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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闾闲下来去找二哥串门,顺便到小侄子面前刷好感。
康仔见到他来眼睛睁得溜圆,叫道:“金叔。”
他没记住三叔的叫法,三四五六这种东西对他来说都是陌生且没有规律的短音。但是后来将闾另辟蹊径,走了狗的路子。
当初在康出生前,将闾送来过一只小猎犬。这只狗子陪着康长大,且小金作为康最亲近的一只狗,辨识度很高,相处时间也更长。
不像一堆叔那么难记。
将闾是送来狗子的使者,康得知这件事后,顿时爱犬及叔,找到了记住这位叔的方式,称呼也华丽更新,变成了“金叔”。
之前见到还需要多次提醒“是他送来的小金……”,才能得到康的恍然大悟“哦!是金叔!”,现在凭借着这份特殊,康已经能彻底记住他的脸,刚一见面就能够认出来。
“嗯。”将闾一下子露出笑,“康有想我吗?”
“没有。”康实话实说,摇头。
生活真的太美好了,没有给他留出思念其他人的空间。
“哈哈哈哈!”赵昌毫不留情地嘲笑。
将闾:。
爱呢?已经没有爱了吗?
“但是,小金想你……”康去拽三叔的衣服安慰,趴在他腿上慢慢说,“小金想你……就是我想你。”
仰着脸,眼睛很亮,清清得像夜晚静谧流淌的小溪。
“……不得了。”将闾表情想要严肃一点,但是实在板不起面孔,被哄得又笑,看向二哥,“他怎么越来越……”
越来越像你了。
“我和他相处的时间很多,他当然受我影响最重。”赵昌略感惆怅,“希望他以后能克制一点吧。”
不然肉眼可见地要变成一个花心小萝卜头了,还是随口撩完就不负责的那种。
“没什么要克制的,康这样就很好。”将闾很喜欢。
康喜欢被夸奖,声音变得开心,像平时与父母的相处那样回夸:“你也很好!”
边说着他还边扑上去给三叔一个热情的拥抱,虽然有点抱不住,但他已经尽力在张开手臂。
“康真的太好了。”将闾忍不住把小小孩抱起来,放在怀里。
好可爱,好可爱。
赵昌不为所动:“你也太好哄了。”
“我不像昌那样有许多人陪伴……”将闾摸摸小侄子,“所以就是很好哄。”
“一般吧,三公子的臭脾气实在是广为流传。”
“哼。”将闾不和可恶的二哥说话,专心和可爱的小孩聊天。
一大一小进行了一阵无营养的对话,康聊了几句就逐渐转移注意力玩三叔腰间的坠玉。将闾才转而对二哥道:“我听说最近你又认识新人了吗?”
赵昌正在看他们俩玩闹,听到问题回神:“谁啊?仲吗?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都过去多少个月了。看来你最近很忙啊。”
他和谁接近,这事当然会被咸阳人关注,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消息早就更新过版本,新欢不能说是旧爱,但已经要脱离新欢的范畴。
将闾点头:“我是有些忙。”
平时基本两耳不闻窗外事。如果没和二哥扯上关系,他也关注不到这件事。
“他是个很不错的人。”赵昌于是简要对老弟提一嘴,“做事会纠结,但是想法很丰富。推崇稳定的规则,看待各种事务的观念也偏向这一方面。不管对谁,都是如此。”
尤其是对贵族。他认为秋仲与其说是想对楚贵族猛削,倒不如说是这人不喜欢太漠视规则的人,也不喜欢那种不稳定因素,在见解上有些偏法家。
赵昌在分析过后认为,这一部分取决于秋仲的个人经历。体会过没有征兆的家境起伏,所以向往能够束缚社会的框架,以此追求井然的秩序。
“你很喜欢他吗?”将闾问。
“是有些喜欢,但还要再等一等才能变成很喜欢他。”赵昌很少在值得信赖的人面前遮掩,至少这个话题没什么可遮掩的,“他还在变呢。看上去有让他困扰的事情,我在等着他慢慢定下心,这样才能够让未来更确定一点。”
……
忙碌的生活揭过一日又一日,赵昌终于接到了来自秋仲的消息。
他有一位人才想要介绍。
“诶?真的啊?”赵昌略感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