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的,我的身体已经完全恢覆了,我的身体素质很好的,过几天要去山裏拍摄。”
程澍说到这儿就拉下了脸,他最讨厌去一些鸟不拉屎的地方拍摄,这么多年遇到过不少恶劣的环境,依旧适应不来,住的吃的都不好,到了晚上特别阴森,没被妖精缠上前只是嫌弃物质方面,之前的事情发生后就会担心那样山旮旯的地方会不会特别多妖魔鬼怪。
单是想想心裏就有点发毛,程澍不禁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姜有年眼尖看出他表情有点不好,于是问:“是有什么困扰吗?”
“嗯?没什么。”程澍收起刚才颤栗的情绪:“去鸟不拉屎的山裏得好几天,又得风餐露宿咯。”
姜有年把桌上一盘没动多少的鸡胸肉沙拉推过去:“那这顿你得多吃点,对了,提醒你一句,去偏僻的地方记着要小心些。”
程澍夹了块鸡胸肉塞进嘴裏,含糊说道:“没事,不是第一次了,我以前经常进山拍摄。”
“我不是那个意思。”姜有年收起一贯的笑容,突然很认真:“因为你遇到过那些事,伤了元气还没恢覆过来,山林多妖怪,阴气也重,不太好,容易惹臟东西靠近。”
……
程澍的手摸上左胸口袋:“呵呵,瞧你说的,好歹我是走硬汉路线的,最不缺是阳刚之气,不至于这么弱吧。”
“阳刚之气不是看体格,是看人的命格,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姜有年将右手红色编织绳摘下递给程澍:“这东西挺好用的,不嫌弃的话你可以拿去。”
红绳摘下来的长度很长,红白相间的玉珠子固定在中间,一圈可以挂脖子,两圈可以挂手腕。
从编织绳的磨损程度可以看出手链应该有一段时间,玉珠子表面油光瓦亮,被一直戴它的人养出灵性。
这是个宝贝,程澍有点感动,姜有年工作的地方才是最惹臟东西的,然而他却不顾自己的安危把保护自己的手链送给偶像,如此我可以死,偶像必须活的痴迷心态实在不可取不提倡,这足矣证明这位粉丝完全是掏出自己的心去粉偶像的,实在是令人感动。
即使程澍是个门外汉,自身佩戴已久的玉石不能随便送出这个道理是懂的,他们俩才第二次见面,说要送的签名照还没送出去呢,就拿人家这么重的礼物,实在说不过去。
况且身上还带着宋庆利大师给的防妖精近身的香囊,差不多足够了。
手绳还在等程澍去接,他摇头拒绝:“不了,谢谢,宋大师给了我一个香囊傍身,你这手绳应该随身很长时间吧,我可不能收。”
得到拒绝,姜有年并没有执着下去,而是重新戴回左手腕:“好吧,这东西没什么特别,比不上宋大师的,我献丑了。”
姜有年显得有点失望,没有再动筷了,程澍看他的餐盘裏还有大半块牛扒,才发现他整顿饭下来没吃过什么,便问:“怎么不吃了?”
姜有年是被程澍身上那香囊的味道熏得难受,吃不下东西,他随便找个借口糊弄过去:“今天的工作对象是个经历惨烈车祸的人,有点儿视觉冲击,所以胃口不太好。”
“这样不行啊,你本来就瘦,要多吃点儿,不吃肉吃点素的吧,鱼怎么样?我叫服务员进来点餐。”程澍说着已经按了呼叫铃。
姜有年便顺他的意:“好。”
一顿单方面觉得「愉快」的晚餐结束,姜有年虽然感觉不舒服,但是程澍的每一个话题都很耐心地接。
看时间差不多十点,程澍掏出车钥匙,说道:“你的车得要明天下午才能取,我送你回家吧。”
姜有年停下脚步:“不了,你明天不是要赶行程吗?现在很晚了,我自己打车就行。”
“还以为我们吃过一顿饭后会熟络些。”程澍上前好哥们儿似的勾住他的肩膀:“没事,我足足昏睡了两天,倍儿有精神,今晚睡不睡得着还是个问题。”
“如果不顺路的话……”姜有年想要挣脱他的手臂,这个距离太近了,刚才硬塞进胃裏的食物仿佛要涌上食道,被极力忍住了。
“顺路!”程澍的手臂又收紧些,把小甲虫解锁,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将人半推半就塞进车裏:“你刚才把家裏地址发给我了,是完全顺路的。”
姜有年在小区大门下了车,目送程澍的车离去,转身走进小区,脸色在昏黄的路灯下白得吓人,额头上还有冷汗,沾湿了长发贴在侧脸。
他一回家就直奔洗手间,酝酿了两三分钟才将刚才晚餐吃的全部东西吐了出来。
这时一名穿着淡黄色古代服装的少女在从书房探出半个身子来,看她的打扮像是个未出阁的小家碧玉,但是动作和表情却一点儿不端庄,她竟然是脚不沾地飘出来的,飘到洗手间门口。
婉玉看到姜有年吐,吓到她连忙跪到旁边担心问道:“大人,你怎么了?怎么吐了?”
姜有年吐干凈了,起身去洗手盆前漱口,完了说道:“没事,被一个神棍恶心到了。”
那个神棍就是宋庆利。
姜有年走出洗手间,婉玉跟在他后面,手裏有一支手机,这个现代的物品与她整体古风的形象格格不入。
“大人,我刚才已经去查了那个绿茶的底细,消息都发到你的手机裏,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棘手的丑闻,程情郎根本不需要理会,我们不出手,也会有神通广大的粉丝出手……”
姜有年没有回话,径直进了卧室关上门,将唠叨的少女隔绝在外面。
婉玉的耳朵贴在门板上偷听裏面的动静,没听到有声音,觉得没劲儿了,就自个儿飘走了。
她跟随姜有年多年,深知有关于程澍的事情,姜有年是容不下一粒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