍到的休闲装打扮,都能让人立马眼前一亮,完全是gq择选封面男模的标准;
而少年陈北劲,皮肤细白,身形单薄,一双睫毛浓密卷翘的大眼睛异常漂亮,可却毫无光彩。少年陈北劲的世界裏好像没有关心,所以他眼睛总是充斥着即便世界毁灭也无动于衷的漠然。
样貌虽好,仪态差劲,少年的肩膀经常垮着,并不能完全驾驭所有穿在身上的衣服。一身反骨,不服管教,少年每天像匹野马一样到处乱跑,名牌穿在身上,不显贵气,反成束缚。
他总是解扣敞怀,撸着裤管子,脚下白鞋沾着油泥点,无论多么高檔、多么有贵族风范的西装校服,也能被他穿出不值一文的痞气,相比之下,简单的蓝白校服反倒显得他正常些。
据知情人士透露:少年陈北劲出国后,在父母双方紧密安排下,经历过一段漫长严苛的企业继承人培训,因压力过大不堪重负,放弃了继承权,沦为家族弃子,已经定居国外做普通人去了,如今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的,是出身名校商科、更适合接手家族生意的精英管理人才。
沈致亭不知道陈北劲究竟经历过怎样的淬炼才走到今天,但循规蹈矩的少年沈致亭会反覆喜欢上一身野劲儿的少年陈北劲;满怀心事的青年沈致亭,会一边嫌弃,一边爱着人前睿智、人后幼稚的青年陈北劲。
未来的沈致亭,应该会继续单相思吧?还很有可能会被刺得遍体鳞伤,因为未来的陈北劲、现在的陈北劲和从前的陈北劲,骨子裏都是利益至上的薄凉商人。
商人的吻,不是因为爱,是因为需要。
商人念念有词的,永远都是各取所需,公平交易,好聚好散。
陈北劲醒了。
潜意识先醒,敏锐地感知自己躺在床上。室内开着昏黄助眠的灯,没什么悬念地推测出这是他自己卧室。他打小怕黑,失眠严重,所以他住的屋子裏总会有一盏昏黄臺灯连夜亮着。屋裏的光线很沈,窗帘也被人拉上了,但能根据刺激在眼皮上柔弱的光线判断此刻是晚上。
他睡了一天一夜?
盖在身上的厚被子压了两层,很重,能看出沈致亭有意憋死他。
喉咙如针刺般干疼,陈北劲难受地皱了皱眉,立马就有一只温热的手背落在他的额头上,拨开他的头发,轻轻蹭了蹭。
紧绷的神经瞬间松弛下来,陈北劲知道沈致亭就坐在自己床边,敏感的意识舒服地回归混沌,嘴角控制不住向上抿,然后心安理得地继续装睡。
年少时,多少次,拼了命地作践自己,他希望许景辉是坐在他床边的人。不用给他什么好脸色,只要许景辉递给他一杯水,说一句‘活该’,都胜过那群毕恭毕敬的陌生人围着他着急得转。
许景辉忙,办公室才是许景辉的家,她连一句“活该”都懒得说。
他第一次翘课跑去找她,她百忙之中瞥他一眼,没问他一个八九岁的小孩是怎么从管理严格的学校裏跑出来的,也没问他为什么跑出来,他浑身臟兮兮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她只丢给他一句“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就叫人把他又送回去了。
他是笨蛋小孩,固执,不会说话,这种刷存在感的拙劣把戏只会重覆使用,许景辉看多了就腻了,懒得管他了,他自己也觉得无聊。他开始漫无目的地走,不知将要走向何方,走着走着,也不知走了多长时间,他就遇见沈致亭了。
沈致亭……
沈致亭出现以后,许景辉给他倒茶他都不稀罕了。
但许景辉说的话他还听。
许景辉在他和沈致亭玩得最热闹的那一年,突然有天推开他房门,指着他的脑门说他成绩太烂,烂得实在登不上臺面,要送他出国读书。他立刻笑了,点头说好。
他早明白这一天迟早会来,他混蛋了这么多年,一直等着。他是许景辉和陈耀河的儿子,两个世家的独苗长孙,他在他妈肚子裏刚成人形的时候就已经身价过亿,家族身份不会允许他做个一事无成的烂人,当然,他自己也不会允许。许景辉终于肯正眼看他了,她要开始培养他做继承人,他岂能令她失望?
走吧,重头开始,十七岁那年才是他的初始生命,刀山火海也不过如此,几摞破书几场破考试又什么难的?只是在走的时候,他送了沈致亭一把钥匙。
他是个没心没肺的人,要离开了,没什么好挂念的,沈致亭是他第一个能称得上“朋友”的人,人长得也帅,他总得送他点儿什么。
沈致亭虽然不是什么集团的太子少爷,家裏倒也不缺钱,父亲外企高管,母亲名校教授,他就送了他一套房子。
沈致亭看着脾气好,心傲得很,他送的时候没敢说送,只说让他随便住,水电物业停车费之类也不用管,会有人负责专门去缴,他让沈致亭有事只管给他打电话,他会通知人来处理。至于房子产权什么的,等沈致亭读完大学出了社会,世故些了再转给他。少年人敏感气性高,向来重情谊轻物质,他不想沈致亭多心,觉得他秉性薄凉,花钱买友情。
即便他本来就是这种人。
两人分别后基本就没来往了,就像所有断了联系的朋友,时间会冲淡一切,交集逐渐消弭,让本就不该相熟的两个人回归最初的平行线。
新学校,新公寓,还有他爸派来的新管家助理。他还没来得及适应,就被迫投入进了无休止的忙碌中。要学的东西比他想象中更多、更难,为了提高升学竞争力,他还被安排接触发展各类体育项目竞赛,每天日程挤得密密麻麻,脑力体力都在超负荷支出,他的新身份符号是william,他都快忘记陈北劲是谁,更别提世界上还有个沈致亭了。
直到有天大清早,他刚睁眼,满屏英文的手机界面突然弹出一条中文,简言意骇,却格外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