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正是这个城市最为炎热的季节。学生党欢呼放假,而艰难的都市打工人还要守在岗位上等待一个猝死下岗的好时机。
张明轩就是其中的一员。
他身着白色衬衫,在工位上正襟危坐——
乍一看是这样没错,但仔细一看,他的眼神已经飘了,放在桌下的右手握着手机,百无聊赖刷着短视频。
原谅他的摸鱼吧,比起三伏天出工还要残忍的,就是工作的保安亭裏的空调还坏了,要是再不做点什么转移註意力,他就要在三十八度的高温中融化了。
没错,张明轩是一个保安。
但他不完全是一个保安,他很低调,也很年轻。以他的学历,这个保安小队长的职位和月薪三千五的工资,简直可以比拟高考状元上蓝翔。
别担心,他也只是来体验生活的,体验生活,自然就要低调。
至于有多低调,大概就是整个小区都是他家投建的那种低调吧。
所以为了不暴露身份,他还特地换了一款旧版的手机,免得叫大队长看到,又教训他是超前消费、爱慕虚荣的小年轻。
第一次列队集合,他带那块手表的时候就被大队长训了。张明轩很委屈,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的表,只是觉得它破破烂烂肯定不值钱,就戴上了。
后来他长记性了,家裏的东西,可能没太有不值钱的。
像钢丝球的手链,状似抹布的裤子,和雨衣一模一样的大衣......看到标价后面的零,张明轩只能表示,这可能就是审美的参差吧。
张明轩没有阴阳怪气,相反他非常谦虚,也十分有自知之明。他清楚地明白自己是一个在时尚方面技能点完全为0的天残选手。
至于老爸给安排的造型师lee......
嗯,还是他无福消受了。
为什么在茫茫那么多的职业中选择了保安这个行当,其实也是有理由的。
张明轩是有正经工作的,说是正经,其实就是老爸给他安排的虚职,每天坐在办公室裏签签字,开会的时候点点头,善良的员工们就会夸奖他是一个爱岗敬业的好老板。
不是他不想用功,实在是出于无奈,张明轩从小父母离异,性格内向,最不擅长待人接物和商务应酬。大学学的也是跟经商投资一点边儿都沾不上的外语系。
初一那年他跟着母亲到国外定居数年,由于不爱说话和语言障碍都没交几个朋友,这个毛病,直到大学也没改过来,毕业后就业,也是在家闷头做笔译工作,活脱脱一个死宅男。
张母觉得不行,好好的大男孩,这样下去变成哑巴怎么办,想着换到国内环境也能好点,于是和前夫商量一番,大手一挥,直接把张明轩送回国了。
不过,这显然也没对他的人际交往有什么改善。张明轩回国这几年,虽然在老爸产业下的一家小公司过着人模狗样的老板生活,却直接高处不胜寒,连能说上两句话的同事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