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马跑出一段距离后,霍斯特才拨转马头回过身来,一边提防着敌人的袭击,一边开始检查起自己的伤势。
随后他发现肋下鳞甲被撕开一个大口子,锁甲更是没了一小半,所幸刚才那个骑士骑枪使用得一般,再加上有可能对方骑枪材质有问题,骑枪没能穿透棉甲就崩断,没能造成什么伤口。
这在中世纪很普遍,很多武器匠人的作品不像现代工业品一样,同一个匠人做出来的武器质量差距也很大,只能说霍斯特十分幸运。
但即使是这样骑枪的冲击力还是贯穿了两层铁甲,隔着棉甲在肋下撞出了一片瘀青。
检查完伤势发现虚惊一场后,霍斯特才再次把视线投入战场中。
随即他看到刚才冲锋的地方已经有十多人坠马,还有不少人骑枪断开后留在了原地,用手斧和战锤与敌人在马上厮杀。
随着兵器碰撞,铁器交击的“叮叮铛铛”声不绝于耳。
这时很多冲穿阵形的骑士也扔掉断裂的骑矛,抽出副武器回过头加入到他们的战斗中。
按理来说一次冲锋过后,骑士们迅速返回友军处拿取新的骑枪,再反复冲锋才能将战斗效率最大化,但骑士们显然不这么想。
骑枪的致死率太高了。
这是伯爵们的战争,没必要这么玩命。
如果他们的对手是普通的农奴,他们到是很乐意这样,但对手是同样危险的骑士,双方都很默契的没有再拿骑枪相互对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