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厥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这是在诅咒我和你自己吗?”
她一愣。
原本,蓝鲛像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这个世界,以及这世界里的人类,一次次去到他们面前,渴望与他们成为恋人或者朋友,但结果总是让人叹息,所谓的真情敌不过雪白的珍珠。每一只死去的蓝鲛,都带着深切的悲伤与不甘的遗憾,所以,灵魂一直不得安息。天长地久,这些残留于世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又在海面上受了日月风水的灵气,这便成了一个白如珍珠的匣子。老族长说,匣子里装着另一个空间,是个既可悲又可怕的地方,切记不要掉进去,否则定然生不如死。而开启匣子的咒语,只能由族长知晓,代代相传。可这一次,族长在大船的炮火隆隆响起时,将“烬弯”与咒语,还有永欢,都交给了他。
“胡闹!”族长敲她的头,“你不是不知道咱们这一族生存的艰辛,这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要为保护这片来之不易的家园费心费力,哪里还有多余的人供你挑选?端午这个孩子就很好,你不要老是为难他了。”
纵然全军覆没,也总得留下一些什么——这是族长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很快,一张栩栩如生的画着九厥与端午两人的肖像便完美诞生于沈子居的妙笔之下。
这一走,又是许久不见踪影。听说,他只在沈子居大婚那天去了他府上一次。
“真的?”他欣喜若狂地握住她的手,“真的能看见了?”
可他,偏偏那么容易地、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骨头交给了当铺老板。
“我就不!”永欢倔强得很,“我就是不想跟他讲话,就是不想看到他的丑脸!阿爹,你换一个人来照顾我好不好?”
他扶她坐下来,别了好半天,才很不好意思地在她耳畔轻轻念道:“七色石,三生约,长相守,永欢喜。待到靛荷展笑颜,再执手,醉秋山。”
疼痛已经从左腿蔓延到了全身,此刻的身体,也许稍被撞击就会散架吧?!毕竟,少了好几块骨头呢。
“我请沈公子教我的。”他红了脸,有些语无伦次,“我一直羡慕那些出口成章的人。我听老人们说,世上有一块七色神石,是由人类心中的爱意与温暖的感情凝聚而成,谁能得到它,谁就能得到缘定三生的美满姻缘。我找不到这块石头,但我把它放到这些句子里,送给你。”
对于生命中这两个“贵人”,他不知如何报答,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都在心里为他们祈福,愿他们平安长寿。
“这样,你千万不要同端午透露半分。先随便抓一味温补的药材顶替着,我再去想想办法。只要能找到,哪怕倾家荡产,也要买回来。谁叫我答应了九厥,要妥善照顾他二人呢。”
“你这家伙,婚礼一别,至今一载有余,你再不来,我就当你不记得我这好兄弟了。”沈子居笑着起身,“正好得了一壶上好的西域葡萄酒,你回得还真是时候。”
“散步?”九厥想了想,“哦!上回好像听沈子居说,你常带你妹子去秋山湖岸?”
“需要多少银两?”
“只有他有。”
一片灰烬落在桌上的白玉匣子上,端午离开前主动将这个东西交给他,并请他认真将一段短而怪异的咒语记在脑中,在永欢康复之后,将匣子的秘密与开启的咒语交给她。除了这个,还有一个银制的圆筒,也请一并给她。然后,永远不要让她知道这些日子陪在她身边的,是他这个让她厌恶的人。
可是,族长却说它的作用仅仅只在暂时威吓敌人。因为,这个匣子一天只能开启两次,一次最多“装进”九个活人。
凉风飞过湖面,一池靛荷顿成荡漾的花海,温柔无限。
当湖面上的气泡消失时,他慎重地朝湖水鞠了一个躬,说:“谢了。”
“哼!”她不高兴地扭过头去,也不再提换人的事了。
满脸油光的当铺老板从小窗里递出一个扎好的纸包,端午赶忙拿了,小心塞进怀中,向老板道了谢,匆匆出去。
药方上,只有寥寥几行字——
“好!你再把你的大作年给我听听。”
“当然不是。”他赶紧澄清。
在来到东篱小筑之后,他才明白为何人类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说法,蓝头发对于他们的身份一点都不差异,连他的朋友,在知道他们并非人类之后,亦不将他们视为异类,只管让他们安心住下,需要的补品什么的,都由他来解决。
他悄悄离开沈子居的窗前,心中涌动的居然是无比的兴奋。
一路行至东篱小筑,还没进门,便传出一阵悠扬的《春江花月夜》,堪比天籁。
此刻,端午缭乱的回忆被一阵清脆的马蹄声打断。不等他从地上爬起来,白色的马儿已经停到他面前,摇头晃脑,马背上的九厥笑嘻嘻地跟他打趣:“啧啧,这天儿又不热,你躲树底下干啥?”
