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认为:“桢楠的奥运龙之队艺术体操服应当归桢楠个人所有。
理由有三:
第一是:“桢楠通过自己的努力代言龙之队的服装,江宁织造赠送给桢楠比赛服装样品,衣服归桢楠所有无可厚非。”
第二是:“这套比赛服从一开始就是按照桢楠的各种数据设计和制造的,别人根本也无法穿,最主要的是人家楠楠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来的,与学校和其他人无关,所以应该归桢楠自己所有。”
第三是:“根据现行《华夏民法典》法律规定,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即一方已明确方式赠送,另一方表示接受。从此不难看出桢楠合法取得该龙之队体操服的所有权。”
根据论坛数据统计:70%的人认为,艺术体操服应当归楠楠所有,其中
“男生占了总评论数的39%、女生占了31%。”
另一方认为:“无论桢楠如何取得,在哪裏取得,通过何种方式取得,毕竟桢楠是四中的学生。”
“她因为四中国庆文艺汇演而学习艺术体操的,是学校给了她这次表演机会,正因为这个机会,她才得到了龙之队奥运体操服,因此所得物品理所应当的交由学校保管。”
“所有权依然是桢楠的,没人想从她手裏拿走这套服装,只不过是保存在学校而已,这件事无可厚非,没有任何争议。”
持这个观点的女生人数为10%、男生占1%。
其他观点:“这套龙之队奥运体操服,无论归谁都是桢楠的荣誉,并不强求去哪裏,但最好由桢楠自己保管,持这个观点的人数为19%。”
然而论坛上却并不平静,论坛小记者开始随机采访校园内的同学们,在征求同学们同意后,使用各位同学自定义的昵称,来表述大家对这件事的看法:
小记者:你好同学,关于四中论坛最近争论不休的“桢楠艺术体操服归属问题你怎么看?”
落落:“这件奥运龙之队艺术体操服,象征着华夏体育竞技精神,是我们华夏所有人的骄傲,它不是一件衣服,是荣誉。额~那个不好意思,刚才你问的是什么来着?”
小记者:emo~同学你去忙,抱歉耽误你的生活,我很抱歉!
是三少吖:“现在我个人认为,这件艺术体操服,应当归桢楠。”
买苹果要用汽水卷:“桢楠无可厚非拥有这件体操服。”
肉串不加麻辣酱呢:“这还用问吗?你们是不是想占有桢楠的体操服?我绝对不会答应的,我会替桢楠抗争到底,来这位记者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哪个班的?来~来~别走~你给我站住,你给我站住。”
场面一度混乱中……
大白兔从不加奶:“谁想出来的?要桢楠交出艺术体操服?来~聊聊来,(脸已经怼到摄像机镜头上)你们这些个人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说白了就是羡慕嫉妒恨,真他丫孙子。”
小记者:“额~同学请你註意一下文明用语,唉~~这个同学请你和我保持一定距离,同学请保持克制,同学~~!”
小记者在前面肆意狂奔,一个狂热的同学在后面紧紧的追随着小记者的步伐毫不放松,这个场景被摄像机完整的记录下来,引起整个论坛的轰动。
一致呼吁这名同学:“爱记者可以理解,但要使用正确的打开方式”从此以后校园小记者不在使用这个话题采访,都对这个话题忌讳莫深。
但针对这个问题不代表着就此会做罢,争论依然在论坛继续发酵,口水仗呈愈演愈烈趋势,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容、势同水火,最后双方约定操场见。
中午休息时间,操场上出现异样,三三两两的同学逐渐在聚集,几分钟后操场站满了人,在各自领队的带领下,分成两个阵营开始口水仗,双方在经过3分25秒48的激烈辩论后,被教导处主任带队平息并遣散,然后双方各自回论坛继续口水仗大业。
学校认为:“此事再不处理,就会出现无法预料的后果。”直接在广播室官宣“桢楠以自身能力获得龙之队艺术体操服,学校以桢楠为荣,由于该服装是按照桢楠身材定制,并且桢楠同学穿上它,具有公众所认可的美感,所以该服装于情于理都应当是桢楠同学的,由桢楠同学保管更为合适。”
同学们,你们的名字就是四中的骄傲,所以每个学生都是学校的财富,希望你们成为国家的栋梁,未来可期,四中期待你们的无限荣光。
就此龙之队体操服归属问题,尘埃落定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