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员是个戴眼镜的女孩,目光落在眼前这位顾客被口罩遮住的半张脸上,“你......是周鑫野吧?”
“嗯,我是。”他压低声音,将食指放到唇中间表示嘘声,眼睛弯成月牙,“不要告诉别人哦。”
约莫二十分钟后,周鑫野从外面回来,宋珩听到动静,从房间裏走出来,站在二楼到一楼的楼梯臺阶上,望着他阴晴不定的神色,“确认完了?”
周鑫野点点头,“嗯。”
宋珩晃了晃手机,“我家小朋友催我回家了。”
周鑫野听宋珩提起过梁灿,这会儿缓过神才觉时间已经很晚了,“你先回去吧。”
宋珩指了指桌上的药,“这个是消肿的药,涂抹的和口服的都有,明天他醒了要是痛得厉害吃一颗这个,但不能多吃,然后帮他涂一下这个,最近半个月避免剧烈运动。”
“好。”周鑫野接过,“宋珩,谢谢你这么晚跑一趟。”
一晚上的兵荒马乱过后,周鑫野这才能心平气和地说出感谢的话,之前拍戏腿骨折,偶然结识了宋珩,一来二去地便熟识起来,他们由医患关系,变为了现在的朋友关系。
周鑫野这么正式道谢的样子并不常见,深夜给打电话来出外诊更是百年一遇,宋珩多多少少也猜出了这个人在周鑫野心裏的地位。
“没事儿,反正住得近。”宋珩转身准备走,末了还是停下忍不住问了句,“他就是那个你喜欢了五年的人吧?”
周鑫野没说话,但点了头。
宋珩挥挥手,“别送了,去陪他吧,走了。”
送走宋珩之后,周鑫野回到二楼的主卧,他看着程洵安然的脸庞,和方才在便利店的监控裏看到的人逐渐重合起来。所有的情绪涌上来的时候,他的心裏像是被一块石头压住了,连呼吸都有点困难。
他喜欢喝的果汁,他最喜欢吃的便当,程洵从来没有忘掉过他的口味。
周鑫野憋得慌,他很想把人叫醒大声质问,为什么要瞒着我做了那么多事情,程洵你原来天生就喜欢做好事不留名吗,就那么爱干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吗。那么喜欢偷偷跟踪自己,为什么又要我他推开。
如果不是今天的事,是不是这辈子都听不到你的心裏话了?
那一棍子想用光了周鑫野所有的勇气般,眼前变得模糊,周鑫野慌乱地抹掉眼尾的泪水。
他从来,都不是那个被丢下的人。
程洵没有丢下他。
“做你自己就好了,展示最真实的自己,喜欢你的人就会很喜欢你。”
“你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你被冠以什么前缀,而是你亲手撕掉那些标签。”
“周鑫野,做你自己。”
在那些疯狂涌来的记忆裏,周鑫野明白了一件事。
哪会有人因为他做真实的自己,就喜欢他,讨厌他的人只会更讨厌。他那个时候太天真太迟钝也太冒进,没有听出程洵的话裏有话弦外之音,只是现在回过头想,在那个当下,程洵只是一不小心说出了自己的心裏话。
一个向来都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又怎么会看到其他人?
所以说到底,他变成现在这样的周鑫野,都是程洵惯出来的。
这样无条件站在他那边的人,他这一次无论如何也不会轻易放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