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看向我,道:「嗯,你小子还算可以,做到现在没出岔子,不过我之前跟你说的都记住了吗?」
「记住了,大伯!」我笑着点了点头,翻来覆去的那些话都会倒背了。
「好,好,好!我相信我的眼光,小七啊,好好地干,争取早点儿把老婆本攒够!你爹没给你什么条件,你别怪他。」大伯笑呵呵地拍了拍我的肩膀,随后转身朝着厨房走去。
我一直想到厨房去看看,可是大伯不准我靠近半步。
平常也不见他采购,他每次都能准时地做出饭菜,钱一点儿没少赚。
这或许就是大伯的门道,不会让任何人知道。
我大娘一次也没来店里帮他,每天就逛街购物,负责貌美如花。大伯根本不计较,舍得在她身上花钱。
「好了小七,准备出发!」
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大伯就要我去送餐,地址兴华路114号,陈先生,联系电话照旧无。
出发之前,大伯再次强调了那些规矩,我敷衍地点头,然后骑上我心爱的电马儿去送外卖。
电马儿的速度虽然不快,但毕竟现在这个时间绝大部分人都睡着了,街道上难得碰见什么,骑车的时候感官上也是爽快。
县城不大,和沿海那边的镇子差不多,作为土生土长的我来说基本上门儿清,所以我也不用担心迷路或者找不到路。
兴华路好找,这是我回来后第一次去那边,我初恋就是那边的人。
我按照大伯给的地址,早早地来到了兴华路114号,这是一个老宅子,据说是民国时期的建筑。
接下来我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在这里等着,如果有人来取餐交给对方即可,过了十二点无人过来,我就可以直接下班了。
十一点四十许,依旧没有人,周围静得出奇,连虫子叫声都没有。
我点了支烟,刷着抖音,恍惚中,我看到老宅子里面有人。
灯什么时候亮了?我看到下面坐着一个人,穿着休闲服,身体微胖,手拿报纸,头发梳理得油光发亮,看起来还挺年轻的。
「这就是陈先生吧。」
我心里「嘀咕」了一下,好像他也注意到了我,随后我微笑地朝他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