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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男主角的主角光环金手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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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宵来到这个世界的日子太久了,八年了,久到让他都有些记不清原来的那个世界里真实的白蘅之是什么样子了。

只依稀记得那个世界中的白蘅之性情活泼,耿直可爱。不似这本书里的这位,他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的花花肠子。

在叶宵的印象里,从前的自己是很欣赏那个白蘅之的,只是那个人似乎从来都视自己为对手。

对自己有敌意的情绪私下从不掩藏,但其实他心地善良,记得某一次公演,自己不慎受伤,那时多亏有白蘅之帮忙,及时处理伤口。

因而自己从前认识的那位白蘅之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而不似眼前的这一位,表面清冷圣洁实际上坏到了骨子里。

一想到从前那位他所欣赏的白蘅之。再见到书里的这位,叶宵更是厌恶了。

但不论如今的这位白蘅之对自己所言究竟何意,既然他希望自己成为最先登上顶峰之人,那便如他所愿,看他下一步会如何。

叶宵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八年,在原著里叶宵出生便是被遗弃的孤儿,幸得凡尘之中一青楼里的一位善心的浣衣娘将他捡回家,并将他抚养长大。

他穿越过来的这些年,就一直跟随着这位浣衣娘养母在青楼中打杂当跑堂的小厮,直到三年前他的养母去世。

他将养母好好安葬之后,便带着还剩下的一些积蓄,开始四海为家。叶宵根据记忆之中书中提到的自己获得的那些机缘际遇,寻找秘境珍宝。

也正是这三年里,让叶宵深切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天运加身,金手指光芒万丈。当真是自己随便入一个铁匠铺子,里面就是一位隐世的炼器大师,与自己聊得投缘,于是交给自己一些炼器的方法,还送给自己一个空间巨大的空间灵器。

然后逛地摊都能在有眼无珠的小贩手里淘到稀世珍宝,上/品法器。随便进入一片树林都能见到稀有灵药,迷路了或者是躲避风雨所进入的山洞里都有大量的灵晶宝藏,各种秘籍之类的。

于是靠着这些东西,叶宵自学成才,胡乱混学了三年居然也混成了筑基初期的散修了。

因此这区区一座断崖,对叶宵而言,根本算不上是什么挑战。

御剑飞到了崖顶的白蘅之打出一道符咒手决,伴随着一声嘹亮的巨响,峭壁上空飞出数道光芒,作为试炼开始的信号,在场的所有弟子,便开始迅速的向悬崖上攀爬着。

这个时候,便能明显的分辨,哪些人是如同叶宵一般的已经入了门的武道散修,而哪些是只有灵根却连引气入体还没有学会半点根基修为都没有的纯新弟子了。

叶宵半分没有让白蘅之失望,他运转周身的灵气,将这些灵气纳入自己的体内变为灵力,再将这些灵力集中输送到了自己的四肢,让自己的四肢更加充满力量,能更快速的攀登。

叶宵双臂一振,四肢协调运作,他身姿矫健,只花费几刹那间就向上攀登了十余丈。仿佛这陡峭的闪避在他的身下,如履平地一般,很快便将其他的人摔在了身下很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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