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未昏刻,金星犯狗星。同夜,木星犯氐宿。
○甲申升大理寺·右少卿李铎为本寺左·少卿,改太常寺·少卿万镗为大理寺·右少卿。
○升诰敕房·尚宝司丞刘鈗为本司卿,加四品服色,仍旧办事。
○升监察御史王尧封为顺天府·府丞。
○升湖广·按察使聂贤为湖广·右布政使。
○降巡抚云南·都御史范镛为湖广·布政司·右参议。镛为兵部尚书王琼所劾,下狱鞫治至再,必欲以专擅坐之。法司拟赎杖还职,不允,特降三级调外。
○升山东按察司·佥事
魏彦昭为江西布政司·左参议,南京兵部武库司·郎中贺泰为广东右参议。病痊礼部祠祭司·员外郎邵锐、监察·御史李素于江西刑部,广西司·员外郎谷高于山西,俱按察司佥事,锐提调学政。
○御史谢源言:“逆藩宸濠谋为不轨久矣,当时固有先事折其奸谋,而反为中伤者,在今日尤宜录其功。如大学士费宏及其弟编修采之去,以沮覆护卫也。布政使郑岳之为民,以不遂侵求也。副使胡世宁
之充军、御史范辂之落职,以其发奸恶也。此五臣者,其明既能料于逆谋米露之前,其枉尚未白于大害既除之后。伏望皇上特覆其官秩,以为忠义之劝。”御史伍希儒亦言:“宏、采当濠之请覆护卫也,抗言力沮,已怀先事之忧。及反谋之既成也,间道献策,尤急勤王之义。世宁、岳辂及都御史俞谏,皆以忤濠得罪者,岂不知隐默之可以全身,激亢之足以取祸哉,亦忠义所发,宁辱其身,而不敢负国家也,宜大彰公论,皆以原职擢用。时纪功给事中徐之鸾、祝续、御史章纶、孙孟和皆言宸濠恶宏不附已,于其既归也,要之于路而焚其舟,胁之以盗而破其家,甚至杀其兄弟掘其坟墓。数年间,所以图宏者无所不至,至于今日宏之心迹始暴白于天下。若其弟采未闻有过一旦与宏俱废弃不录,言者多为扼腕。书曰人惟求旧,孟子之称武王曰不忘远。盖言老成之有益,于人国与故旧之不可遗也。惟圣明采纳。”上俱下其章于所司。
○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石珤乞归省墓,不允。
○撒马儿罕地面·番王
可重速坛等遣使臣把好丁
等贡马及方物,赐彩叚绢匹等物有差。
○命湖广施州卫·署指挥使童昹守备武冈等处地方。
○命广西都指挥·佥事
吴启宗于本都司掌印管事。
○命署都指挥·佥事
王继善、魏瑺,锦衣卫冠带·署指挥·同知张永安、荆瞿,守备·指挥使高厚,涿鹿卫·指挥·同知冯勋
于江西都司。继善掌印,瑺佥书,永安佥书兼管局清军,厚管屯,勋
捕盗,永安、厚、勋仍俱升署都指挥佥事。时江西都司官俱从宸濠之乱,故也。
○兵部以福建海寇黄伯顺等既平,议上捕御官功罪。巡海副使李志刚、分守·参议李际可、分巡·佥事
胡琏、潘鉴、署都指挥·佥事
崔灏、程鹏、都指挥·佥事
王翱、漳州府·知府
钟德等以功多遇少,各赏银币。指挥王铠等九人,以功过相半准赎。指挥孙隆等二十五人,以过多功少及有过无功,俱逮治如律。其余有功者,仍令镇巡官分别等第赏之。
○先是,湖广保靖宣慰司两江口·土舍彭惠祖大虫可宜
永乐间与宣慰使彭药哈俾同管司事,谋杀
彭药哈俾坐死,其子孙占居两江口,累因调征有功,暂授冠带为长官,世与宣慰有隙。惠既例不得袭,覆因镇巡官檄还其小江七寨于宣慰司,积怨益顺,而永顺宣慰使彭明辅与之连姻,助以兵力,遂与保靖宣慰使彭九霄往覆雠杀,数年不息,死者五百余人,前后讦奏累八十余章。守巡官系惠于狱,明辅率其众劫之以去,寻覆系之。事闻,诏都御史吴廷举勘处,廷举乃会镇巡等官议以为:“惠罪当诛,但土夷难尽治以法。今宜徙置辰常城中,而令九霄出价以易两江口故地,仍用文官左迁者二人为首领官,以劝相之。俟数年后革心向化,则请敕奖谕,仍擢用为首领者。”下兵部集议,以惠徙内地,恐贻后患,仍令廷举再勘。于是,廷举等覆请:“以大江之右五寨归靖,大江之左二寨属辰州,设大剌巡检司,令流官巡检一人主之。惠免迁徙,仍居陀步以土舍名目协理巡检司事。十年之上,能改过自新,或听调有功,则量授土官、副巡检。”又言:“辰州知府
杨玮、指挥傅铭等防守不严,致土兵劫狱,皆有罪。”兵部议覆,诏:“如廷举言,明辅及玮等仍逮治。”既而,明辅令永顺蛮民奏其从征屡有功,乞悉辞香炉山应得升赏,以赎逮治之,辱乃并玮等俱置之。
○辽东参将孙棠以虏入曾迟堡,罚俸二月。
○乙酉赏辽东义州大宁等堡获功官旗军舍人等银两绢布有差。
○丁亥免直隶、河间、保定、大名三府及长芦都转运盐使司官朝觐,以圣驾所过当备供亿,故也。
○免江西布按二司及南昌瑞州南康九江四府正官朝觐,以为逆濠所执未覆职,而南康九江为所残破,从都御史王守仁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