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刚刚升起,发出了万丈金光。树林中的雾气渐渐散开。树叶上的雨露滴下来,正好打在树下之人的眼睫毛上。
庄然的眼睫毛颤动了两下,眉头一蹙,似是不适应这刺眼的阳光,抬起手,盖住眼睛。就这样躺了一会儿,庄然渐渐适应这刺眼的阳光,睁开眼睛,挣扎着坐起来。
这么一动,反而牵动了身上已经麻木的伤口,庄然倒吸一口凉气。疼痛让她像糊浆一般混乱的大脑清醒了很多。
低头一看,庄然再次倒吸一口凉气。
白色的衣服上,是一大片触目惊心风干了的血迹,有烧焦的痕迹。除此之外,衣服上还沾满了泥土和别的一些污渍,看起来臟兮兮的。
庄然的眉头皱了起来,这件衣服绝对不是她的!她可以肯定,衣柜裏绝对没有那么一件衣服!
环顾四周,除了茂密的森林和耳边的虫鸣声,什么都没有。
她怎么会在这裏?这裏又是哪裏?
记忆还停留在电脑上和……那个冰冷机械的声音。
蓦地,对网络小说十分熟悉的庄然想起一个可能。那就是——她!穿!越!了!
“嘶……”庄然微微颤抖地抬起手,不小心又牵扯到左肩上的伤口,一阵疼痛,庄然从来没有受过这样子的伤,但好歹忍住没有叫出来。没形象地呲一下牙,庄然不再敢乱动左手。
勉强地用右手脖子后面——这衣服还挺厚实,把全身盖得严严实实的,确实废了一番劲——然后,庄然心裏立刻凉了半截。
脖子后方正中央,居然没有痣!她的身体应该是有一颗不算小的痣的!
庄然苦笑一声,这下好了,连身体都不是自己的了。一开始发现及肩的头发变成了及腰长发,庄然还不太敢确定,这下不得不认命。
失落地坐在原地好一会儿,感觉到一阵又一阵袭上大脑的疼痛,庄然不得不振作起来。
即使不是原来的世界,人活着,总是有希望的。俗话不是说“既来之,则安之”么?能活着,总比死了好吧?
庄然努力在心中安慰自己,尽量拿出阿q精神。但想得容易,做到却难。
又休息了一会儿,庄然咬着唇,以免自己叫出声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把肩上的衣服解开。
看到这一大片触目惊心的血迹,庄然头有些发昏。
她晕血啊。
衣服的结构有些覆杂,庄然又只有一只手可以用,难免会碰到伤口。虽然很痛,但是哭也没有用,没有人会怜惜你。庄然咬咬牙,忍了下来,终于把衣服全部解开了。
好大一条伤口,很像是用刀砍的,但是上有又带有一些烧焦的痕迹。皮肉几乎都往外翻了。几乎可见看得见骨头。这种伤口,身体的原主人死了也不奇怪。
值得庆幸的是,伤口好像做了一些简单的处理,已经止血了。
庄然嘆息一声,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怕是失血过多而死的吧?她到现在头都晕着呢。
是谁,那么狠心对一个弱女子下这个狠手?庄然转念一想,怕是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惹下什么仇家了,所以才下此狠手。
顿时心裏一沈。
沈寂了一会儿,庄然觉得坐以待毙不是她的风格。又是用牙齿又是用手的,用力把衣服裙摆的那一部分撕扯下来,庄然草草地包扎一下伤口。虽然手法不专业,但聊胜于无。
做完这一切,庄然已是眼冒金星,饥饿难耐。
当务之急,还是先找食物填饱肚子吧,庄然摸摸哀鸣的肚子,不然她得饿死在这裏了。
从右手可及之处捡来一根树枝,靠着它,庄然勉勉强强地站了起来。等眼前的黑影过去之后,庄然才开始慢慢地挪动。
不用看也知道,现在的自己一定很狼狈。
庄然自己闻着都觉得身上有股臭味,衣服皱巴巴的,抹了一把脸,脸上也是油油的。
这孩子,到底在树下躺了几天了?
庄然摇摇头,发挥“忍人所不能忍,受人所不能受
”的精神,无视身上的臟臭,小心翼翼地迈出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