比起从小到大就没有父母,半路失去疼爱自己的娘亲只怕要难过千百倍呢,每每想到她在那么小的年纪便亲眼目睹母亲被野蛮人抓走的场面,他就能无限量地包容她的一切坏脾气。
三天之后,东篱小筑里失去了端午的踪影。
之后,沈子居业积极找了一些名医来替她诊治眼睛,可惜都束手无策。
对蓝鲛来说,环环相扣的骨头就是生命,不论少了哪一块,都会渐渐断了支撑,变成一堆“散沙”。许多年前,曾有一位同族,用自己的一根指骨与陆地的巫师做交易,她有没有达成愿望他不知道,他只是亲眼目睹落魄而归的她一天天虚弱下去,一个多月后的某天,她的身体在病榻上化成了一堆闪亮的“沙”,以全盘崩溃的形式,结束了生命。族长说,人类大多数只贪恋蓝鲛的眼泪,可还有一部分人觊觎他们的骨头,只有蓝鲛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亲自取出的骨头,才会像蓝宝石一样剔透,磨粉服下,除了能延年增寿,还有令哑人复声的奇效,但,若经旁人之手强取,则只会得到朽木一块,无用。所以,族长告诫他们,不论遇到怎样的诱惑与遭遇,都要看好自己的骨头。
这些时候,他总是动都不敢动一下,怕吵醒了她,即便自己的身体僵硬发麻,也要坚持到她主动转向床的另一侧。
九厥摇头:“来看看就走,最近太忙啦,马上要去特别远的地方,可能三五七年都不来西安城了。”
可惜,身手太差,惊动了敌人。
他疯了般去找,直到两年后,才在洛阳城的一个马戏班里,发现了被关在水缸里展览的、已经瞎了眼睛的永欢。
永欢的眼眶有些发热,她紧紧拉住他的手,说:“再念一遍给我听听。”
他一定会好好地,并且永久地保管它,这个东西,不适合永欢。
“我有个小心愿。”
自住进东篱小筑之后,九厥也来过一两回,他还是从沈子居口里才知道了这个从不自我介绍的人的名字。这个人的行踪总是很飘忽,突然来,突然走,除了与沈子居聊聊天喝喝酒,便只是简单地问问他们的状况,他甚至都没问过那个可怜的瞎眼姑娘叫什么名字,只说,有需要就找沈子居,他钱多,不用替他节省。在知道众大夫都治不好她的眼睛时,九厥想了想,说他反正要东游西荡去许多地方,也尽量替他们打探一下有没有治疗鲛人眼睛的方法,但不保证一定成事,若真寻到治疗方法,第一时间便通知沈子居,让他将一切所需药材准备妥当即可。
可是,他又该怎么办?
沈子居独坐院中,专注抚弄面前那一家崭新的琴,直到九厥都走到他面前了,才抬起头,琴声亦戛然而止。
端午失踪的第十天,也是永欢陷入彻底的睡眠的第三天,沈子居将她放入一具以金丝缠成的“棺木”里,四角皆拴上沉重的石兽,沉入湖底。
“你就是一头猪,也是我没齿难忘的恩人。”
“你这是干吗?”九厥抽回手一看,掌心里却什么都没有。
如果可以,我愿意给你念一辈子——端午的心里反复回荡这句话。
傍晚时分,正当九厥准备离开东篱小筑时,端午突然喊住了他。
他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只得对着他消失的方向,又狠狠磕了三个头。纵然整个人间都欺骗他,这个人却一定可以相信。这个念头特别坚定。
也许是他命不该绝,危在旦夕时,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生了一头少见的湖蓝色头发的年轻公子从巷子的围墙上跳下来,笑嘻嘻地指责他们太吵,坏了他饮酒赏月的心情。
可是,他实在太低估了人间的险恶与人类的欲望。
沈子居尴尬地笑笑,说:“没有人这样夸人的。”
他高兴地站起来:“好久不见!谢谢你捎回来的药方,很有效果。”
“好好收着吧,但愿后会有期。”九厥翻身上马,潇洒而去。
“这……就不能换个比喻?”
繁星初现的时候,他一如既往地小心搀扶着永欢,沿着秋山湖岸慢慢地走。
“听不够。”
回到房间,永欢已经醒了,正燥郁地在屋间里走来走去,时不时踢到凳子和桌角。
他的心脏像被一只手狠狠掐了一把。
他躲在珊瑚树后,将那对父女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并没有太难过,相反,能继续留在她身边,他觉得很高兴。
他不懂品酒,也不识音律,更不会吟诗作赋,实在不适合加入这两个人的谈话。tt/tt
回到东篱小筑的房间里,他从匣子里拿出九厥捎回来的药方,放到燃烧的烛火上。
“好!”
