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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二章 叛逆的魔女,诸神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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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很久以前,人类与众神共存,那是一个辉煌的时代,也是真正的神话时代。

  众神,高居神域。

  凡人,跪地拜服。

  如果没有那件事,无数的平行世界,或许会一直匍匐在众神的脚下,甘愿充当奴仆。

  不过这并不值得可惜。

  因为,神必须死。

  “大哥,那家伙死掉了。”

  “是啊,号称永垂不朽的天神,竟然会那样死去。”

  兄弟俩相互交谈。

  他们是神界和幽界的居民,有资格前往神界,和众神平起平坐,但却不算是真正的天生神明。

  真正的神明,是人类以编制神话而限制起来的伟大存在。

  他们的起源十分古老。

  古老到就连神明自己都已经记不清过去的身份。

  甚至他们现在的状态,究竟还算不算“活着”,都是一个极其可疑的问题。

  不过,按照神明的思维来看,这或许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要不然,如今的神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神明呢?

  如果严格按照神明的标准来判定,如今的神界,恐怕就不剩下几个强大的天神了。

  当然,这和他们兄弟俩没什么关系。

  比起神明,这对兄弟更在乎的是——人类。

  对于众神而言,这对兄弟的理念无疑是一对神奸,但如果要是知道他们的名字,恐怕就不足为奇了。

  哥哥叫普罗米修斯,弟弟叫厄庇墨透斯。

  前者,代表着“人类的智慧”,“先见之明”。

  与之相对的,后者代表着“人类的愚昧”,“后见之明”。

  是“创造”了人类,并深爱着人类的神明。

  普罗米修斯是先知。

  他依据自己的智慧,理性的做出分析:“不过,对这个世间的人类来说是好事吧。”

  “毕竟天神一旦堕落,化为不顺从之神徘徊人间,会带给人世极大的灾害,造成无数的悲剧。”

  那一日,他们在神界观望「地上界」——那里是生命有限的人类居住的领域。

  因为他们得知某一位军神随意跑到人间,所以要寻找对方的踪影,试图阻拦对方下界。

  但是,从来都是喜欢保持温和笑容的哥哥,却难得皱起了眉头。

  徘徊人间的天神——是「战神」。

  战神所到之处引动了人类的斗争心与贪权欲望,发动了无数师出无名的战争,攻打邻国。

  在遥远的古老年代──人类还在使用青铜武器和木盾打仗。

  跟后世比起来,发动战争的难度也比较低。

  但是,死亡率也极其恐怖。

  往往只是一刀,划出了一道刀伤,就可以基本宣告没治了。

  「战神」就在那样的残酷年代不断的徘徊。

  他喜爱战争。

  这是他的神性。

  但是,神界却又极少发生战争。

  就算偶尔有神明闹出一些事情,也会被神界最顶级的大神迅速镇压。

  你能想象一个刚想搞事儿的乐子神,一出门就发现宙斯,奥丁,太阳神拉,梵天……一堆神王站在你面前的压迫感吗?

  想让神界乱起来?

  除非各大神王全都疯了,或者出现另外一批新的堪比神明的怪物,要不然想找乐子就老老实实的下界去找。

  神界,不允许出现任何动乱!

  所以像他这样的战神,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前往地上界,也就是在凡间搞事情找点乐子了。

  普罗米修斯也知道,战神下界,肯定不会有什么好消息。

  一经追查后果然不出所料。

  战神徘徊的地方发生了第七次大战,光这一次就有几千人死亡。

  兄弟俩在神界俯瞰惨烈的厮杀。

  “不过,大哥,我感觉这种幸运事件,不会有第二次发生了。”

  “我也有同感。”

  他们并没有直接下界,阻拦战神。

  因为,战神已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神明在人间流浪,会逐渐产生狂态。

  这是不顺从之神的天性。

  好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次战神疯狂的天性,也算是拯救了人类。

  战神看到人类的血战后过度兴奋,对鲜血的渴望彻底爆发出来。

  所以,他想获得更多鲜血──尤其是神圣的鲜血。

  可是,这时候的人间又没有其他降临的不从之神,他无法用其他神明的鲜血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于是,战神提起神剑,选择自刎。

  他是战神,他的血液,也自然更加神圣。

  最终,疯狂的战神就此殒落。

  他再也没办法带给人间更多灾害了。

  当然,此刻的人间已经充满了混乱与鲜血……

  “大哥,你看那个人类。”

  “喔喔?”

  弟弟伸手一指,哥哥顺势看过去。

  人间的战场上,有一个人类士兵──偷偷接近自刎的战神。

  士兵从战神的尸体上,夺走了神剑。

  他抱着神剑,拼死逃离了战场。

  “他能够看出神剑的强大,眼光还算不错嘛。”

  厄庇墨透斯忍不住夸赞道。

  “不只如此喔,弟弟。”

  “人类有一种信仰,他们相信只要能够夺走勇者或者英雄的某一部分,例如他们的所有物或肉体,以此就能祈求死者,并借取死者的力量能够为自己所用。”

  智慧与知识,也是普罗米修斯掌握的“权能”之一。

  所以他能够直接看穿那个夺取了神剑的人类士兵,究竟抱着怎样的念头。

  厄庇墨透斯听到这个说法后。

  思索片刻,突然眼神一亮,他激动地问道:“这么说的话,那个人类得到天神的武器以后,接下来会成为新的怪物啰?!”

  “继天神之后,成为威胁人间的另一个怪物。”

  “或许会自称为英雄,也有可能是王者,他会想办法支配所有的人类吗……”

  要是地面上出现一位强大的英雄,或者无可匹敌的王者。

  那么,高高在上的众神,或许也能够对人类保持一分敬畏之心。

  “应该不可能吧。”

  聪明的普罗米修斯直接打破了弟弟厄庇墨透斯的幻想。

  “别忘了,肉体凡胎的人类是无法使用神明的武器。”

  “对他们来说,神剑和人类工匠打造的普通铁剑其实没什么差别,甚至还要比挥动普通铁剑要更费力一些。”

  “当然,按照常理来说,是这样没错,但如果他想强行使用神剑的话……”

  “会怎么样?”

  弟弟厄庇墨透斯好奇问道。

  “会直接死掉。”

  普罗米修斯给出了更加残酷的答案。

  神明的佩剑,可不是人类能够染指的东西。

  哪怕是最顶尖的魔法师,最强大的骑士,也不见得能够催动神剑,挥出一剑。

  更大的可能,是会被神剑直接抽成一条干尸——比法老王还要干瘪的那种。

  “……”

  弟弟厄庇墨透斯,其名字意味着后知后觉者。

  他在思考之前,会顺应本能与直觉行动,把行动看得比思考更重要。

  两兄弟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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