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我才不会再一次傻傻地被她骗了呢。
因此我愈发变本加厉,不仅坚决拒绝她的零食,还拒绝她的邀请,并且每次在莫言姐要回去的路上,她都还会被小绳子小钉子之类的东西绊一绊。
我坚持不懈地拒绝以及绊了她多半年的时间后,终于有一天,在长达四个月的时间里我都没有再见过莫言姐一面。
我知道,她绝对是生我气了,可我又何尝不生她的气呢?
不,我要比她的生气还要生气一万倍左右,谁叫她居然欺骗了我的感情呀,我才是受害人好不好。
她不再见了踪影,我在开始的时候还有些怀念。
又转念觉得假如放学回家的道路中间原本有一家零食铺,然而后来它搬迁了,那么它突然不见的那一天,我应该也会很怀念。
这说明莫言姐的地位仅仅等同于一家零食铺,我也并不是因为她特别才怀念,毕竟零食铺在这个大城市里要多少有多少。
我逞强着不肯承认她在我心目中其实有着很重要的位置,因为实在是不想再因为她而感到伤心了。
因为一个外人而流泪,那样子还不如一个人玩泥巴来得开心一些,我能笑,为什么要哭呢?
但是逞强这玩意终归不是一个人内心最真心的一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心最真实的那部分还是会渐渐现出原形来。
上一秒还在口口声声说我不再怀念莫言姐,我决定要放弃想她。
下一秒就自我催眠说其实再回忆一下也没什么关系吧,反正只是不经意间想一下而已。
而藕断丝连的结果自然是让我对她的想念越来越深,最后反倒变得难舍难分了。
这样就导致伤口总也愈合不了,想忘掉的人也总是忘不掉。
说到底,我就是在自讨苦吃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