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和郜曦的约会很频繁,他几乎每晚都会在我的出租屋里面过夜,每一个夜里我们都会相拥而眠。
郜曦他想再为我写首情歌,依旧是以我的名字命名,他告诉我,他遇见我以后正是他创作灵感爆发的巅峰,我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的珍宝。
他很喜欢坐在我旁边,抱着他的吉他哼着一段小调,他一旦有了灵感就会第一时间用笔记下来然后一个人兴奋半天。而我只是默默在坐在他旁边,看着他高兴,其实我自己也很开心。
郜曦他有裸睡的习惯,他总是告诉我裸睡有助于睡眠,后来啊,我也养成了这种习惯。
大概是因为我的枕边人是如此,我也被潜移默化。许多事情就是在不经意之间已经被改变了的,可是当我察觉到的时候,这种影响却已经变成了我一个人的生活习惯。
“宸哥,我再送你一首情歌吧,以后你的闹钟和手机铃声也换成我的歌好不好,以后只要我一响你的手机,你就能听见我唱给你的歌,我或许暂时还送不起什么贵重的礼物,你再等等我吧,我还要给你一个惊喜……”郜曦枕着我的大腿,他把他的吉他抱在怀里,他自言自语地说着,我也没有搭话,他怕我没听清,于是又说了好几遍。
“好不好……”
“好啊,只要你送的,我都喜欢。话说,你现在为什么要叫我哥,我又没比你长几岁,说得好像我年纪很大一样。”我比郜曦年长三岁,这是不争的事实,其实三岁也没大多少,李逸也比我大三岁,但是那个小子童颜不老,长得比太多同龄人都要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