这条路,将他送到了沈子居面前。
那一天,当沈子居拿了九厥差人捎回来的药方时,他就觉得不对劲了。一贯爽快大方的沈公子在看了药方之后却变了脸色,他要看,他却支支吾吾说可能这药方不对,他得再看看再确认一下。
“啥?”
“咳,这胖子最近只收一种东西。”
人类真是复杂的物种,好与坏,善于恶,端看你遇到了谁。
他重新盖好这架花费了他大把心思的宝贝,想到明日一早便要出门办货,三日方能回来,届时她看到这份礼物时,不知会是怎样的欣喜若狂……
“你同沈公子都是难得的好人。”
结果,他当然是押对了宝。
不可能的啊,到了这个年代,莫说能认出蓝鲛的人已经太少,就连知道他们这个族群的人都没有几个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明明已经对人类万分忌惮,可这个人的出现,却让他莫名地大喊一声:“先生救我!这群人绑了在下的亲人!”
古籍《名琴谱》有云:深海之中有妖名蓝鲛,若得其骨镶于琴,则成千古名器鲛骨琴,音色绝美,天籁尤不及也。然蓝鲛之骨,强取无用,见光则成焦石,唯其亲手取出方可保有奇效。谨记谨记。
“你也是蓝鲛?”蓝头发嗅了嗅空气里淡淡的妖气,笑,“果然是啊。啧啧,如今这年月,蓝鲛已经很少见了呢。”
她低落的情绪一下子就被拉了起来,不禁朝他甜甜一笑:“那倒是。所以,算了吧。最多以后看到他,我骂他一顿就是了。”
当他从简陋的乡间野店里醒来时,永欢已踪迹杳然。
“今天的药,您拿好了。”
可现在看来,这个谎是撒不了多久了。
两人边说边朝东篱小筑那边走,走着走着,九厥看着他走路的姿态,不禁问道:“你的左腿怎么了?走路怎么一跛一跛的?”
“嗯。”他点头。
沈子居将他们安排到东篱小筑里最清净的偏院里,除了一日三餐由专人送去,平日都不许任何人打扰他们。至于各种昂贵的补品,他也毫不吝啬。不到半年时间,永欢又变成了当年那个花一样的俏丽姑娘。只是,补品能挽回她的生命与容貌,却换不回一双健康的眼睛,她依旧看不见这个世界。据她回忆,当初被人绑走之后,她被卖到了一户人家,那家的女主人将她锁在狭窄的水池里,每天都要她哭,她哭不出来就用手使劲掐她的脸,还不哭就用针来刺,她的眼睛越拉越疼,眼泪越来越少,于是他们更变本加厉,用烧红的烙铁去烫她的肩膀和背脊。不到一年时间,她终于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了。一个清晨,她从噩梦中醒来,却发现自己眼前只剩漆黑一片。作为一个无用的瞎子,这户人干脆将她卖给了马戏团,又拿了几辆银子。
他起身,走到墙边,将覆在某件东西上的锦布慢慢掀开——
“你是我,甚至是我们整个蓝鲛一族的恩人,以后若无缘再见,能不能留一幅肖像给我?”
今天是最后一包药了,看来九厥的药方没有错,当铺老板也没有拿假药糊弄他,永欢的情况正朝着预计的最好的方向发展。
“等你眼睛康复了,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我。”
而永欢连环一的力气都没有,自从服食了最后一副药,她整天整天地想睡觉,一觉就是大半天,醒也只醒得了片刻,然后继续深睡,不想吃饭不想喝水,脑子里越来越空。
可是,他哪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怎么就被认出来了呢?!那个女人是什么来头,竟看出了他的本相?!
躲进人群里,或许是目前最安全的避难法。
马戏班的粗人们被蓝头发轻轻松松地用绳子绑到了一起,当他从水缸里捞出那个一息尚存、半人半鱼的“怪物”时,他只是瞪大了眼睛,好奇地说了一声:“咦,这是蓝鲛?”
这个匣子,就是“烬弯”。
他满心狐疑,偷偷走到沈公子的房间外,却听他对一个年迈的仆役说:“这味‘百花照月’真的只有万隆当铺的何老板才有?”
他也不知该说什么,仍是不住地道谢,然后抱起永欢准备离开。
“那就好。”九厥跳下马,打量着他的脸,“怎么气色这么坏?沈子居不给你饭吃?”
扭结了半晌,端午终于开口道:“这一别,又不知几时才能相见。若永欢眼睛康复,我们大概就要启程回去了,毕竟我们是蓝鲛,终归要回到海中。”
他认真说道:“我的鳞片。以后若你身陷险境,只需喊三声我的名字,就算我死了,也会赶来。”