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罪孽
“粗略算算,我也活了两千多年了。”姜有年平淡地说。
两千年是多少个世纪,经过多少代人,被他说得十分轻巧,像是简单的两个小时。
“回想起我还是畜生的时候。”姜有年顿了顿,嘲笑一声又继续说:“没什么记忆,只记得为了活下去的本能,满山找吃的,躲野兽的经历。”
曾经的他不过是山裏一只平凡的狐貍。
虽然长得好看,但是在猛兽的眼裏他是美味的佳肴,稍有不慎就会被啃得骨头不剩。
想想那个画面,程澍更心疼他了。
姜有年的记忆回到很远很远的从前,继续说:“一般成了人形后就开始有记忆,我受点化后成人,骨子裏还保持着畜生的野蛮性子,混在人群中干了不少缺德事。”
至于什么缺德事,姜有年不想说,三言两语说不完。
他甘愿坦白,又不想让程澍讨厌自己。
“后来认识了天星,那时候的天星已经「当人」三十余年了,在「当人」这点上,他算是我的前辈,也就是说他比我多吃三十多年的饭,能力在我之上。”
程澍耐心聆听。
谁能想到这是真实的事件,而不是哄人睡觉的睡前故事。
虽然姜有年说自己不是好人,干过不少缺德事。
可程澍对他一点儿讨厌不起来。
那是过去的姜有年,斗转星移这么多年,他现在是个什么样的人,程澍很清楚。
他很善良。
他也很喜欢。
姜有年的重点是担心程澍会厌恶自己。
而程澍的重点关註是姜有年最后说天星的能力在他之上。
那么今天该如何收场呢?
程澍恨自己不是神,活了近三十年第一次妄想不当人,做不了神,做个妖也好,他想要带姜有年逃离危险。
程澍想起天星说只要打破百蛇铜镜,就可以走出这个虚幻的世界。
“可以打破那面镜子吗?”程澍问。
姜有年沈默片刻,往程澍的衣领处又埋紧了些。
在讲与不讲之间考虑,最后还是开口说:“可以是可以,可是我不想让天星好过,他的能力在我之上是事实,我看出来他这是被什么高人困在镜子的世界裏,灵力也被压制了,他现在与常人无异,说不定连你也打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